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徐沛然
今(15)天環保署繼續針對溫室氣體等議題,召開國光石化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面對未來每年將產生超過1,200萬噸碳排放的開發案,國光石化卻提出要用數十年後才可能成熟的新技術作為減碳對策,頻遭環評委員批評「根本是空談」。會議最終決議,將針對「溫室氣體減量」這項議題,另召開專家小組會議。
但國光石化自己預估年排放1,200萬噸的數據,是在符合歐盟BAT原則(註)的情況下,才有可能達到的目標。台灣環保聯盟秘書長李卓翰質疑,與台塑六輕規模相當的國光石化,若依照環評書建議,採用60%天然氣、40%燃油,碳排放量其實將高達每年4,700萬噸。
環評委員陳鎮東表示,目前「碳固定」的減碳技術,還在研發階段,國光石化卻在開發計畫中指稱要用這項還不成熟,甚至還沒辦法商業化的技術,作為未來的減碳策略,是欺騙環評委員的行為。
與會專家顧洋也表示,台灣的各政府部門過去一年花了快一億的經費,才減少二、三十萬噸的碳排放,而且他也對於向國外購買碳排放量來抵減,抱持疑慮,認為開發單位應該優先考量國內抵減方案。顧洋接著指出,開發單位在報告書中寫著,要在彰化一帶買地、種樹綠化來減碳,是「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的作法。
但開發單位僅回應,國光石化是全新的開發案,不像中科、台塑等其他開發案,廠區內有不同的工廠可以做碳排放的抵減、交換,「如果環委、環團認為碳排放絕對不能增量,本案根本不可能開發」。
國光石化總經理曹明也不悅的表示,「大家一直拿我們跟台塑六輕比,不合理」,指出國光石化不像台塑,每年靠燒煤發電再出售,賺取兩、三百萬的收入,而是用最好的技術,「希望盡到企業社會責任」。
由於國光石化對於碳排放的計算方式、減碳政策均不夠周全,並且也和環保團體所提出的意見無法達成共識,在與會環委討論之後,決議另擇日期針對溫室氣體減量議題召開專家小組會議。
(註)歐盟BAT原則 BAT指的是最佳可行技術(Best Available Techniques),其原則包括: (1)採用最新進且低耗能製程技術 (2)不使用燃煤,而選用低碳氣體燃料、熱值較高的液體燃料 (3)回收廢氣經壓縮分離回流製程或用作燃料,不導入燃燒塔 (4)回收廢熱發電以取代大部份外購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