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討會/聽證會 分不清?
反中科律師與農民怒告環署瀆職

2010/04/28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陳詩婷

由「環境資訊研究發展基金會」舉行的「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檢討與展望研討會」今(4/28)在台大舉行,這一場「學術」意味頗濃的會議,卻引來環保團體、律師和中科農民在會議開始前,在場外舉起白布條抗議。原因是環保署似乎刻意將這次會議跟中科三期環評審查的程序,「扯」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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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團體、律師與農民在「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檢討與展望研討會」會場外批判環保署不顧程序正義。(攝影:孫窮理)

「沒有程序正義,也沒有實體的正義」,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主任委員、代表后里農民提起中科三期環評訴訟的律師林三加說,目前中科三期后里基地環評審查結論遭到最高行政法院撤銷,至今已經超過3個月,可是環保署不但沒有勒令中科三期停工,卻還在進行相關的環評審查。林三加說,4月6號,環評委員會第191次審查會議,並沒有對中科三期環評進行實質的討論,連會議記錄結論都只詭異地列出「洽悉」兩字,之後就進入了4月12號的專案小組「第六次」初審會議;12號當天的主席李俊璋裁示,環評被撤銷後的法律程序問題,並不是初審會議可以討論的範圍。

因此,環保團體要求針對程序問題召開聽證會,環保署回應4/28將召開一場討論會,討論相關問題,會議記錄甚至將台灣環境行動網林仁惠的發言記載為「初審會應等4月28日討論法律爭議後,再做審查」。林三加說,環資基金會邀請他參加今天的研討會時,他還回應說,因為今天要參加環保署舉行的法律爭議問題討論會,所以沒有辦法出席這個會議,但萬萬沒想到,環保署所謂的「討論會」指的竟然就是這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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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委員會第191次審查會議沒有實質討論,會議記錄也十分詭異。(資料來源:環保署,製圖:孫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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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第六次初審會議也不處理法律程序問題;環團質疑,環保署拿今天的研討會當作他們要求的「聽證程序」呼攏過去。(資料來源:環保署,製圖:孫窮理)

林三加說,今天的會議並非針對中科三期法律爭議的討論會,而是討論整個環評制度的研討會,與環保團體要求的「聽證會」程序相距實在太遠。更誇張的是,明天(4/29),專案小組第六次初審會議又將召開下一次的會議,環保署用這個在前一天,由一個基金會,而不是環保署辦的會議,來當作法律程序事項的說明會,打算今天開過,明天就可以再繼續進行實質的審查。

環保署不執行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環保署技正蔡玲儀甚至說「《環評法》有空窗期、有漏洞」,林三加評論「這是非常不對的」,今天中午,林三加等律師與后里農民一起對環保署長沈世宏、國科會主委李羅權、中科管理局局長楊文科等人提出瀆職、圖利的刑事訴訟。

研討會中,學者一致表示環保署必須尊重司法判決,站在環境保護的立場,與環團並肩作戰,而不是極力掩蓋環評被撤銷的事實,頻頻發稿批評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台大法律系教授葉俊榮強調,最高行政法院撤銷中科三期環評結論的判決應該被視作「寶貝」,環保署不該如此踐踏成熟的司法判決。

林三加在研討會後表示,今日參與研討會的學者都認為,該研討會根本不是環保署曾提及的「討論法律爭議的聽證會」,並強烈建議環署應另行召開正式的程序討論會議,確實解決程序問題後,才能繼續進行相關的審查會議。明日環署將召開中科三期專案小組第六次初審會議的延續會議,環保署要怎麼「扯」,就請大家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