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百名警力強制全面施工
大埔農村頓成工地

2010/06/28

責任主編:徐沛然

今早(6/28)八點,苗栗縣政府動員上百名員警,無預警執行竹南大埔的全面動工,全數良田被掃蕩搗毀。不僅稻穀被全數清空,更以卡車將田內土壤全數運走。數十輛怪手、推土機、卡車進出,大埔農村頓成工地。現場景況慘不忍睹。  

大埔農民上周三(6/23)才北上陳情,總統府、監察院答應一周內給予答覆的期限還未到。沒想到今早上班時間一到,上百名員警就進入竹南大埔封鎖道路,延續近日的強行施工,不論土地繳交權狀與否,進行全面性破壞。自救會長家(6/19「雷劈怪手」記者會現場)前稻田尤其遭到惡意毀壞,不僅稻穀被清空,土壤也被卡車載走,不知載往何處。施工單位同時並沒有出示執行命令。

此波強行徵收中,警民衝突相當劇烈。警方一度以人牆擋住民眾,禁止居民攝影蒐證;並以擒拿術制服居民,強奪居民的怪手鑰匙。有農民上前阻擋怪手破壞田地,卻被女警強行帶走,並被警備車載到海口拋下;有婦女不惜躲到警車底下,要與警方拚命,同樣遭警方強行拉開。有婦女在抗爭過程中暈倒,被扛上救護車,但中途又醒來,不願強往,堅持留下。

現場路口有保全看守,媒體、聲援者一律不准進入。截至中午為止,只有公視記者順利到場採訪。十一點左右並有縣議員趕到會場,但經協調後也無法停止施工。

中午十二點左右,稻田被破壞殆盡,警員撤去。徵收區內工程則持續進行。大埔自救會本周預定再度到總統府、監察院抗爭行程未變。屆時請各界到場聲援。    回顧大埔的施工進程:

6/9(三)大批警察及怪手於凌晨四點封鎖大埔,首次強制開挖。     開挖範圍僅止於不願繳交權狀的自救會成員家的土地,搗毀稻田。 此後並未持續進行工程。顯見此次動工的恫嚇、示威性質。 6/19(六)竹南大埔自救會舉辦「雷劈怪手──竹南大埔反暴力徵收記者會」。 6/23(三)竹南大埔農民北上總統府、監察院陳情。 6/24、25(四、五)陳情完隔天早上,縣政府隨即派怪手偷挖稻田。範圍包括繳          交權狀與未繳權狀者,工程進行皆有2、30名警力看守。 6/28(一)早上八點,百名警力再度進入竹南大埔。進行全面強制施工。 

大埔1 (自救會長家稻田,九點多開挖。立委到場協商。)

大埔2 (6/28,自救會長家前稻田,將近中午時已被全面搗毀)

IMG_5913 (對照6/19,自救會長家稻田景象)(陳寧攝)

大埔4 (農田頓成工地,漫天飛舞無所歸依的白鷺鷥。)

大埔5 (土壤砂石被卡車一車車分批運走,不知運往何處)

大埔6 (早上十點半成排員警阻隔居民。背景廠房正是群創光電。)

大埔7 (居民焚香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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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我跟許多友人一邊看著報導或現場傳回來的消息,一邊爆血管。

警方再以擒拿術對付當地陳情的居民,而苗栗縣政府的公文跟對外說明字字句句都跟實情相反。真是好個天佑台灣,誰還能相信憲法裡面說要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

土壤砂石被卡車一車車分批運走,不知運往何處?
<br>請建築專業釋疑:
若只為道路拓寬施工需要,
把田土壓實就是了,何必挖走?
是不是這樣呢? <br>

<br>這些優質田土怕是已被賣掉了!
包商急於動工、把土挖走,
顯然是買主有需求或包商急於“變現”! <br>

<br>可惡!
所謂“開發的利益”還有土方買賣這一條! <br>

話說,那已經被徵收了,算是苗栗縣政府的土地。
敢問各位義憤填膺的理由何在?

