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師大學因校內增訂「集遊法」一事,因校方立場強硬,遲未予正面回應,今日高師大學生與台灣師範大學、中山大學、高雄大學、成功大學等學生團體及全國教師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召開聯合記者會,提出四大訴求,要求高師大校長收回成命,並呼籲教育部介入各校學權問題。暑假期間,將發起「學權運動」,與各校學生進行「大學學生權利評鑑調查」,公布「十大學生沒人權大學」及「十大宿舍不自由大學」等排名,供高中生作為選填志願的參考。
訴求:
一、請高師大戴嘉南校長主動聲明「未經學校同意,利用學校名義從事請願、集會、遊行活動者」此條文因違法無效。請高師大學務處於學務會議時主動提案刪除條文。
二、教育部應發函明文規定,大學自治不得侵犯學生人權。各大專院校運用行政權和制定相關規章和條例時,如限制或變更學生權益,需經與學生集體協商,否則無效。
三、為確保學生發表言論、發行刊物、舉辦集會遊行等基本權利不受校規侵犯,要求修訂大學法第三十二條條文,增訂第二項「學則及獎懲規定中牽涉限制學生人權之規範,教育部應設立學生人權保障委員會,依據法律對基本人權保障之規範,對該內容進行適當性與合法性監督。」,及第三項「學生得針對不當之學則及獎懲規定,向該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審查該規範之適當性與合法性。」
四、教育部應自行建構或採納學生相關訴求為「學生權利評鑑指標」,作為對於各大專院校的經費補助條件。要求高師大校長戴嘉南收回成命,並呼籲教育部介入以保障學生權益。
時 間:2010年7月5日上午10點整
地 點:高師大和平校區大門口正對面人行道(高雄市和平一路116號)
共同發起:高師大學生、高雄大學蚵仔寮集思社、中山大學打狗柴山聯盟學生權益促進會、成功大學零貳社、臺北教育大學學生會、台灣師範大學學生會、台灣大學學生會、台灣師大人文學社、台灣人權促進會、全國教師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
採訪流程:
10:00-10:06 高師大學生說明行動起因及訴求
10:06-10:10 高師大教師
10:10-10:13 台師大學生會會長發表聲明
10:13-10:20 高大、中山、成大學生聲明
10:20-10:25 全國教師會、高雄教師會
10:25-10:30 人本教育基金會
10:30-10:35 問題與迴響
新聞聯絡人 董泓志0935080571、江昱欣092882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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