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孫窮理

上週,台灣因發生三位信仰伊斯蘭教的印尼籍家務工遭雇主強逼吃豬肉事件,國際各大媒體爭相報導,凸顯台灣人對於伊斯蘭文化的無知,也重傷台灣的人權形象。勞委會為此重罰該名雇主,更大動作向印尼駐台辦事處道歉。

今日(5/16)下午,印尼勞工在台協會(IPIT;Ikatan Pekerja Indonesia Taiwan)與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於外交部門口召開記者會,表示印尼勞工被迫吃豬肉等侵害人權狀況並非個案,呼籲台灣社會尊重宗教自由,要求政府應立即停止制度性歧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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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張雅涵)

印尼有二億三千七百五十萬人口,為世界第四人口大國,約87%民眾信奉伊斯蘭教,是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國家。台灣社會通稱伊斯蘭教為回教,稱信仰伊斯蘭教的穆斯林為回教徒。古蘭經明文記載表示豬和狗為污穢不潔的動物,因此穆斯林不吃自死物,流血、豬肉,以及不唸真主之名所宰殺的食物。

目前台灣有35萬名來自東南亞的移工,而17萬名家庭勞工中,有10萬多名屬印尼籍。因為印尼穆斯林女性個性溫和,是溫順恭讓的家務工象徵,連外勞仲介公司網站都強力推薦雇主申請印尼女性。這些家務工在印尼的外勞仲介機構受訓時,除繳納一大筆仲介費,還必須簽署「我願意照顧狗」、「我願意吃豬肉」同意書,否則不能來台工作。

據官方統計,與其他國籍勞工相較,以家務工為主的印尼籍勞工可獲得的休假時數最少,除了24小時照顧年邁多病的阿公阿嬤,還必須接受雇主所有家務工作的要求,包括吃豬肉、照顧狗。有些雇主不但不讓穆斯林家務工在家裡朝拜阿拉、上清真寺,還逼迫穆斯林拿香拜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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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張雅涵)

IPIT代表、印尼籍家務工Tami表示自己是虔誠的穆斯林,但是老闆常常威脅她要「入境隨俗」,若不吃豬肉就要送回去。Ali則說,她來台工作兩次,曾有老闆告訴她「吃吃看會喜歡」、「吃豬肉不會死」,還勸她換宗教一起拿香拜拜。

小薇說她來台三次,每次來台灣都是照顧阿公阿嬤,老闆雖然對她很好,也知道回教徒不吃豬肉,但還是以豬肉食物騙是牛肉要她吃掉,讓她非常痛苦、難過。Ana更跪著懇求台灣的雇主,希望老闆們不要再逼穆斯林同伴吃豬肉,就像台灣吃素的佛教徒不能吃肉一樣, 穆斯林吃豬肉是違反教義的行為,心裡會有很大的罪惡感。

「政府辦活動找外籍勞工跳舞唱歌,並不代表台灣社會尊重多元文化!」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顧玉玲表示,台灣移工制度禁止移工自由轉換雇主,尤其家務工與雇主的合約不受勞基法保障,雇主一旦不高興,可以隨時解約將勞工遣送回國,外籍家務工完全沒有跟雇主協商的空間。在如此權力不對等的狀況下,面對雇主無理要求吃豬肉,移工只能選擇「笑著吃,之後躲起來哭」。

外籍家務工來台為台灣子女照顧長輩、盡孝道,但工作並不受勞基法保障,中國回教協會秘書長馬孝棋呼籲外勞仲介應該要負起責任,在合約中保障勞工的信仰,不應指示雇主不要讓家務工出門或休假,挑撥勞雇之間的信任。

顧玉玲強調,此事件不僅反映台灣人對多元文化缺乏尊重和了解,歧視移工的政策更強化了台灣人的無知,政府應該盡速修訂躺在立院已久的《家事服務法》,保障外籍家務工的人權、宗教自由和休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