「已經被徵收」的意思是:
我要開應召站,想要找十個小姐,但臨時想擴大營業要找十五個小姐。
原本十個不見得是已經同意了,但另外這五個,我根本也不管她願不願意,反正就把我自己覺得合理的「安家費」先存到個銀行專戶裡面,愛領不領是他家的事情。偏偏這五個小姐裡面就有你愛人同志在裡面,不必管她願不願意或你同不同意。不管是老還是小、是美還是醜,反正就是要他開張賺錢。手下五個小弟先上了他再說,反正我已經把「安家費」算是給他了,不管他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江湖規矩就是這樣,一切合法,他就已經是我的人了,我要他一天賣幾次都好,我不要他賣,要他幫我當用人也好,反正就是我的。這就是「已經被徵收」的意思。

義憤填膺當然有其原因,您以為所有權移轉了,就師出有名,
也不怪您,您對於法律及法學的不了解,當然會有如此一問,
其實,這樣的問題,也出現在這些社運朋友及一些政治人物身上。
基本上,依據現行的「土地徵收條例」架構及規定,
需用土地人本來在程序上,應該要先跟土地所有權人先協議價購,
相信這種雙方合意一致與基於自由意志情形下洽談土地移轉買賣,
合情合理吧?相信所謂張中一這位朋友也應該不反對。
可是呢,事情一定不會這麼順利,所以才有徵收條例這部法律;
需用土地人當然不希望花大錢加重自己的成本,價格當然越低越好,
原土地所有權人當然希望有好價錢,當然越高越好,
當然也有人基於感情或種種原因不願意賣,
好...此時進入徵收的討論,
徵收最容易引發民怨的地方,就是力量與地位的不對等,
徵收條例第十條規定要求需用土地人須招開說明會或公聽會,
讓雙方有對話與意見的交流,但是,重點就是在這邊:
原土地所有權人的意見有什麼法律效力或影響力?
這樣的意見對於需用土地人或核准與否權責機關有什麼約束力?
答案是:沒有
雖然這部法律要求需用土地人必須召開公聽會,
可是卻沒給予原土地所有權人的意見有任何約束力量,
所以,需用土地人只要形式上有這程序了,
就可以單方面以自訂的徵收條件來移轉原土地所有權人的土地,
人民的財產就這麼地「合法」移轉掉了,不管人民是不是同意。
換成是你家的財產,特別是不動產,
就這麼地賤價與不尊重的情況下轉到了別人手中,
而且還是政府幫著需用土地人一起搞掉你家的土地,
您睡的著嗎?您不義憤填膺嗎?
更遑論....
被徵收的土地,按照原徵收計畫目的使用只要超過五年後,
其實呢,大可變身成建地,這其中的成本價差可是多大啊....

  
  這樣比喻真是已經很客氣了。
  雙方同意的才叫買賣,何況這個「買」還甚至是在「賣」方完全不知情下「買賣」的?!
  
  根本就是強暴之後丟錢在受害者的裸身上!
  
  哦差點忘記了,重點是還要規定這種丟錢本來就是合法買賣的模式哦。
  

各位朋友

常看苦勞的的朋友
都有各自的人脈網絡

請發揮您們的影響力,將此消息擴散

同時,也請記者朋友
打給江宜樺
警政 內政部管的,在大埔行為算不算濫權
地政 內政部管的 以自由派學者立場看來 強制徵收算不算威權立法 該不該改正

這個案子,有太多疑點
苗栗工商發展協進會(這個不官不民的組織)到底扮演什麼角色???

感謝

謝謝 這是我在相關報導中看到最理性的說明 我查閱了一下您提示的土地徵收條例 條項很多又複雜 那麼請問所謂公聽會或說明會是沒有任何效力的嗎?但該法令91年做最後修正至今難道都沒有人設法修改不公義的法條嗎?還是被立委諸公擋住呢?您提出的法律諸多問題已存在很久了吧 不是該用修法的手段解決嗎?便宜行事想以民粹方式改變現狀也不合民主程序?
我並不是想質疑您 只是在看到一面倒的批判為主 卻有些看不清它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政府如果敢於採取暴力徵收 人民豈不是要起來革命? 許多很兇的民意代表此時又為何都像縮頭烏龜 不帶領農民站在怪手前抵抗暴政 年底可是五都選舉呀 ?總之我感覺如果政府的舉措真的那麼不合法理不公義 最該譴責的是那些平時看起來很夠力的民意代表吧? 為何不見譴責這些人呢 ? 他們是比農民或學生講話更大聲的人呀

