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巨蛋環評遭否決
環團呼籲北市府速解約

2010/06/28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陳寧

自去年監察院發文糾正台北市政府後,台北大巨蛋開發案又出現一大轉折。今日(6/28)下午,台北市環評委員會召開第九十七次環評會議,否決台北大巨蛋的開發內容變更案。台北市環保局表示,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開發單位遠雄企業集團需另提替代方案,或依照民國92年7月10日通過之環境影響評估內容辦理。

民國92年7月環評通過的台北市文化體育園區開發案(大巨蛋),原訂開發內容為巨蛋體育館、百貨娛樂商場與辦公大樓,樓地板總面積為36.1萬平方公尺。遠雄因打算增設「旅館」,並將樓地板總面積增加至59萬平方公尺,因而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希望能變更原本的園區設計。然而因變更開發量體,帶來的周邊交通衝擊遲遲無法獲得解決,因而遭環評委員一致否決此變更案。環保局表示,此次審查結果並非封殺巨蛋開發,遠雄仍可另行提出可行之替代方案送審,或是直接依據92年環評通過之開發內容辦理。

綠黨召集人潘翰聲表示,既然開發單位提出變更設計,表示他們認為原方案窒礙難行,因此遠雄應不會打算採用舊方案,而另提替代方案,又要重新跑環評的流程,時間再拉長,負擔成本也會相應增加。不過台北市政府為了替巨蛋整地,移植了數百顆老樹,其中枯死不少。潘翰聲呼籲台北市政府應主動和遠雄解約,並重新種下樹木,讓松山菸廠這塊地成為台北市的另一塊森林公園。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代表游藝指出,在台北市政府和遠雄當初簽訂的合約中載明,如果開發案沒有通過環評,北市府可逕行和遠雄解約,而不需負擔違約金。游藝呼籲,北市府應趁此機會,主動和遠雄討論解約事宜。他補充,至於民國92年通過的環評,目前仍在高等行政法院進行訴訟中,未來也有可能遭法院判決無效。

遠雄企業集團經理李伯熹表示,因尚未收到公文,因此尚未得知環委否決的詳細理由。未來是要另提替代方案,或是採用民國92年的舊方案?還需要評估與討論。「遠雄巨蛋開發案還會持續進行。」李伯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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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不知道市府解約,萬一需要賠償遠雄的話,這筆錢誰付?我知道有些人主張不需要賠償,這些人不知道願不願意承諾,萬一需要賠償,這些賠償費用由他們負擔。

怎麼會要主張不用賠錢的人來賠呢?
這樣的邏輯很奇怪耶~
這筆爛帳應該是做出錯誤決策與違法失職的官員要付,
每次他們做錯都是我們小老百姓賠錢,
真的讓人非常嘔,
立法院應該趕快立法改正這樣的陋習~
看看新生高與花博弊案原本說查無不法,
現在雪球越滾越大,
檢調應該一併查察大巨蛋是不是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