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轉猥褻,身體 自主!
--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實務困境與修法座談會
Ø 「猥褻」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很骯髒?很色情?對別人性騷擾?
事實上,至今法院判決仍沿用民國十七年之決議「猥褻云者,
這樣的猥褻定義會應用在什麼樣的情況中呢?答案是,刑法中「
Ø 如果我的性自主被侵害了,
在兩年前轟動一時的「摸胸十秒案」地院判決書便寫到:「
這樣的「猥褻」定義,難道還不荒謬嗎?!
2008年6月,自從媒體大幅報導「摸胸10秒
一審判決無罪」
為求正本清源,徹底解決我國刑法長期以來援用舊有「猥褻」
時間:99年6月30日(三)14:00-16:30
地點:台北市NGO會 館
(台 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八號)
主辦單位:婦女新知基金會 贊 助單位: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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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議 程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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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14:00 |
與 會人員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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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4:15 |
主 持人開場: 介 紹會議內容、與會貴賓 |
主 持人:梁育純律師 (執 業律師/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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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14:45 |
【專 題演講】 台 灣婦女團體推動性自主修法歷程回顧(暫擬) |
主 講者:尤美女律師 (執 業律師/婦女新知基金會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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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5-15:15 |
【專 題演講】 刑 法中的猥褻與翻轉之可能(暫擬) |
主 講者:盧映潔 副教授 (中 正大學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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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15:30 |
休 息與茶點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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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6:30 |
【綜 合座談】 |
與 談人: 1. 梁 育純 律 師 (執 業律師/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 2. 王 曉丹 副 教授 (政 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 3. 法 務部 黃 冠運 檢察官 4. 邀 請中… |
交通方式 :
捷運 / 板 南線「善導寺站」二號出口
公車 / 527.295.49.246.604.222.307 「青 島林森路口站」下車
聯絡人:婦女新知基金會 開
拓組主任 趙
文瑾 聯絡電話:(02)2502-8715 傳
真:(02)2502-8725 E-mail:emerald@awakening.org. ------------------------------ 請於6/28日前,以傳真或是e-mail方
式報名 會議資料將於6/22前,以e-mail方
式先行寄送電子版本, 姓名 電話 單位 職稱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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