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聽人民聲音,「環保共識會議」發表共識結論

2010/08/01

為傾聽人民聲音,自本(99)年7月11日起連續4個週日(7月11日、18日、25日及8月1日)辦理99年環保共識會議,討論議題為「您是否支持『產品碳足跡標示制度』,並從日常生活中落實節能減碳?」。 本次環保共識會議係由報名參加者中,依據報名者之居住縣市、職業、年齡及性別等因素,由指導委員會遴選出25人做為會議成員,經4週與議題相關專家學者及成員間充分討論後,達成共識。共識結論發表會於8月1日下午3時在法鼓大學籌備處(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77號,中山堂斜對面)7樓會議室(無盡講堂)舉行。環保署沈世宏署長出席並頒發感謝狀給全程參加會議之23人。本次會議之「共識結論」將做為環保署及政府相關機關未來施政之參考。 共識結論報告概述:政府應明確訂出碳足跡標示推動時程與目標,連結社區媒體網絡向全民宣導「碳足跡」概念,並擬定妥善配套措施,避免企業以此標籤作為「漂綠」手段,透過對企業之獎助,鼓勵生產低碳產品,落實節能減碳生活。共識結論報告詳如附件。

99年上半年度環保共識會議 結論報告 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 日期:2010年8月1日 地點:法鼓大學德貴學苑7樓

「99年上半年度環保共識會議」結論報告 前 言 全球暖化已是當前最受關切的議題之一,各國溫室氣體排放量持續增加,不僅導致氣候變遷,更造成鉅額的經濟損失,台灣無法置身事外。上個世紀全球增溫約0.6度,台灣卻增溫1.1度,將近兩倍;依據國際能源總署(IEA)所公布2007年的資料顯示,全球每人平均排碳量約4.38噸,台灣每人平均排碳量卻高達12.08噸。面對全球暖化現象,台灣更需謹慎面對。 在各國環保團體大聲疾呼節能減碳的同時,推廣環保生活的理念,逐漸有具體成效,不過個人方面要如何落實節能減碳生活?在英國,「碳足跡」發展早已開始進入商家,大型連鎖百貨企業已要求供應商提供碳標籤的資訊,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除了比較價格,也可以比較碳排放量,這樣的「綠色消費」概念並接連在法國、歐盟、美國、日本、泰國等其他九個國家相繼推動。 意識到此國際潮流,台灣亦於2009年進行示範商品碳足跡計算,在2010年初完成訂定「產品與服務碳足跡計算指引」,並以綠色心型及綠葉拼成腳印,搭配CO2標誌,顯現碳足跡標示的環保概念,將產品從原料、製造、運輸、使用乃至廢棄階段所產生的碳排放,進行彙總計算。除了可讓國內企業發掘減碳空間,改善產品製程外,也可讓消費者透過明顯圖示,瞭解產品對全球暖化的影響,作為選購商品的參考。此外,藉由碳足跡標籤所標示各產品明確之碳排放量多寡以「自我省思生活品質與生命價值之意義,珍惜當下已擁有的事物,捨遠就近減少碳排放量,愛護自然,落實環保於日常生活」的方式,將可減緩居住環境惡化且加速環境保護成效及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與各國相比,台灣屬積極推動碳足跡政策國家,然而新措施推行,為將碳足跡標示內涵、理念與政策目標傳遞給民眾,召開此次環保共識會議,討論議題為『你是否支持產品碳足跡標示制度並從日常購物中參與減碳?』,23位全程(7月11日、18日、25日及8月1日等4個週日)出席會議之成員,經與議題相關專家學者深入交換意見及分組充分討論後,達成多項共識結論,將提供政府做為推動「產品碳足跡標籤」相關施政之參考。

共識會議成員認為,政府應明確訂出碳足跡標示推動時程與目標,連結社區媒體網絡向全民宣導「碳足跡」概念,並擬定妥善配套措施,避免企業以此標籤作為「漂綠」手段,透過對企業之獎助,鼓勵生產低碳產品,落實節能減碳生活。 99年上半年度環保共識會議成員謹誌 民國99年8月1日

「共識結論報告」認可同意書 作為共識會議的一員,對於「99年上半年度環保共識會議」之結論報告表示認可,本報告的內容詳實無誤,確實的紀錄共識會議成員所達共識及部分意見,同時並未受到任何外在人士的影響。我(們)也同意將本報告製作成冊,並在合法的前提下,做為未來制訂相關政策,和推廣共識會議相關事務之用。 陳嘉文 _____________ 紀帆益 ______________ 劉書瑋 _____________ 鍾郁安 _______________ 陳柏豪 _____________ 楊文欣 _______________ 郭心琳 ______________ 韓殿萍 _______________ 錢志偉 ______________ 孫嘉瑞 ______________ 湯詠琪 ______________ 湯淑媛 ______________ 邱鴻章 ______________ 陳聖銅 _______________ 劉榮顯 ______________ 林秀惠 _______________ 賴素美 ______________ 李文華 _______________ 劉守禮 ______________ 利建旗 _______________ 張美蓉 ______________ 王勝欽 _______________ 丁華平 ______________