所謂的徵收:就是政府以公權力「強制」徵用。
在相關法令規範中,都沒有針對「民意」、「溝通」、「補償」等有任何說明。
在一些地區受民眾「好評」的「區段徵收」(如竹北的新竹縣政府特區)配地比較多。但一樣不必然需要經過居民「同意」或「大多數居民同意」。

過去會使用徵收手段的包括:公立學校用地、道路用地、公園用地、機關用地等相關「公共設施」或「基礎建設」等。

就實質徵收的配地或現金發放來說,不一定太低,但畢竟不是所有的民眾都認為只要給他錢,他就一定要接受。土地不只是「財產」,土地也代表了生計、代表了加、代表了先民的歷史、也是可以留給子孫的無盡寶藏。

民意代表,久久也才等這麼一次有暴利可圖,擋什麼擋?

選個縣長要幾億,也不是只有工程抽頭就賺得回來呀!

不搞土地,還有什麼更好搞的?

謝謝您的關注與回應。這個癥結其實存在已久,一日不修正,爾後像大埔村的案件一定會一再出現。其實,這個癥結與重點,連社運團體與民進黨自己也搞不清楚〈您可以查民進黨楊長鎮針對本案的發言內容〉,所以,只看到他們在媒體上一再地在警察暴力與政治人物的言行上打轉與批判,其實,這些警察行為與政治人物若沒有了來自這惡法上的權力來源,相信,也不會有這麼多把戲可以耍,更不會白白浪費了這些社運朋友的熱情與動能。有關該條例徵收程序規定所稱召開公聽會或說明會之條文,只有規定了需用土地人「必須」召開,如此才不會構成違法徵收,這只是一種「程序」上的必要條件規定,整個法律卻沒有說明與規定這個公聽會或說明會中,會議裡面的被徵收人〈原土地所有權人〉之意見〈特別是反對意見〉有什麼效力,所以,變成了今天只有「程序」重要,而會議「內容」卻如廢話的不公現象。要修改這一條條文或相關規定,第一個反彈與阻撓的,一定是政府的行政部門本身,因為,會核准徵收案與執行徵收案的,以及需用土地人本身的,正是政府自己本身,您想,有人會自己訂出或同意綁住自己的法律?立法部門方面,說實在的,除非是社會矚目案件或立委以及助理自己很用功,不然,想靠他們...唉...就當成簽樂透吧...以現在這個案來說,國民黨立院黨團當然不會推動修法,民進黨立院黨團...您看看民進黨中央所發的聲明,沒看到這問題的癥結,只想到修正「公共利益」用詞的修法方法,這根本就是隔靴搔癢,也不符立法技術...不太清楚他們的智庫或幕僚在想什麼....

您可以對照看看這篇由民進黨黨中央所發出的聲明:http://www.dpp.org.tw/news_content.php?menu_sn=7&sub_menu=43&sn=4449以及我對於徵收條例所點出的癥結,很顯然,民進黨跟這些社運朋友一樣,並沒有看出這法律戰中的真正癥結。

有關民進黨的聲明中有關修正「公共利益」一項,我必須再深入說明一下。
這名詞係出現在「土地徵收條例」第一章總則之第三條。在立法技術上,總則章只是規定該法律的緣起、目的、主管機關以及與目的及執行相關的法律原則;至於,實際執行、實行的具體細節與補充說明,則在總則章之後。既然稱法律原則,本就不適當以逐條表列列舉方式限定或解釋「公共利益」之範疇。以保持法律的適用彈性,降低修法次數與難度。更何況,時代的變遷與社會結構改變,人民的需求會不斷改變或增加,「公共利益」這一不確定法律概念,就能夠保持適法的彈性與時代的進步。因為,如果真照民進黨講的改依修正與明確表定「公共利益」的方式,那如果出現了新的公共利益概念或需求,卻不在該表列規定之中,那該怎麼辦?修法難度與門檻又是那麼高,豈不做繭自缚。

