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5-19 自由時報
〔記者謝文華、羅添斌、劉力仁/台北報導〕多個環保、勞工、人權團體昨天質疑, Greenpeace China(中國綠色和平)正向台灣環保署申請設立「財團法人綠色和平基金會」,基金來源是中國綠色和平。換句話說,在台分支並非總部設在荷蘭的國際綠色和平「子機構」,而是附屬於中國綠色和平的「孫機構」,民間團體呼籲環保署、陸委會拒絕讓其登台。
我不能被當「孫機構」籲環署嚴拒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直指,若任由中國綠色和平分會在台設分支,以後跨國企業、組織,都可能循此模式包裝登台,把台灣分支納編為「中國分部」,將嚴重危害台灣民間團體的國際活動。
方儉說,陸委會、財政部函覆環保署公文皆指「該會如因故解散或結束時,其賸餘財產全部捐贈在香港登記註冊的綠色和平」。顯示環保署函文部會時,刻意去掉「中國」兩字。
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表示,申請案名稱為「財團法人綠色和平基金會」,全案還在審查中。根據「環境保護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只要有人捐款五百萬元即可成立,財源從何而來,並非審查重點,主要考量是有無從事環境保護業務,不可違反法令或善良風俗。
陸委會官員表示,尚不了解此事細節,相信主管機關會依據法令做出妥適處理。
中國綠色和平執行長Mario Damato表示,組織一九九七年在香港註冊,另在中國北京設辦公室,資金來源六成為香港公民,四成由國際綠色和平挹注。在台設分支,是國際綠色和平希望在亞洲再設分支、關注海洋資源。
但方儉說,一九九七年他爭取國際綠色和平在台設立「Greenpeace Taiwan」時,對方無意願,中國綠色和平來台設分支,明顯有政治目的。
台灣綠色和平組織發起人粘錫麟則說,一九八九年台灣民間就已經發起成立「台灣綠色和平組織」,遭國際綠色和平指控侵害「商標法」。然而當時申設時,政府還一度以「綠色和平」與環保無關而刁難。
台灣勞工陣線另指,該會近來在台召募人員時,還詢問面試者的統獨立場,有「政治歧視」之嫌,觸犯勞基法。Mario Damato說,問統獨立場,是因為台灣很多公共事務都會碰觸到政治,希望員工未來有能力處理類似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