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長陳垣崇(左)因涉嫌圖利,日前遭檢調約談。資料照片。)
作者:丘延亮(中央研究院民族所副研究員 )
七月二日入夜九時起至七月三日午夜,連續六次在電郵中接到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轉來陳垣崇所長給院士及全體同仁的公開信,一次次重複閱讀,更加憂慮越發不得心安。以本人為正義公平的知識人權抗爭四十餘年的經驗,當然敏感到它可以是一種手段拙劣的施壓;但身為中研院的研究人員,我不得不表示一個知識人的認知和看法。
中研院是中華民國學術研究最高機關,它的任務在官方網頁上明定:「一、人文及科學研究;二、指導:聯絡及獎勵學術研究;三、培養高級學術研究人才。」院方復宣示:「未來,本院仍將秉持良好的學術傳統與研究基礎,開發新的科學知識、培育更多年輕優秀的人才,以及研議良好的政策建議,並持續加強對當代社會、人文與世界的關懷,藉以豐富人類的文明,創造更美好的世界。」
自一九二八年六月九日,蔡元培首任院長以來,中研院無疑是以知識與學術為終身志業者的安身立命之處。儘管近年來疾速發展下,研究成員立身處世的認同分化出了向下衍生的層次:志業到專業、到職業乃至於生業;但單純地認為它是一步步的頹化,也不盡然!
中研院中,文、史、哲、理、數、醫無一不備,目前分為數理科學、生命科學、人文社會科學三大區塊。同仁們多為真誠的知識探索者,愛惜羽毛、時以學術倫理為念。
學問成「攀貴」工具
然而,這個長年建立的知識生態體系,卻在近年引入的營利營收「誘因」下深受衝擊,使得原先各有所從、各有所非、各持有所不為的操守,一一快速貶值崩壞。功利主義與管理主義雙重箝制下,學風驟墮澆薄之世,每下愈況;學問變成爬梯攀貴的工具、知識成為追求短視利益的橋段。
儘管如此,所幸、士人之志不撓、多數學人仍能在無欲則剛的自持下,力拒利誘不逮後的折損與怨懟。中研院仍非鐵板一塊的奴工生產線,也非無議無論的噤聲集中營。
這個事實集中的表現在反對開放研究主管擔任企業CEO的爭議上。不少遠慮之士屢次諍言萬萬不可造次。他們甚至被譏為手中未曾握有專利,沒有資格發言。但是,大家心知肚明,這次「利益衝突」事件,乃意料之中、遲早必將露頭的冰山一角。
這個原理非常簡單,研究的工作與身分,在公帑資助的研發下、是不容與一己的(或與藕斷絲連的前老闆們的)利益相掛鉤的。CEO的名分也是不可以跟研究機構的行政主管之職責水乳交融的。
多重身分易惹紛爭
我們從來未曾疑心陳垣崇院士努力及作為的目標;也從未質疑他的知識良知。但他多重的身分和角色本身就是一種摻雜與混淆──或說是一種自我構陷下的「一人多窟」困境。檢調機關以搜索之方式進行的偵查,其對象當然不是院士陳垣崇;他們調查的是疑有不法利益掛鉤的陳垣崇;這是不容混同的,也是不關中研院作為一個學術機關之事;更無涉國家給予他的那個「院士」之榮銜的。
退一萬步說,對中研院上千研究人員而言,檢調這樣的搜索何以不會、也無從發生呢?但是、如果他們今日不發生,只要有人一旦將自己的研究和一己的私利掛鉤,同樣的事不也應該同樣地發生在他身上嗎?
是故,根據這個原理,我誠摯的贊同陳院士在公開信首段尾「以免累及諸位(院士及院內同仁)清譽」的用心與誠意。吾人既然了然於國家目前法治的現實,還聲稱法律不夠完備、不足以保護自己,那是會被視為本末倒置,更易遭人疑義的。
准此,我給陳院士以及其他自疑處身在類似境遇的同仁們的建議是:效法我們入境報關時的自行走到需要查驗的通道;自發自動的申報自己的狀況,透明化有關原委。只有如此才能避免繼續引發未來法律當局的偵詢及搜查;或再次惹來傳媒對中研院及其他同仁的懷疑或貶損。這樣也才可使中研院的研究環境恢復安寧,使中研院在研╱利掛鉤下的學術生態危機得以防治。







中研院研究員包攬國科會計劃、養助理、做假帳、拼命消耗預算是新聞嗎?到中研院自然組各所去問一問吧!丘延亮可能是第一天在中研院上班,才會以為大多數的學人無欲則剛!