雖然都帶有國家的強制力作用,但「徵收」跟「徵用」是兩個不同法律概念與作為。這在土地徵收條例中有明定。
補償是一定要有補償,不會沒有補償,只是如何補償與補償多少。
民意與溝通,只有程序的強制規定,卻沒有實質的法律效力與作用。

〔記者李信宏/苗栗報導〕監察委員劉興善等人昨天到苗栗縣受理民眾陳情,共受理16案,其中,最近引發爭議的竹南科學園區徵地案,60多名支持開發的地主向劉興善陳情,抱怨縣府公權力不彰,既已徵收土地,但施工進度緩慢,損害了多數贊成開發的地主權益。劉興善回應說,會請縣府說明原因,如果沒有合理的理由,縣府就應依法施工。

警張…反徵地農民沒來

監委趙昌平、劉興善及葛永光在苗栗縣議會會議室分組受理16件陳情案,警方原本以為反對竹南科徵地案的農民會來陳情,派出多名官警維持秩序;未料,警方「誤判」了,反對徵收的農民並未出現,到場的60多人都是贊成竹南科擴大開發的地主。

贊成地主:再拖就抗爭

贊成竹南科擴大徵收案的地主代表劉興璘、張文興及徐士彥等人,向劉興善陳情說,他們犧牲土地配合政府的開發案,土地因已凍結,不能移轉出售,也不能向銀行抵押貸款借錢周轉,房子也被拆除,在外租屋苦等縣府配回土地,想早日重建房舍返回家園,但縣府施工效率再三拖延,已損及98%的多數地主權益,如果縣府再不加快開發腳步,他們也要抗爭。

貼上這則贊成地主方面的新聞,其實,這則新聞...若不是這些人不懂土地徵收的法令,要不就是想要誤導視聽或煽動這些地主,扭曲與壓制反對徵收方面的聲音。
被徵收人的補償費或抵價地何時能夠完成發放,其實跟徵收地何時完成開發,是沒有關係的。更可笑的是,既然那些地主自稱要配合徵收,土地既然自己同意給了政府徵收,土地徵收條例上,也都明文此土地權力的限制與規範,怎麼會還想押給銀行貸款?一個已經知道不是自己的財產了,還想押給別人去借錢或賣給別人,是存什麼心?有銀行這麼呆會被騙嗎?拒絕補償者之補償金,只要政府直接提存保管至專戶,就視為發放補償完竣,這跟有沒有完成開發是不相干的。這些在土地徵收條例都有相關規定,很顯然,這篇新聞背後,記者對自己要採訪的新聞有沒有這種專業或良心,是一大疑問;再者,雖然地主可能對法令無所知悉,但這些地主的背後,有沒有人煽動或運作....有點懷疑哪.....

這樣子好了,我們成立個大埔基金會,幕集基金後,一起向政府把大埔農村農地贖回來!

幕集基金後我們都是大埔農村的股東啊,你們台灣浩呆豬道嗎?

這樣好不好啊?

好了,廢話少說,快把錢匯到我戶頭才是最重要的!

台灣的「勞工團體、NGO、基金會、弱勢團體們,被政客包養」的歷史與「警察被黑道包養」的歷史一樣的悠久,

警察被黑道包養的弊案爆這多,警察局、派出所根本就是黑道的「 堂口 」

網路上還有搞「網站被包養的 NGO們」 要在這個版面 裝處女嗎?

每次一看到這些被政客包養的網站,就讓我想到 那一群被黑道包養的警察!

操他媽的,一群不要臉的狗東西!

呵...不要只會貼新聞,卻不懂得看新聞,贖回之說,更是外行到極點的說法。這種新聞以及那些地主說的話,一看就知道,他們若不是真的不懂法律以及土地徵收條例,要不就是被人動員與煽動。唉...可憐啊~~~真的是被人賣掉還在那邊幫人數鈔票....

