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垃圾焚化廠查核評鑑成績揭曉
台北縣新店廠及樹林廠評定特優

2010/07/09

環保署今天在台南市垃圾焚化廠舉辦98年度垃圾焚化廠查核評鑑頒獎典禮,由沈世宏署長親自頒發特優獎給台北縣新店廠與樹林廠,以及彰化縣溪州廠、嘉義縣鹿草廠、台北縣八里廠、台中縣烏日廠、台北市北投廠等5座焚化廠優等獎,另外台南市廠獲得「自主改善獎」、台北市內湖廠則是「前瞻規劃獎」。沈署長除恭賀所有的獲獎單位之外,同時對於所有焚化廠持續維持焚化廠優異的營運績效予以嘉許。

環保署表示,該署為督導各焚化廠的操作情形並提昇各廠的營運效能,自90年起,開始辦理垃圾焚化廠查核評鑑工作,多年來在查核評鑑委員的協助以及各縣市環保局、焚化廠操作單位的齊心努力之下,各廠的操作技術已趨於成熟穩定、營運成果亦受各界肯定而達到垃圾焚化廠查核評鑑工作的階段性目標。因此,該署在98年修正焚化廠查核評鑑的方式,透過焚化廠自主管理、環保局監督管理、環保署不定期查核與稽查、委員審查各廠年度營運成果報告書以及各縣市互評等方式執行焚化廠查核評鑑工作,有效減輕各單位行政負擔、落實焚化廠分層管理制度,並使各環保局與焚化廠獲得許多務實、寶貴的意見與經驗而受到各單位肯定。

環保署說明,各焚化廠在經過營運績效、年度營運成果、環保署督導查核與不定期查核等項目的考核後,評定台北縣新店廠與樹林市廠為特優,彰化縣溪州廠、嘉義縣鹿草廠、台北縣八里廠、台中縣烏日廠、台北市北投廠等5廠為優等;至於台南市廠因積極進行各項自主改善工作且成效斐然,特別頒發「自主改善獎」給台南市廠;另外,頒發「前瞻規劃獎」給台北市內湖廠,則是肯定該廠積極進行內湖垃圾山垃圾試燒工作與配合環保署進行焚化廠轉化為生質能源中心等相關規劃與驗證工作。

環保署強調,國內垃圾焚化廠經過該署歷年所辦理的垃圾焚化廠查核評鑑工作,以及各縣市環保局、焚化廠操作單位與監督單位的共同努力下,各廠的操作技術已經相當成熟且營運績效卓著。更值得一提的是,在國內焚化廠廠齡逐年增加的不利條件下,98年度垃圾焚化廠的營運效能,無論是焚化處理品質、焚化發電效能、污染防治或設備維護情形,不但沒有隨著廠齡增加而降低,反而優於97年的營運績效;同時,台北縣新店、樹林以及台北市內湖廠等3座廠齡較大的焚化廠,更分別奪下特優獎以及前瞻規劃獎,顯示國內焚化廠卓越的營運管理成效,不但有效解決國內垃圾處理問題外,同時也提供國內可靠且穩定的替代能源,達到「高效能、低污染、零災害」的目標,以維護我國優質、安全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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