中研院內部風暴/院長公開信挺陳垣崇 同仁反彈
中研院民族所副研究員邱延亮指出,院長轉來生醫所所長陳垣崇寄給所有院士與同仁的郵件,部分同仁認為此舉有「施壓」之嫌。(記者湯佳玲攝)
〔記者湯佳玲、謝文華/綜合報導〕中研院內部近日接獲院長翁啟惠轉來生醫所所長陳垣崇寄給院內同仁的郵件,翁啟惠還提及,因部分法令界線尚待釐清,以致無法充分保護研究人員;肯定陳垣崇的研究動機與研究成果皆植基於公共利益。不料卻引發中研院內部分同仁不滿,認為此舉有「施壓」之嫌。
陳垣崇律師信 翁加註代轉
民族所副研究員丘延亮指出,陳所長涉嫌拿國科會給中研院的補助款圖利自家公司,中研院應是受害者,中研院卻用公帑為他請律師寫信轉寄給大家,「說難聽一點,會有『串供』嫌疑」。
陳垣崇的信中對於檢、調機關遽然以搜索之方式進行偵查,導致媒體大肆報導而損及名譽,表示無法接受與理解。他又以人格保證,絕無任何違法亂紀之行為。
翁啟惠的短箋則提到目前國內對於學研成果技轉之相關法規未臻健全,亦未能與時俱進,且因部分法令界線尚待釐清,以致無法充分保護研究人員。
丘延亮對翁啟惠的說法不以為然,他認為在現行法規之下,法律怎麼訂、民眾就應該怎麼遵守,怎能等到出事後才說法令不夠完善?中研院的生命科學組在中研院坐大,數理組遭受擠壓,人社組更受擠壓,「希望院長不要把中研院弄成配藥中心。」
中研院自由學社社長張谷銘表示,陳案損害的是中研院整體利益,丘延亮的說法的確有理。但是,他認為陳垣崇的所有採購都經由中研院核章,公家機關協助當事人辯護也是「可以理解的事」。
瞿海源:院長附上看法不恰當
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瞿海源受訪直言:「翁院長代轉不太恰當,再附上自己對此案的看法,更不妥當!」瞿海源認為,陳垣崇應透過自己的網絡去發信,不該透過中研院系統,「我想院長把事情想得太單純了一些。陳垣崇是不是完全沒問題?我想院長未必掌握了全部的狀況。」
中研院社會所副所長張茂桂說:「這事如果沒有問題也很奇怪,但問題出在哪裡,大家說法還不一致,我還在觀察。」對翁院長代轉陳垣崇的信,他語帶玄機說:「轉信歸轉信,再寫一封支持的信,意義就不一樣了!」
當年力邀陳垣崇返國的前中研院院長李遠哲說,陳垣崇是有理想的人,日前和陳垣崇見面時,他還說希望能到非洲當義工,「我想他不可能做違法的事才對」。
中研院內人士則研判「陳垣崇的信很可能是律師寫的,如果要感人,應認錯,但他都沒認錯」。
翁啟惠: 盼在制度面照顧
中研院院長翁啟惠解釋,此為一封「很中性」的信,希望能在制度面照顧陳所長的權益。他並澄清沒有為陳所長請律師,發信的是陳垣崇自己的律師,只是雙方委任的律師都是「理律」事務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l/6/today-life5.htm
自由電子報 - 中研院內部風暴/院長公開信挺陳垣崇 同仁反彈 張茂桂說「這事如果沒有問題也很奇怪,但問題出在哪裡,大家說法還不一致,我還在觀察」「理律」事務所http://bit.ly/aB5xeg
明知不法而為之,一堆權勢者競相幫忙遮掩,因為都是利益共同體。你的文章遮遮掩掩讓人看不清不法的真相。
看到"本人為正義公平的知識人權抗爭四十餘年的經驗",不禁啞然失笑!
中研院雖號稱是中華民國學術研究最高機關,但他的學術地位在李遠哲接院長大刀闊斧加以改造前;名聲如何?大家都很清楚,原本是傳說中的養老院;研究質量比不上美國的一所中型大學。您老也是那時開始的嗎?
