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新聞稿
第七屆第五會期立委評鑑
言行及官司會議初步結論出爐
最後將會由首創「公民審議庭」與
複審會議定案
三冠王趙麗雲竟成「殺很大」之主角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於今(19)日召開第7屆第5會期立委言行及官司第二次初審會議,針對十二個案件進行審查。會議由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專案經理陳明里主持。會議結果大出意外,以三次獲評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一名的立委趙麗雲及曾獲第一名之江義雄,均被委員扣四分傷亡慘重,可說是「殺很大」。
立委趙麗雲主持四月二十一日教育委員會審查陸生來台法案時綠委管碧玲等人衝上主席台與主席趙麗雲和多名藍委爆發肢體衝突,評鑑委員認為此等暴力衝突應由主席負責,故做成決議將趙麗雲立委扣二分。江義雄則是因四月二十六日及五月十日主持之教委會均因爆發藍綠雙方激烈肢體衝突,而做出扣四分之決議。但審查委員們表示本次審查結果尚未定案,公督盟將於八月初召開「立委評鑑第一次公民審議庭」,號召公民共同審議第五會期立委言行及官司案,讓公民共同參與評鑑監督立委。
第七屆第五會期立委言行及官司審查會議彙整三十案,經兩次會議,成案有十二個案件,其中針對無法維持會議秩序使委員會爆發肢體衝突之案件,如趙麗雲、江義雄及吳育昇主持之委員會,委員們認為日後若委員會再發生不當之言行衝突事件時,一律由當日召開會議之主席負全責,因主席前一天一定熟知當日議程且主席負有維持會議秩序之職責故做成此決議,同時委員們也認為院長和副院長負責維護院會秩序,職責重大為監督其善盡職責,建議於第六會期時將院長及副院長納入評鑑審查中。
立委議事殿堂竟成謀福利之工具
此外,針對六月二日教育委員會主席趙麗雲竟以發表感言方式要求洪秀柱及江義雄兩位立委輪番上台,硬將會議時間延長五分鐘至十二點四十分,達到立法院加班標準,此等言論於立法院IVOD上皆可清楚看到,事後趙立委說是不想剝奪議事人員福利,卻讓人產生有A加班費之疑慮,針對此行為審查委員認為因是由會議主席趙麗雲提議,故決議由會議主席趙麗雲負全責扣二分。
全國首創公民審議庭
不過言行及官司審查會議委員表示此評鑑結果並非定案,為使評鑑作業能有更多公民參與其中,公督盟執行長何宗勳表示將融合公民審議及國外陪審團機制首創公民審議庭,於八月初召開「立委評鑑第一次公民審議庭」,邀請過去曾參與IVOD評鑑之公民、學者、NGO代表擔任陪審團,讓立委就其行為做出解釋,針對第七屆第五會期立委言行及官司案做出審議,就看這些被扣分的立委是否能藉此機會力挽狂瀾重新獲得委員會之愛戴。
第七屆第五會期立委言行及官司第二次初審會議案件即決議整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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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日期 |
案 由 |
扣分 |
委員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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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1 |
教育委員會審查陸生來台法案初審及確認初審議事錄衝突 |
2分 |
趙麗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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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6 |
確認上回陸生來台修法議事錄爆發肢體衝突 |
2分 |
江義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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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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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委員會審查大學法陸生來台條文兩黨發生口角議事空轉 |
2分 |
江義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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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2 |
趙麗雲、洪秀柱、江義雄延長開會時間為立院職員爭取加班費 |
2分 |
趙麗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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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2 |
內政、教育聯席委員會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採認大陸學歷及開放陸生來台修正草案復議衝突 |
2分 |
吳育昇 |
立委要禮品 公督盟譴責並給予扣分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今(19)日召開第七屆第五會期立法委員言行及官司第二次初審會議,主要針對本會期成案十二件立委言行及官司案件進行廣泛討論,其中評鑑小組成員對於四名立委於去年底發函至各機關要求提供尾牙禮品案件,有著激烈辯論。不過,最後評鑑委員,仍決定將該四名委員以各扣一分處置。
今年二月《蘋果日報》指出,國民黨籍立委王進士、蕭景田、廖婉汝與民進黨籍立委陳瑩等四名委員,去年底皆發函至各政府機關,要求提供尾牙或春節聯歡摸彩品等,其中不少行政單位應立委要求,紛紛贈送吸塵器、電燉鍋與DVD播放器等不同禮品。
針對該案件,公督盟言行及官司審查小組成員認為,立委們發函給政府各機關要求提供尾牙禮品等行為,實屬民意代表長期以來的陋習,只是正好藉由《蘋果日報》報導,才引發社會大眾的廣泛討論。而關於是否要直接對於四名委員,進行扣分,則引發審議委員間的不同看法。
有成員認為,該起事件應該要用更高的道德標準審視,因為這樣的陋習文化,其實就是變相的貪污,應該給予嚴厲的譴責並給予扣分。但也有成員表示,該行為其實是台灣民意代表行之有年的陋習,而這四名委員是因爆料而被討論,若只針對他們扣分,恐使四名委員覺得不公。所以,該成員建議,本會期應先給予警告,暫不扣分,若下會期仍有類似案件產生,再與以扣分處理。
對此,另一位審議委員以闖紅燈為例,主張應將立委扣分,他說,「如果你因為闖紅燈而被警察攔下來,你有可能對警察說,其他人也闖過紅燈,為什麼之前不抓他們?但是,警察並不可能因為這席話,就不追究你闖紅燈的案件,因為這本該依照事件的本質處理,並非以事件發生的時間點為處理依據。」所以,該委員認為,既然有事實存在,就一定要扣分,不應考慮時間點發生在何時,如此一來,才能豎立評鑑規則與標準。
經激烈討論後,公督盟言行及司法審議小組委員即針對該事件,做出以下決議,一、四名立委向政府機關要求提供尾牙禮品事件,符合公督盟評鑑作業辦法中的院外行為定義:因私人不當行為、關說、施壓、特權等,造成社會負面教育,基此,決議將這四名委員各扣一分處理;二、立委職權本應以監督行政機關為主,而既然是要監督行政機關,就不應再有向行政單位要求提供金錢或禮品等行為產生,因此,公督盟除給予立委譴責外,亦將行文給各立委與政府部會,要求不得再提供禮金、禮品給立委,若立委有類似情事發生應行文向公督盟檢舉。
新聞聯絡:何宗勳執行長0920-329-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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