呵~~真的是「書到用時方恨少」,講法講理說不過了,只好不知所云地口出穢言,悲哀!
不要只是貼新聞,更要有智慧來解讀新聞。依據土地徵收條例,那些地主根本不用等到完工才能領相關補償,反正,不領的人或是一時找不到人通知來領的,政府直接提存專戶就可以,這新聞擺明根本就是有人不懂法律或是有人在背後動員或煽動,想要施壓與抹黑那些反對徵收的人。
更何況,既然自己同意將土地給政府徵收去了,土地轉移在政府手上,怎麼還有地主還想心存拿地給銀行抵押借錢?這是什麼奇怪心態與理由?當然銀行不會借錢啊...銀行有這麼好騙嗎?這記者與地主也該多用功點吧....
用功一點,視野與心胸大一點,才不會被人煽動與利用。

那些口不擇言的傢伙看來巴不得國家政府或哪個勢力隨便開價買他們的家、拆他們的房子啊。真有這樣的事,他們鐵定會雙手奉上。

但是這種地主、這些搖旗吶喊對陳情農民狂吠的東西,有什麼資格強迫所有人跟他們一樣為錢出賣家園,放棄原來的生活方式,不管那筆錢有多少?

這些樂得委身給流氓黑幫,造謠污衊顛倒黑白的東西,還有臉罵什麼「勞工團體、NGO、基金會、弱勢團體們,被政客包養」「網站被包養的NGO」「一群不要臉的狗東西」?

怎麼就是不敢照照鏡子,看清楚你們這些喪家的乏走狗是什麼嘴臉?還以為幫流氓黑幫多吠幾聲就會多吃到幾根骨頭?別作夢了,吠得再大聲黑幫們也不會正眼瞧你們!

哎呀,還真的蠻懷念路梨站長的哩,人家弄個網站,A了些錢,還會買個勞力士貼到網路上,讓其它的網友分享 勞力士金錶金光閃閃的高貴,

那像其它狗NGO,還有本站站長,明明賺了那麼多,也不買台賓士車貼到網路上來,

不要再裝窮了,以為名字有個窮字,就想裝窮?

我要問知情的網友,台灣勞工基本工資,時薪九十五塊錢 是誰喬出來的!

這樣子好了,我們成立個大埔基金會,叫每個人都捐個一百塊,

大家穿著印台幣鈔票圖案的潮T,取個名字叫 錢衫軍,

然後叫本站的站長, 去總統府前靜坐,反正長的也像施明德嘛,然後開始對著媒體號基,如果大埔不贖回來,我黑狗就一直靜坐下去,請大家捐一百塊到大埔基金會,

讓我們一起向政府把大埔農村農地贖回來!

放心好了,照紅衫軍的例子,捐過來的錢,黑狗你怎麼花怎麼用,都不會有人追查到底的!

還弄什救白海豬,還認股哩?還要成立公司行號喔,太麻煩了!學施明德比較快啦!

也難怪啦...看不懂新聞中的學問,而只懂得當漿糊剪貼本的貼貼新聞而已的人,大概也只能講這些不著邊際的話,希望引起眾人的注意。

這裏有那麼多的 看得出新聞內幕的高級知識份子,有誰能告訴我,台灣的基本工資 九十五塊錢,是那些人去喬出來的?

第一、您自己貼的新聞主題也不是談最低工資,而版主這篇文章主題談的也不是最低工資問題,而是大埔村。所以,不是很清楚您的思考邏輯是怎麼離題到談基本工資。更何況,連你自己貼的新聞都沒有談到基本工資,你要大家怎麼看出基本工資是誰喬的?你自己能從你自己貼的新聞中看出來嗎?
第二、如果您很關心基本工資,也請您自己想辦法另開專題討論。
附註:請別搞這種「圍魏救趙」的離題煙幕彈,想要掩飾自己思慮不週或其他目的。