生命科學或生技,本來就是新興的領域;當中的倫理或理哲學議題,是值得深入探討與剖析的;只是你有能力嗎?你有在與時俱進求知與思辯嗎?還是尚在考究蔡元培?
如果真的是以人權為本,那司法人權這一塊這麼重要的領域,在這次很明顯有失當之處;怎麼沒看你有什麼論述?簡單來說,以現行的制度;檢察機關就算無法起訴你(或是隨便起訴),要把你整死很容易!比如說一些研究資料查扣後,不知道哪天才會還你;可能還會弄丟(弄丟也沒什麼責任)。
越表現的正義凜然,越用激烈的言詞;恐怕只是因為實質立論上的空虛。說到底,還是為了資源分配或是派系鬥爭吧!
從制度下手 讓創意發光(羅仁權)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638498/IssueID/201007...
近來中研院、大學院校專利技轉以及大學院校教授開設公司是否合宜之議題又引起多方沸沸揚揚的討論,利益迴避問題,亦讓不少專家學者提出學界亟需陽光法案的訴求。事實上,大學教授之職責除了教學、學術研究以及服務輔導外,還應包含協助產業創新升級以及提升國際競爭力等方面,大學教授若能以其專業帶領碩、博士生將知識轉化為經濟力量,創造新興產值,對國家整體發展將有莫大的助益。
從理論推導、產生演算法、做實驗到結果驗證,一個技術的產品雛形逐漸呈現,但從技術的產品雛形到實際運用於市場產品之上,中間卻有一道不容易跨越的死谷,許多大學院校因缺乏經費來源以及制度的不完善等多種因素,始終無法跨過障礙,導致研究成果總是停留在實驗室階段,僅能在論文或專刊中靜靜地躺著,無法技轉或經由公司型態之運作將技術產品化,落實於現實生活中造福人群。
其實美、日、歐等國家之大學專任教授在外自行開設公司稀鬆平常,由熟知技術精髓之教授帶領學生進行演算法的實地操作並研發產品,不僅較有機會能創造出龐大的經濟效益,對專利技轉亦將有所幫助。根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統計,2008年美國與日本申請專利之核准件數分別為18萬5224件與21萬5249件,台灣則僅有4萬2283件。若以美國MIT為例,美國知名創業研究機構Kauffman Foundation於今年2月發表的「Entrepreneurial Impact:The role of MIT」報告指出,假使MIT師生與校友所創設的公司組成一個國家,將是全球第17大經濟體。目前由MIT師生所創立的公司共有2萬5800家,僱用的員工約有330萬人,平均每年約創造兩兆美元的銷售額。
將知識技轉成產值
有人質疑大學和企業走得太近會失去自主性,大學院校教授則有可能面臨身分混淆或是利益衝突的問題,然而,若能訂立適當回饋措施、學校可選擇入股及專利技轉授權金等相關機制,讓具備專業知識與經營頭腦的教授們將知識快速變成產值,不可謂不是美事一樁。更何況,藉由這種動態滾動式成長的「商業模式」機制,尚能激勵我國專利發表,刺激專利數量持續成長,同時促進專利品質的提升,使我國成為技術貿易輸出大於輸入的國家。
創意缺乏實質回收,專利技轉績效有限,此種現況需要一與時並進之制度來加以改善,這些問題已談論多時,此時,主導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之教育部與國科會,其態度與積極度顯得至關重要。在這個知識經濟的時代,我們僅有三個選擇:創意創新、盲目追隨或是競爭不過而遭淘汰,擁有無限創意的台灣人,要選擇哪一個?
作者為台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終身特聘教授
丘延亮是在救中研院的體制吧!中研院有幾個研究員真的在做研究?人文組發表的文章能看嗎?蕭新煌、瞿海源這一類的研究員,越是人渣, 在中研院越吃香!
有些事 很清楚
有些事 不大清楚
有些人 搞不清楚
不清楚 的 是 公益 &/OR 私利 的比例
但是
當
中研院 人員 獎金與 經費
台大教授 浮動薪水跟獎勵
來自 人命 滴 代價
問題
粉可能
加乘
於
當年 積體電路&工研院 決策(無論 孫運璿裙帶&KT貪腐)
不知
多少 巴斯 光年.....