「99年上半年度環保共識會議」結論報告

目錄

議題一、你是否支持產品碳足跡標籤制度?並於日常生活中參與碳足跡標示產品之購買? 議題二、政府在推動產品碳足跡標籤制度時需考量或加強之事項

壹、共識結論 ※ 議題一、你是否支持產品碳足跡標籤制度?並於日常生活中參與碳足跡標示產品之購買? 經過四週日之討論後,23位共識成員中,有16人支持產品碳足跡標籤制度,2人持中立立場,5人不支持此項制度。成員們認為產品碳標籤制度值得推行的原因整理如下: 一、當今氣候環境日益惡化,人人有所警覺,為了維護賴以生存的地球村,環保勢在必行,推動碳足跡標籤制度有其必要也是世界趨勢。 二、環保是政府既定政策方向,為了加速減低碳排放量,減緩氣候異常所造成之天災人禍,理當支持碳足跡標籤制度之推動。 三、考量國際趨勢與市場要求,有碳足跡標籤之產品將更具有市場競爭力,物流更通暢。 四、藉由碳足跡標籤制度,各產品上明確標示二氧化碳排放當量的多寡。當人人明白用了高排放碳量的產品,其所排放的碳量,可能會傷害自己賴以生存的地球。為了救地球而有所取捨的消費喜好行為,可以帶動企業都生產低碳且物美價廉之產品,因而落實環保。

對於不支持此項制度,現階段成員的疑慮整理如下: 一、推動產品碳標籤制度之規範尚未完備成熟,且其他國家推動成效不明。 二、有碳足跡標籤之產品,並不代表其真正是夠環保的,民眾常易被誤導。碳足跡標籤制度易淪為企業漂綠行銷之工具,應先有教育宣傳的配套措施,務必使民眾認知碳足跡標籤絕非必然等同環保,避免和環保標章劃上等號;誤認有碳足跡標籤之產品就是有利於環境的環保產品。 三、政府沒有提出明確之近、中、遠程時間表及明確有效執行之監督規範,無法確定該政策之永續經營性,極有可能就如「有機蔬菜」般,其可信度不高而浪費公帑。 四、政府當務之急應該是杜絕財團既得利益,有效規範企業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將比推動碳足跡標籤制度更能彰顯成效。

壹、共識結論 ※議題二、政府在推動產品碳足跡標籤制度時需考量或加強之事項 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已成為國際間關注的重要議題,現今各國無不相繼分析產品從搖籃到墳墓整個生命週期階段產生溫室氣體的總排放量,經換算以二氧化碳當量表示,並以碳標籤呈現。我國政府於今(99)年完成產品碳足跡標籤相關規定,以輔導廠商分析產品碳足跡,推動產品碳足跡揭露,以達發展低碳家園之目標。為能協助政府推動此項制度,共識成員經過多次討論,歸納出下列建議,期能作為政府未來推動之參考。 一、 明定碳足跡政策推動目標 對於新措施上路,民眾難免有疑問,共識成員認為主管機關應訂出明確之短、中、長程計畫與目標,讓全民瞭解此措施精神與意涵。推動時,也應定期檢討良窳,將檢討結果公開透明。 二、 防止企業做為「漂綠行銷」工具 共識成員建議,主管機關應參考國外法規,制定適合國情之規範,讓企業可依循配合。成員們同時指出,在擬定相關配套措施的同時,尤其應該注意企業是否利用碳足跡標籤作為產品行銷漂綠手段,加以明文規範懲罰,提高碳足跡標籤公信力。 三、 加強民眾對「碳足跡」標籤認識 (一)推動節能減碳觀念刻不容緩,可藉由網路、媒體、DM、演講、公益廣告或編寫容易吟唱歌曲等方式,從家庭、學校進行綠色消費教育。 (二)透過對基層單位的環保教育,培養其為碳標籤推動之種子教師;透過社區、大賣場超商、車站(捷運站)等民間團體與公共場所進行宣導。 (三)主管機關可編列經費,鼓勵民間機構(如:環保NGO、社區大學、志工團體等)參與推廣,協助認養社區加快碳足跡標籤推動。 (四)可透過如免稅、退稅、折扣、補貼與舉辦抽獎等措施,增加民眾對碳足跡標籤產品的認識。 (五)建置公開窗口,供有疑問民眾或廠商諮詢 四、 鼓勵企業生產低碳產品 成員一致同意,主管機關可考慮簡化碳足跡標籤的申請流程,讓更多廠商一同參與,政府除了輔助企業生產低碳產品外,若生產者能改善產品製程有效減碳,亦應給予獎勵。 再者,共識成員亦認為,主管機關應立法要求所有企業必須參與碳足跡標示,強制企業提出明確碳中和策略,建立廠商評鑑制度。 五、 標示(章)簡化與公信力 有鑑於國內環保、節能、省電(水)等標章功能重疊,與會成員對於碳標籤制度,亦有以下建議: (一)主管機關可考慮協調其他部會,整合同質性標章,以俾推廣。 (二)標章內容應易懂、簡化、不複雜。 (三)碳足跡標籤需由具公信力的單位驗證,讓民眾信服。 (四)碳足跡量值計算上,需明確界定範圍和量化標準,針對相同產品亦應做特別說明,讓民眾有明確比較值。 六、加強廣告稽查 擁有碳足跡標籤並不代表是環保產品,共識成員擔心此標籤容易淪為產品「行銷工具」,建議政府應多加注意企業在行商業活動之餘,是否將產品製程的減碳效果誇大,變相成為宣傳工具。 七、其他 共識成員亦提出,主辦單位在舉辦活動時最好能提出碳中和方法,內容不宜鋪張,如煙火釋放、過多裝飾品、宣傳品浪費,以減少碳之排放,建議由政府單位率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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