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銀行公會私設更生、清算門檻
-暨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成立會後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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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7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將屆兩年,面對貪婪的銀行與無情的法院一群曾獲法律扶助基金會服務,約40名的卡債受害人勇敢地站出來今日(4/7)上午假立法院民眾請願室,呼「反對銀行公會私設更生及清算門檻,同時宣佈成立台灣第一個卡債族自救團體--「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並銀行及法院提出三大嚴正訴求,要求給予卡債受害人「尊嚴與負責的還債條件」及「基本的生存權」自救會更公佈了服務電話及網址他們表示要學習日本已成立數十年的卡債者協會自助人助的精神未來結合彼此的力量,以具體行動共同面對社會、銀行及法院-我們自己站起來!」許多長期關心卡債族的朋友及社團代表,包括和平基金會簡錫堦執行長、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會長林永頌律師、司法改革基金會林峰正執行長、消基會代表郭尚義先生、心生活協會金林總幹事等,以及許多債務朋友均至現場表達支持及祝福之意。

    自救會發言人圓圓一開始先抨擊3月底銀行公會開會欲私設更生、清算門檻的建議,她表示這根本是蓋在債清條例-「法律外的違章建築」銀行想將4類族群踢出聲請更生清算資格,變本加厲地要跟卡債受害人逼債。4類族群包括1.無擔保債務總餘額小於平均月32個月者,2.資產扣除負債後是淨值為正者,3.擁有不動產值超過500萬元以上的債務人,4.重複聲請更生或清算者。進一步說明,1類族群當中不乏最弱勢的低收入戶長期失業者、單親媽媽,銀行不能光看債務金額,應該要看債務人目前的收入狀況及還款能力,而第23類是生存權問題,非常不合理,銀行難道要卡債族露宿街頭嗎?而第4類更是法律上沒有規定的,讓債清條例的用意整個瓦解。

接著,另一位發言人Bill表示許多為卡債所苦的受害人,有心還錢卻處處碰壁。他們跟銀行協商,銀行卻要求每月償還超過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金額。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卻常遭法院以程序理由駁回,又或不合理地要求補件、甚至要求債務人清償超過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更生方案成數,造成更生及清算成功率極低,而對條文,不同法院更有不同見解,法院如此效率不彰的情下,卡債族只能放棄更生清算的希望,回頭接受銀行剝削式的協商條件。而就是因為環境如此艱困,他們在短短的時間內,經過二次的交流會,目前已集結約61位受害人共同發起自救會

自救會嚴正向銀行及法院提出三大訴求,要求給予卡債受害人「尊嚴與負責的還債條件」及「基本的生存權」期讓債務人能於維持基本生活的情況下,有尊嚴及負責地清償債務


1.         協商及更生之還款金額債務人的收入減去必要生活支出之餘額。

2.         還款期間最高為6(日本為5年)

3.         清算程序結束後,除非債務人還有一定額度的收入,否則免責從寬認定。


同時,自救會在現場佈02-2521-3921的服務電話及網址debtors.tw電話均由幹部輪班接聽。現階段組織的任務,包括1.團結卡債受害人,邀請更多人加入、2.交流與慰藉,防止卡債受害人自殺或犯罪、3.舉發不當催收行為,免於恐懼和過著躲債生活、4.修法保障卡債者的生存權

來到現場的卡債受害人個案美琴,訴說了自己因幫朋友還債及誤信朋友而陷入債務深淵,當中歷經銀行無情的催收及向法院聲請清算的痛苦希望透過自己故事的曝光,能夠讓法官和社會了解到有像她這樣的生命故事真實的發生,他也提醒和她徘徊在債務壓力下的民眾珍惜生命

最後,自救會所有幹部及社團代表站在一道象徵社會、銀行及法院對卡債族不合理對待所形成的哭牆前面,向社會各界呼籲給債務朋友機會,一起高呼「尊嚴與負責的還債條件」、「卡債者也有生存權」一起推倒這道象徵封殺債務人族生路的卡債哭牆,並期許未來卡債族不再無助。

新聞聯絡人: Bill 0910-560844 圓圓 0920-250570

附件:

自救會成立宗旨: 卡債受害人團結自救,爭取債務人生存權,健全社會公平正義制度。

自救會近期工作項目及目標,包括1.辦理卡債受害者聯誼,提供關懷、慰藉與支援,防止卡債受害人自殺及犯罪、2.建立資訊分享平台、3.協助轉介求助朋友至相關服務團體、4.舉辦債務問題及債清條例相關座談、5.舉辦會員及幹部的成長訓練課程。而未來亦將與長期關心債務問題的社會團體及人士,一方面積極舉發及遏止不當催收行為,進一步要求政府確保債務人不會再受到恐嚇及暴力傷害,讓債務人充分享有憲法保障的免於恐懼的自由,另方面,努力推動及遊說立法院針對解決債務相關法律進行修法或立法。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

會址:台北市松江路九十巷三號七樓(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電話:(02)2521-3921

網址:http://debtors.tw

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debtors-assciation/

Email:debtors.tw@hotmail.com

 


卡債受害人個案故事--美琴的故事

 

美琴(化名),高中肄業,本來她是印刷廠的業務,同時兼作一些房屋買賣的業務,後來因為債務及催收壓力的問題,誘發早年潛在的躁鬱、憂鬱症的發作,從97年7月後,她無法工作,一直無業直到現在,98年間曾一度頻繁自殺,最後入院治療,今年農曆年前出院,至今她仍然需要每天服用藥物。

