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塑六輕用水超量,環保署三月對台塑十四家公司各罰五十萬元共七百萬元,遭行政院訴願委員會以不符比例原則,以及行政作業有瑕疵而撤銷。但環保署近日駐廠查核,確認台塑、台化和南中石化三家用水嚴重超量,仍決定開罰。

環保署查驗發現,台塑每日用水量達五.八萬噸、台化六.一萬噸、南中石化○.六萬噸,分別較原計畫用水超量十.一%、四.七%和二十%,以致六輕總用水量超過卅四萬噸。三家公司雖採控制措施,但仍無法有效改善,依法業者可在一個月內陳述意見再處分。

台塑六輕用水未在今年一月達到九十三年的環評承諾(每日用水量廿七.五萬噸),環保署查核後確認為卅一萬噸,因此三月針對六輕區內十四家公司,每家各罰五十萬元,限期六月卅日改善完成;因適逢周末,業者趕在七月二日期限前送交節水措施和改善報告。

台塑等業者也向行政院提出訴願,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認為,環保署未區分十四家公司各自用水減量義務和責任,就做出「一視同仁」的裁罰,不合理。

其次,業者已在去年十月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申請提高用水量,依《行政程序法》,人民申請案件應在兩個月內審查完畢,但環保署直到三月裁罰開單時,相隔五個月仍未審查完成,顯然不夠周全妥善。

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表示,未來會修改環評程序,環評差異分析也會給予審查期限;至於從七月二日開始的駐廠查核,已依據訴願會要求,以「各廠」九十三年所提計畫用水量及省電、節能進行評估。

環保署綜合計畫處處長黃光輝說明,六輕總用水量超過卅四萬噸,八成五集中在台塑、南亞、台化和台塑石化,因此主要鎖定大廠查核,發現唯獨台塑和台化不減反增,南中石化雖然工廠規模小,但用水量漲幅最高,因此決定對三家公司開罰,目前罰金尚未定。

陳鳳英/台北報導

環保署三月底重罰以六輕用水超量,重罰台塑七百萬,台塑不服,昨日行政訴願成功。台塑主管強調,主管六輕的工業局早在去年十月十三日就將六輕每日用水量由二五.七萬噸提高到卅五.一萬噸,環署本來就沒有理由對六輕用水開罰。

對環署昨日又對台塑六輕工業區旗下廠商開罰的舉動,台塑感到十分不解,不明白為何行政訴願推翻環保署先前裁罰後,環保署還能以同一事由繼續開罰。只要確定收到罰單,台塑一定會據理力爭,循法定程序提出行政訴願,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