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日期:
20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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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ofset.org/ckhung/index.php?post/103f
報載 "「每秒要千元」 故宮首開放電影拍攝"。 為什麼拍攝歷史文物需要付費? 當然要付費 -- 這是尊重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等一下, ... 臺灣的智財洗腦教育, 來自美國的壓力。 (一直到今天還是, 而且越來越扭曲, 例如 污名化 P2P 及 大學追逐內耗型競爭力) 追根究底, 要解釋智財權的真實社會意義, 還是要看看 美國憲法第一條第八項第八款 怎麼說: "為促進科學與藝術的進步, [國會可以] 賦予作者與發明人 ... 有限的壟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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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故宮鼓勵作古先人爬出墳墓繼續創作歷史文物
只能說台灣商人淹腳目,不論你到哪,只要看到台灣人,就有台灣商人,至於有沒有良心,這個就看.......你有沒有那個運氣.三聚氫安,乍看下像是對岸的沒良心喪心病狂,深究之後....商機無限才是問題,了錢生意沒人做.真的在商言商的人,才是最後寫歷史的偉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