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日(4月6日)召開191次環評大會,會中將討論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環評結論的中科三期(七星基地-后里農場),其後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方式。
首先,后里農民及環保團體,就環保署利用清明連續假期發出開會通知表達嚴正抗議,環保署的行政操作,導致利害關係人后里當地居民,無法參與攸關自身權益的重要討論,再次大開環境民主之倒車。
其次,自此案敗訴以來,環保署不僅漠視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結論:「國民健康及安全有不利影響之虞」之案件應進入二階環評、中科三期環評已構成「濫用裁量權」之違法,更慷納稅人之慨,於各大報刊登大幅廣告,指責行政法院判決「無意義、無效用、破壞現行環評體制」,甚至高姿態攻訐「台灣法學會」等重量級法學教授的聯合聲明為錯誤、不問是非。環保署未能執行法院判決結果、操弄法律條文、扭曲法院判決,不僅是以行政凌駕司法、帶頭違法亂紀,其 執意捍衛廠商利益卻犧牲人民健康、環境與司法正義的行為,也同時重創了台灣環評體制的公信力。
近來,環保署在中科三期環評撤銷以來,對抗司法、踐踏環評體制的脫序回應,已經產生驚人的負面效應。最明顯的例子是,因環評遭撤銷而停工超過一年的台東美麗灣開發案,近日驚 傳業者已悄悄動工。台東縣政府與業者受到環保署對中科三期「環評無效卻能繼續動工」的解釋所鼓舞,單方面表示本案已做過環評,因此「飯店繼續動工沒違法」,業者甚至信誓旦旦表示將於年底前營運。我們可以預期,今日環保署就中科三期一案,執意對抗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不僅持續扭曲環評制度為環境把關的制度立意,更將為台灣社會埋下更多社會衝突。試問,當司法終於還給民眾一個公道,而行政機關卻可以不 守法時,受害民眾除了上街頭,還能做什麼?
今日,環保署就中科三期環評撤銷案所提的討論事 項,設定中科三期環評只需補送健康風險評估、進行延續會議即可。然而,就法院判決結果而言,這樣的討論事項完全不具合法性 與正當性。如若本屆環評委員在這樣的框架下進行討論,等於是為環保署近來的獨行專斷與恣意濫權背書、戕害環評的專業性與公 信力。
我們在此呼籲,環評委員應審慎回應行政法院判決書的提醒,拒絕為環保署扭曲踐踏法院判決之行政作為背書,維護環評專業審查之尊嚴。中科三期環評「出於錯誤事實認定或不完全之資訊」的違法,不僅在健康風 險評估一項,環評會 議中充滿爭議的水資源計畫、農田廢水灌溉、毒物資料不明等方面,都顯示環評資訊蒐集之瑕疵。加上環評第一階段公民參與程度低,環評判 斷基礎缺乏各方事前的客觀檢驗。在重要政策資訊欠缺下,即可能造成事實判斷之錯誤,使環評審查備受不科學與不專業之質疑。
中科三期環評撤銷一案,攸關我國環評制度未來的發 展與評價。我們呼籲環評委員秉持學術良知與專業,捍衛環評僅存的一點尊嚴,跳脫環保署預設的議程設定,要求中科三期環評重做重 審。既然環評結論已被法院判決撤銷,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8條,「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溯及既往失其效力」,環評結論已不存在,就沒有延審或繼續審的議題,更沒有召開健康風險評估專家會議之議題。
我們期待環評委員為守護環評專業展現堅持,審慎處理中科三期環評所引起的司法與行政衝突危機。站在環評發展的歷史高度上,你們討論的結果,將決定環評制度日後的定位與走向,也將影響外界對你們專業的評價與信任。
我們同時再度呼籲環保署,停止對中科三期環評撤銷判決之文說文解字,回歸判決意旨,要求 中科三期立即停工,善盡環保機關之環境保護職責,並深切反省改善現行環評制度之闕漏,踐行實質之公民參與程序。
連署團體
台中縣后里鄉農業與環境保護協會、台灣環境行動網、台灣生態學會、台灣綠黨、
淨竹文教基金會、彰化環境保護聯盟、反中科熱血青年、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新聞聯絡人 台灣環境行動網 李毓蓉 02-23927967 / 0973350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