 

識人不清慘揹債  雪上加霜遭詐欺

 

美琴的債務成因其實不複雜,起先97年3月間,一位朋友的朋友聲稱被地下錢莊催債,向美琴求援,基於同情心,美琴向銀行借了70萬給他周轉,結果這個朋友的朋友一直沒還,美琴只好拿自己微薄的儲蓄加減還給銀行,但也只能夠清償部分金額而已。而在失業之後,有另一位朋友鼓吹美琴可以創業,騙美琴可以設立化妝品類的公司,也謊稱賣給美琴的東西都已經有找到買主,結果事後證明整個都是騙人的,前前後後美琴又透過預借現金等方式丟進去了50多萬元。

 

半夜遭催收騷擾

 

雖然債清條例已經上路兩年,但美琴走過的債務路依然是充滿著驚惶和不安,為了達到債務催收目的,催收人員會在半夜打電話給美琴,問她為什麼欠債還能夠吃得下睡得著,也不只一次揚言要到美琴家中把東西搬光光。

 

對美琴來說,她覺得銀行明明知道自己欠的錢不是自己花掉的,也知道美琴很願意面對,但仍然還是催債,當美琴揹負著被騙及遭到他人借款連累的沉重債務包袱,還要遭到無情無尊嚴的催收,讓她覺得無法承受。

 

因為沒有收入,和銀行的協商無法成立,也因為沒有收入,所以根本不可能走更生程序解決,最後透過法扶律師協助聲請清算,雖然很順利的開始清算程序,但也很快的因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隨即清算終止,到了關鍵的免責與否判定。

 

清算不免責  法院指責投機浪費

 

本來希冀透過債清條例和法院的幫助,能夠找到債務解決方式的美琴,當看到法院不免責的裁定時,更加感到無奈,法官說美琴收入不高,但有短暫期間內卻有大量舉債預借現金,及在美容休閒社具有浪費性消費,超過生活必須。又說美琴明知沒有資力,為何還向銀行借款給他人,還為了開設公司陸續交付金錢給朋友,是為了賺取更高的利潤從事和本身收入不相當的投資,也提到美琴應該要去透過訴訟向兩位朋友要回投資和借款。

 

簡單點的說,就是法官認為美琴因為有浪費或其他投機行為,所以裁定美琴清算不免責。而所謂清算不免責,就是意味著在歷經這些程序之後,一切又回到原點,什麼都沒有改變的狀況。

 

清算不免責是最後一根稻草

 

獲知清算不免責的同時,美琴回顧過去,從自己識人不清為他人揹債、到後來遭受詐欺,以及債務催收緊迫壓力,到向法院提出清算結果卻不免責,這層層疊疊的挫折,讓原本就有相關躁鬱症、憂鬱症病史的美琴作出自毀的不理智行為,但或許是命不該絕,幾次自殺都獲救。

 

針對法官的指責,美琴有很多話想說,其中最想大聲說出來的,就是自己並不是個浪費投機的人,借70萬給朋友,是因為當時自己還有一點能力,出於同情心幫朋友周轉,事後也有拿到債權憑證,但始終因為那位朋友沒有錢而沒辦法執行,而之後也想辦法還給銀行一部分的錢。而被朋友欺騙開設公司賠了50萬的事情,也是因為自己當時失業,希望能夠靠賣面膜和保養品來維生,才會糊塗上當,之後騙錢的朋友也有被告刑事詐欺判刑三個月。至於法官講到自己去美容休閒社那筆超過生活必需的5萬元浪費性消費,其實是美琴買賣護膚券的紀錄,算是刷卡套現的一種方式。

 

用生命的故事來發聲

 

從因緣際會參加法律扶助基金會和面對債務聯盟舉辦的債務人交流會開始,美琴試著走出自怨自艾的陰霾,試著走出想不開的人生低谷,也希望透過加入卡債受害人自救會自助助人。而選擇站出來講出自己的故事,則是希望透過自己的故事,提醒和她徘徊在債務壓力下的民眾珍惜生命,也希望透過自己故事的曝光,能夠讓法官和社會了解到有像她這樣的生命故事真實的發生,目前美琴透過法扶律師的協助,提出抗告,她希望告訴法官,自己並不是個浪費投機的人,自己所需要的,無非是一個重生的機會,請法官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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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妹妹在9/23清晨在自家頂樓跳樓輕生了,目前人在加護病房。妹妹這幾年因卡債罹患躁鬱症,無法工作,沒有收入,因父親往生,妹妹依法繼承家裡唯一的一間房子六分之一持分。最近永豐銀行與荷蘭銀行知道後,委託元誠顧問公司頻頻逼債,欠二家銀行10萬元,硬是要求連本帶利償還20萬,並已強制將房子查封,預計下個月拍賣。妹妹試圖找金管會幫忙,也努力和銀行及元誠請求,但完全無用,受不了房子要被拍賣的壓力,妹妹跳樓了。銀行與元誠連手扮演黑白臉,和銀行協商,銀行卻推說,他們己全權授權元誠執行,他們也無能為力。銀行這種借刀殺人的手法,難道政府都不管嗎?劉小姐091090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