﹝記者林毅璋/台北報導﹞水利署昨日表示,「水源保育與回饋費」用在「保育」與「回饋」的比例應為如何,是見仁見智且因地制宜的問題,不能認同環保團體將使用在「環保工程」與「水利工程」等費用視為「回饋」,而非「水源保育」。

水利署表示,依照其認定,歷年來全國水源保育與回饋費用,在「保育」與「回饋」上的比例,約各為一半。

水利署強調 不要忽略回饋部分

水利署官員也澄清,當初告知環保團體可上官方網站查詢相關資料,其用意是強調這些經費的使用都是公開而無隱瞞,基於善意,而非冷漠回應,各水庫現在的土木工程有可能是八八水災的重建工程,此部份也需要釐清。

水利署副署長吳約西表示,這筆費用是「水源保育與回饋費」,請外界不要刻意忽略「回饋」的部份。官員無奈表示,就環保團體而言,當然希望這筆費用是百分之百用在保育,但居住在水質水量保護區內的民眾,配合法律對於維持水源乾淨的要求,數十年來其自有土地的使用受限,然而政府卻沒錢徵收,理應對其公共建設予以回饋。

吳約西指出,水利署一向尊重各保護區在地的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專戶小組所做決定,他個人認為,對於回饋與保育理應並重,未來是否修法,訂出經費須用在保育的比例,這是各界可以討論與凝聚共識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