1甲地 徵收開發完應有1億以上??.....勞工有這麼好嗎???
土地漲價要歸公....三民主義 ....不是如此寫
當初...不有375...耕者有其田 公地放領....才有其田
如果那麼喜歡田
1億多...可再買10甲地(約3萬坪) 休耕每一期45萬 1年可賺90萬????
農保又有鄉公所補助 農建保 1年6000元...多好??
那勞工朋友有如此好康????嗎

2010-06-23 新聞速報 【中央社】
 苗栗縣政府今天表示,苗栗竹南科學園區周邊地區特定區計畫,均依法執行,召開公聽會、說明會20場,有98%地主申領扺價地,抵價地發還條件都比其他縣市區段徵收案都還優厚。

 苗栗縣竹南鎮大埔地區農民今天分赴總統府和監察院陳情,抗議縣長劉政鴻涉嫌強行徵收農地,並藉「道路拓寬」工程整地為名,以怪手破壞不同意徵收案農戶的農地,要求監委糾彈失職人員。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副處長黃智群表示,一切徵收作業都依法進行,不可能違法徵收,且舉辦公聽會、說明會、座談會共20場,都有土地所有權人簽名及現場照片為證。

 黃智群表示,計畫案的土地所有權人有900多人,地主可選擇申領抵價地或現金補償,98%地主申領抵價地,可見大部分地主都有增值預期;依規定,縣府將補償金發給地主請領或提存後,所有權即屬縣府,為避免影響大部分地主權益,自3月起即陸續施工。

 黃智群說,民國97年4月都市計畫委員會審定園區事業專用區由23公頃修正為28公頃,並經4次說明、溝通會等程序,直到8月底才審決,作業合法、過程公開。

 黃智群指出,區段徵收說明會都以雙掛號方式通知地主,抵價地發還比率為41%到46%,未辦農地重劃地區為41%,比一般區段徵收分別為45%及41%優厚,1坪農地可分配到0.41至0.46坪建地,但抗議農民仍嫌不夠。而現金補償須以「公告地價」徵收,加成徵收是違法的。

 至於抵價地選地問題,苗栗縣府地政處副處長陳斌山表示,所有土地所有權人共可申領50公頃建地,地主優先抽籤選地,剩餘無人選則的5至6公頃土地則由縣府承受處理。

 陳斌山表示,部分地主未在規定期限內登記抵費地或完成補件,縣府已3度延展到去年底,但截止後,有38名地主向縣府訴願補請抵費地或補件、另有5人訴願要求原址配地,均遭縣府駁回,地主轉向內政部提出訴願,內政部日前做成其中18件決定,有9件遭駁回、9件可進行申領抵費地或補件。

 大埔地區地價因園區計畫案水漲船高。竹南鎮房地產林姓仲介業者表示,竹南農地依區域及交通條件不同,行情每坪約新台幣4000元至1萬元間;而建地每坪約8萬至12萬元;大埔遭徵收農地自去年6月縣府受理申領抵價地價格飆升,近期每坪權利價值行情約為3萬5000元至4萬元間,但成交量很少。99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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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您自己貼的新聞主題也不是談最低工資,而版主這篇文章主題談的也不是最低工資問題,而是大埔村。所以,不是很清楚您的思考邏輯是怎麼離題到談基本工資。更何況,連你自己貼的新聞都沒有談到基本工資,你要大家怎麼看出基本工資是誰喬的?你自己能從你自己貼的新聞中看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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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鏡人 (未註冊) 週一, 2009-11-02 09:14

我猜 大部分贊助者可能是勞工 或是對勞工處境深感同情的人
他們會希望捐款被移作他用--報導同志議題嗎???
貴站這樣的做法對得起捐款贊助者嗎??
同志議題應該去它站討論較為妥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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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思考邏輯重要嗎?哈哈哈……

笑死人了,苦勞網還可以插入一堆同志、外勞的新聞報導…還放在置頂的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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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了
所以苦勞網應該每年比較各群體捐錢數目
以決定報導方向嗎
cool loud 沒有說一定要勞工啊
話說回來
勞工運動又有多少照片好報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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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最好笑了,是啊,苦勞網當然可以不要勞工,

同理

什麼叫作黑道?是誰說 警察一定要抓黑道的?

