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行人單車友善空間

2010/06/05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

面對地球暖化氣候變遷議題及後京都議定書時代的溫室氣體減量因應策略,世界各國在運輸部門,莫不進行增強以自行車和大眾運輸系統等綠色運具為主力的永續交通運輸調適規劃計畫。

2009年922無車日前後通車啟動的台北市敦化自行車專用道,標示了生活單車道從都市邊緣進入城市的核心地帶;但短短半年,2010年3月郝市長說,敦化單車道的使用,將從平日通勤退回只作假日(休閒)使用,這是代表一個偉大城市的進步還是退步?近日,許多關心綠色交通的朋友,將相約4月12日一起騎自行車上敦化南北路,大聲喊出:我們要生活單車!我們要更多單車通勤道!恢復敦化自行車專用道!

過去,台灣各級道路交通主管機關,為了片面解決逐年上升的汽機車數量所導致的壅塞問題,往往優先考慮機動車輛的車道斷面寬度與停車數量,而人行道被壓縮到僅能任兩人擦肩而過、甚至只容一人的最小寬度,人行道還要容納行道樹、路燈、休憩座椅、公車站牌等待區、變電設施、電話接線箱、社區佈告欄、郵筒、電話亭等設施或違規停放的汽機車,已無行人可以悠遊通行之空間。行人的路權如此,遑論自行車;自行車的路權,未能隨著交通情況的改變而適時修改,忽視應受法律保護的弱勢地位,自行車在道路交通中的命運更為坎坷。

台灣雖為自行車製造王國,但台灣人民真正以自行車通勤代步的風氣似未形成,以台北市為例,將腳踏車作通勤工具的人口不到4%。據台北市交通局2008年4月份的訪調統計,目前台北市約有32%的機車族、16%汽車族、自行車通勤族只佔3.2%。

休閒騎自行車 無助節能減碳

根據調查,台灣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交通部門佔15%,而全台將近40%的通勤者,通勤距離在10公里以下,這些短程通勤者的交通工具,都還是仰賴機車、汽車,會產生二氧化碳及各種有害氣體排放的載具。台灣人口2千3百萬人,就擁有6百萬輛汽車、1千3百萬輛機車,其中由於機車具有機動、便捷、停車方便等特性,成為台灣最普遍的短程代步及個人交通工具。

對照許多國家早已將腳踏車視為交通工具,台灣政府與民眾仍然視之為「地球日」、「自行車日」、「無車日」的活動道具,或只是休閒、旅遊、運動的器材。儘管近年來政府大力興建自行車道,但多是興建在郊區與河濱,無法取代民眾日常通勤對機動車輛的依賴,反倒造成「四輪先載二輪,親子才能共享單車之樂」的景象,完全無助於降低能源消耗以及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目的。

行人與自行車路權有待保障

台灣自行車的行路空間及騎乘安全等路權問題,未能隨著交通情況的改變而適時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條規定自行車屬於「慢車」,依規定必須行駛在「慢車道」上,未劃設的道路則應靠右行駛。慢車道作為自行車在法定上唯一能通行的路權範圍,卻因為與機車的行駛路權,以及汽車的起步、轉彎、臨停等功能混雜為「混合車道」,屬於一個過渡的權宜性路權,成為各種運具交相競逐的空間。

隨著都市機動車輛大量增加,加上處處有路邊臨時停車、併排停車與斜角停車等情形發生,自行車混雜在各種機動車輛交相流竄的不明路權中,因速度上的相對弱勢而慘遭排擠與漠視。日增的行人與自行車事故,也顯示目前道路設計與法規已不符人民使用安全與需求。

環保署2006年環保共識會議「您是否贊成汽機車採取總量管制?」所得到的公民共識結論建議,在進行「汽機車總量管制」前,應優先採取「舒緩性」措施,包括廣設大眾捷運系統、自行車道等,所謂廣設自行車道,則強調政府應提供安全與便利之生活自行車道,並將自行車轉變為上下班的主要運具,自行車道應優先設於市區、學校及工商業區周圍之主要幹道。且串聯城市各商圈、各景點、各行政區、各校區。

面對環境覺醒與永續發展的議題,地小人稠的台灣,實在有必要快快思考自行車在既有道路上的利用,檢討以人與自行車為本的土地使用型態與交通管理規則、而不再只是以汽機車為主的大型基地開發與道路安全管理。此外,保障最起碼的自行車與行人行路權,提供人民便利的大眾運輸工具,亦應將其視為是基本人權維護項目的其中之一。

以下是關於自行車友善生活運動的訴求:

一、推動「自行車」及「人行」為時代交通工具主流:環保與省能的21世紀,世界各國多強調以綠色運具(Green Mode)為運輸規劃的主軸,亦即以行人、自行車與大眾運輸為主。相對於汽車的大量污染、噪音與耗能,自行車的特性包括安靜、環境友善、可與自然環境密切接觸、費用便宜,能凸顯自行車與環境共生的可貴,其生產與使用也較其他動力車輛污染更低。步行與自行車交通方式的優點眾多,值得大力推廣,以有效減少環境汙染與能源消耗,改善環境品質。

二、建立實用安全的自行車交通路網:落實「單車生活化」目標,進行「通勤通學道」及「單車與大眾運輸系統接駁」的整體配套措施,廣設具通勤意義的自行車路網,全面檢驗/清除自行車通行之障礙空間,於鐵路/捷運沿線腹地建立人行及自行車專用道,大眾運輸系統允許乘客攜帶自行車,鼓勵自行車接駁,在各大眾交通運輸站提供充足的自行車停車位。自行車道設置精神為「串連」而非「開路」;因此「巷道即自行車道」,政府應與民眾合力串連社區巷弄小徑,規劃巷道為適於安全步行與騎乘自行車的環境,尤其供學童通學使用之自行車及人行專用道,應列為最優先規劃,讓單車由休閒運具轉變為生活的交通工具,進而減少汽機車使用,以達節能減碳之目的。

(本文原登載台灣立報「環境前線」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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