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與麥當勞打工族今日召開「揭穿麥當勞帶頭違法違約剝削打工族」記者會,指出麥當勞在7/1調整基本工資後片面取消「員工免費餐點」、「給薪休息時間」、「年資制度」、「大夜班薪資」、以及縮短「雙倍薪資時間」等五項問題。這些片面修改的工作條件,都已違反了麥當勞公司在7/1前與雇傭員工訂立的勞雇契約和工作規則,屬於違反勞雇關係法令的「違約行為」,應立即停止。
然而,讓人驚訝的是,麥當勞公司竟然以新聞稿聲明:「調整員工薪資與福利制度內容均符合勞基法規定,並提供優於法令規定的福利。」;麥當勞在新聞稿中也承認,其將供應員工餐飲的條件進行了「調整」:「由以往每次上班享用免費乙份套餐,『調整』為基本計時人員每次上班享有五折餐飲優惠,並且不限套餐份數和餐飲」。我們在此要嚴肅地回應麥當勞:「違約」就是「違法」!麥當勞片面取消福利、年資、休息給薪等行為,當然不符合勞基法!
首先,按照我國勞基法與民法規定,雇主應依據勞雇契約給付報酬,也包括了勞雇雙方間約定的福利。按民法第 199 條:「債權人基於債之關係,得向債務人請求給付。」,雇主當然有義務必需提供約定的福利。今日勞委會官員也指出:「福利事項屬勞資雙方約定的契約,過去麥當勞既然有所承諾,且是反覆執行的慣習性措施,應視為契約的一部分,雇主要片面更改勞動契約需重新約定,不能把福利視為恩惠性給予。」。並且,依據麥當勞在7/1前雇傭員工所與其約定的「計時人員工作手冊」中即載明到:在麥當勞工作將可享有「免費餐點」、「有給薪休息」、「每年調薪兩次」等福利。如今麥當勞公司片面變更員工福利為「半價購買餐點」、「休息不給薪」、「取消年資與調薪機會」,豈不正是明顯地違反了勞雇雙方約定的契約內容,以及我國民法與勞動法規課以雇主給付勞工報酬的義務?當然違約又違法!
舉例而言,勞基法第 35 條 規定到:「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如今麥當勞不但片面取消有給薪休息時間,也未依法規劃員工休息,不少打工族即反應說道:「現在休息沒有薪水,也不供餐,根本不敢休息了,只好一天一直做完8小時再自己下班後去吃東西。」,難道,這樣明顯違法的處境都還還可被接受,打工族還可稱受勞基法保障嗎?
再者, 麥當勞還聲稱:「台灣麥當勞進行新制薪資與福利調整前,每家餐廳已召開會議與所有服務員溝通」。但在今日出席記者會的台北資深麥當勞打工族黃先生即反駁指出:「我在7/1到台北的麥當勞上班時,才突然看到公告,寫著即日起計時人員將取消免費供餐,改為以半價購買、工作4小時可休息30分鐘領半薪也被取消了!期間根本沒有什麼溝通過程,也沒有什麼重新討論約定,就是上頭下達指令,片面改掉了我們既有契約包含的福利。」除了今日出席的代表外,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在近半個月內,即接獲全國各地麥當勞員工超過30人的申訴案件,指出其被片面修改勞動條件,這不就顯示出了此次調整根本未獲員工同意,是片面修改的違約行為嗎?
九五聯盟再次重申:麥當勞公司此次的五大勞動條件調整,都是違約又違法的行為。麥當勞公司應立即依據既有勞雇約定恢復上述福利。包括「免費供應員工餐點」、「工作4小時可有30~15分鐘給薪休息時間」、「依既有年資調薪規則自時薪95元起調薪」、「晚間11:00~早上7:00可領雙倍薪資」...等。否則即構成違約行為,聯盟將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與抗議行動。除此之外,勞委會也應立即對此種「違約」、「違法」行為進行介入,悍衛打工族的基本權益。另外,其他大型速食連鎖店,如肯德基、摩斯漢堡、達美樂披薩、拿坡里披薩、三商巧福…等,皆連帶取消了員工供餐,聯盟也一併呼籲各速食連鎖店不得任意違反過去與員工約定的福利內容,而麥當勞作為最大型速食連鎖店,應立刻作為表率不應任意違法、違約,侵害員工權益!切勿再對外聲明不實的謊言!
◎ 新聞聯絡人: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成員 陳柏謙 0911678400 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