什麼叫民進黨?是誰說 民進黨一定要搞台獨的?民進黨不能搞統一嗎?

名稱、標題只是拿來參考用的,捐款有進戶頭就可以了,有錢賺不就好了嗎?

也難怪有人說苦勞網不一定要勞工!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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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未註冊) 週二, 2009-11-03 11:54

那環保議題也該從苦勞網上滾走了?

原住民與八八水災也是?

樂生也是?

還是樓樓上要不要誠實一點,承認自己看到同志照片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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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勞網自為是 7-11 嗎?還是以為自己是 網拍業者?什都賣、什麼都不奇怪?

民進到底是統派還是獨派?

難怪 民進黨都有辦法 與 統派調查局局長 結果一起搞海外建基金!

台灣 社會 什麼白痴都有、什麼都不奇怪!

我跑到一個詐騙集團的網站上面,跟一群詐騙集團的共犯在討論勞工、環境、同志的問題!騙一次、騙二次……

被騙久了也會醒吧!

唉...還漲價歸公咧...請問土地税法或平均地權條例哪條告訴你漲價歸公?漲價歸公根本就是不符人性與不懂地產市場機制的空幻理想,唸書不能死讀書,多看看外面的現實世界與現行法令是怎麼運作。
開發完有一億多價值?老大...貼完新聞也要看得懂新聞,那一億多不是指發給被徵收地人好嗎!那是徵收地轉為他用之後的預期開發價值,根本不在那些原被徵收地人〈原農地所有權人〉的口袋裡。更何況,即便有一億多補償,也不是給一個地主,而是要按照每位地主所有之實際被徵收地面積給予補償。
而且啊...對於徵收或對於不動產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政府徵收土地時的補償費用,一定都是比實際市價還要低,不會更划算,連你自己貼的新聞都說了:「1坪農地可分配到0.41至0.46坪建地,但抗議農民仍嫌不夠」,換抵價地只是較原有土地面積更小了。懂不懂啊?
那些願意被徵收的農民,只是看上自己的農地可以變成建地,更好脫手換現金或蓋屋,其實啊,他們真是吃虧還不自知了...有建地...還得看那塊地在哪裡,有沒有人買,要用多少錢買,您自己貼的新聞最後一段不是自己也有說:「但成交量很少」,人家都很客氣說成交量少...就表示人家認為那些抵價地並無價值,即便今天買了大埔農地想要換抵價地來賺錢,其實是不划算,這些願意徵收的農民拿了抵價地賣給誰啊~~
所以說啦...貼新聞要懂得看新聞,有空多唸點書,書店翻翻土地法的教科書又不用錢,才不會只是讓自己當個剪貼本而已。

唉..可憐啊...想要專注或關心某個議題,自己多少也得要用功點或用心點,老是不著邊際打轉,連自己貼的資料都自己看不懂了,只會在那不知所云地罵街,真是無聊到極點,不旦降低了公民討論的素質,也會讓別人笑話你,有時間在這罵天罵地罵大街,建議您還是多花點時間看看書,有益身心健康。

唉..可憐啊...想要專注或關心某個議題,自己多少也得要用功點或用心點,老是不著邊際打轉,連自己貼的資料都自己看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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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甲媽是一種民間信仰,還是黑道 顏清標 掙錢的把戲?

統獨到底是 台灣的人民政治選項,還是民進黨騙選票的工具?

我跑到一個詐騙網站來 酸一酸 這群 假NGO,你卻表示要 我關心某個議題?

是你的腦袋有問題,還是我的腦袋有問題?

顏清標也是大甲媽 NGO 的董事長,我酸一酸 黑道NGO的大甲媽掙錢手段,難不成你也認為我是在關心媽祖?

是你的腦袋有問題,還是我的腦袋有問題?

看您東拉西扯又再度離題了....
連這篇新聞與議題都不相干的大甲媽都能扯進來,
至少,我能確定,我的腦袋沒有問題。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別再飄來飄去了.....老大
等您定性一點,用功一點,
再來跟大哥哥與大姊姊們學公民討論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