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徐沛然
一場因永揚垃圾掩埋場預定地所引發的「垃圾」戰爭,歷經近十年仍爭議不斷。在4月7日的「永揚環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類乙級廢棄物處理場環境影響評估相關事實與推論爭議解決」第六次專家會議上,環團指出,在前次會議結論中已確定永揚場址存在北勢坑斷層及斷層破碎帶上,意即場址下的地下水有可能經由斷層流進烏山頭水庫水源區,要求環保署立即調查。
位於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的永揚垃圾掩埋場預定地自民國90年通過環評後,環保團體及在地居民陸續發現環評說明書中有多處誤導、不實之處,但環保署及台南縣環保局仍不願撤銷環評。在多方輿論壓力下,環保署於去 (2009)年5月19日召開專家會議釐清爭議。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表示,永揚場址鄰近烏山頭水源區,日前環盟檢測水源區地下水發現致癌揮發物,包括氯甲烷、甲苯以及高含量的砷,老百姓的健康岌岌可危,建議專家會議擴大討論範圍。但環保署回應,此次專家會議的任務是釐清永揚場址地下水流速、流向爭議,烏山頭水庫自來水保護區已超出原定目的,需另案討論。
一名在地居民立刻反駁,永揚場址鄰近烏山頭水庫水源區,要研究汙染問題,怎麼可能將場址與外在環境切割?況且地下水四處流動,汙染也會隨之擴散,無法理解政府行政邏輯。現場一名環保團體成員亦痛批,為何不能直接討論而要另案討論?政府不主動調查,還要環團三催四請,被犧牲的卻是老百姓的健康!
此外,在會前記者會上,環保團體也呼籲環保署公開自來水費中收取的「清除處理費」。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副召集人吳麗慧表示,自民國80年初,環保署開始徵收清除處理費,到現在推估金額已高達數百億元。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總幹事陳顯茂亦質疑,環保署收取這筆鉅額費用,金錢流向卻未公開,而民眾繳交了費用,卻不一定喝到安全的自來水,要求環保署將此費用部分運用於水源區之汙染調查。
對此環保署回應,目前各縣市所訂徵收之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仍不足支應轄內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工作所需,且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無法將徵收之垃圾清除處理費用於調查水源區污染費用。
而專家會議原定有7位專家應邀出席,最後卻因5位專家臨時缺席,導致會議僅能討論,無法做出任何結論。看著空蕩的座位,風塵僕僕北上的環保團體成員面露無奈,更令人感受到何謂專家的傲慢及不負責任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