Exit 正藍旗 大法官之 公子
產學合作 規範從嚴
2010-07-08 中國時報 【劉宏恩】
中研院生醫所所長陳垣崇遭檢調搜索以來,許多學者及該院院長一再訴求「台灣的法令限制過多」,或是不斷強調「相信陳所長的人格」,以致這件事背後極為嚴肅且重要的「利益衝突」規範的議題,完全被轉移焦點。部分論者甚至發表「外國對這種情形都不會做限制」的錯誤評論,嚴重誤導視聽,令人感到十分憂心。
首先,產學合作的「利益衝突」現象是國家政策與制度規範的重要議題,在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曾引發爭論。若是將問題簡化為「陳所長是好人,好人並不會違法」的淺碟式思考,將使問題一直停留在「對人不對事」的層次。此等言論應該適可而止,才能讓問題真正回歸制度面做深入分析。
其次,國外對於類似陳垣崇事件的「利益衝突」的情形,並不是毫無法令限制,許多國家甚至有比台灣更為嚴格的法令規範。以美國的產學合作制度而言,其一方面鼓勵學術機構及研究人員盡量將研發成果予以商業化;但是另一方面則配套以「利益衝突」的管制措施,兩者相輔相成。我國政府從一開始引入產學合作政策時,就只重視美國經驗的前半部。政府部門及各個學術機構始終只重視「產學合作金額」、「專利件數」等數字上的績效,輕忽產學合作可能的後遺症與完整的法令制度,致使部分科學家因為欠缺可參考的標準而進退失據,令人遺憾。
此外,本事件發展至今,中研院這個「機構」本身的角色及責任,一直沒有被進一步檢視。幾乎所有的輿論媒體,都一再指稱「陳垣崇將自己研發的專利技術移轉給世基公司」,這其實是錯誤的。因為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及中研院的「研究成果發展管理要點」,陳垣崇的研發成果的專利權屬於中研院,因此是「中研院」將技術移轉給世基公司。
根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及世基公司網頁的資料,該院是以「專屬授權」的方式授權世基公司,授權期限長達十八年,且授權範圍為全球不限區域。「專屬授權」意味著某種壟斷,使其他業者不得利用此技術,而相關產品的普及性及價格降低的可能性也會受影響。若是以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的「產學合作研究注意事項」為例,如果獲得研發成果的教授與意欲移轉其技術的企業有財務上的利益關係存在,則「專屬授權」必須經過特別嚴謹的審核程序,且必須舉證為何不應採取「非專屬授權」。中研院的相關規範與說明,似乎並不明確。
我國的政府官員及法令經常誤以為「利益衝突」等同於「貪汙」、「圖利」,因此認為它只會出現在公立學術機構的研究人員身上,這是個嚴重的誤解。若是參考美國聯邦法令的明文規定:凡是向聯邦政府申請研究經費的各個學術機構,無論公立或是私立,其研究人員都必須向所屬機構「申報揭露」自己及家人與產業界的的財務上利益,並接受機構的審查監督,以避免科學研究的誠實正確性被個人利益影響,確保病人或受試者的安全與權益,並且維護社會大眾對於科學研究的信賴。
但是另一方面,美國各大學術機構紛紛制定了比聯邦法令更嚴格的「利益衝突規範」。舉例而言,耶魯大學及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都規定:當研究人員就其研究結果牽涉個人或家人的商業利益時,原則上他就不得參與該研究計畫,除非有重大迫切的理由,並經過嚴謹的審核與公開揭露的程序,才可以有少數例外。而這也正是「美國全國醫學院聯盟」及「美國全國大學協會」所建議的規範標準。
美國各大學術機構並不會將規範利益衝突的責任完全推給「政府法令」。因為,維護自己的學術聲譽及研究可信度被認為是各機構自己的本分。也因此實際上,美國的產學合作中的利益衝突通常受到比我國更嚴密的管理。這樣的積極管理與自我負責精神,對於目前四處高喊「法規鬆綁」的台灣學術機構首長,不知是否能提供若干啟示?
(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基因體醫學國家型科技計畫「利益衝突問題之類型、影響及其應有規範」計畫主持人)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x112010070800400,00.html
樓上 貼錯了吧 ???
此劉 非彼 劉...
彼劉 曾經任職 理律...
[丘延亮是在救中研院的體制吧!中研院有幾個研究員真的在做研究?人文組發表的文章能看嗎?蕭新煌、瞿海源這一類的研究員,越是人渣, 在中研院越吃香!」
邱先生做哪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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