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中科環評擺爛 內閣誰該負責?

2010/08/18

# 2010-08-18 # 中國時報 # 【本報訊】

 在中科三、四期環評爭議行政法院裁定之後,本報已多次表達「環保與經濟並重」、「司法判決與信賴保護兼顧」的立場。我們也很慶幸,行政院目前處理的態度,也是依此原則進行。現在,當抗告已經提出、爭議漸趨緩和之際,我們還是要對內閣若干部會的失職及其首長的失態提出檢討。

 內閣對於中科案最該負責任的,當然就是環保署。環保署官員多次發言不當,早已不是新聞。在今年三月法院初審結果出爐後,沈署長當時就說「被法院判敗訴的是前一個政府,和現在的是兩個政府」,所以他管不著「另一個政府」的事。堂堂一位內閣閣員,只會從前後政黨做切割,完全沒有施政延續性的考量,也不構思萬一法院終審裁判不利中科的後果,這種發言正是今日中科困局的前因。

 在兩周前高等行政法院做出假處分裁定之後,沈署長再謂此事「後果法院自行負責」。此外,沈署長對於當初環評「有條件通過」的結論,也有獨樹一格的解釋。他認為「有條件通過就是通過」,顯然是一種「白馬非馬」論。但是沈署長所未言明的是:倘若有條件通過就是通過,其保留條件不再形成爭議,則所謂「無條件通過」,又有什麼意義?

 沈署長似乎不理解憲法五權分立的嚴肅性。他呼籲法官不要「誤解」環評法,否則以後的環評都會形成災難。環保署長是行政官員,但行政訴訟的終極裁決單位卻是法院。就算行政院提出抗告、上訴,甚至釋憲,其最終的裁決單位還是上級法院或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完全不是任何內閣官員能置喙。

 做為內閣閣員,環保署長理應未雨綢繆,盡速備妥環評初期所欠缺的健康風險評估,期待法院做出有利於行政團隊的判決。但是沈署長卻完全不理會司法裁判,終至逼出今天難以轉圜的局面,弄得內閣裡外上下不是人。內閣閣員闖出這種大禍,內則應深自檢討,外則應負責請辭,但沈署長卻將所有的責難都是箭頭指向他人。中科案最後司法裁決如何尚未可知,但我們確定的是,這種表現絕對讓馬吳的民調下滑不少百分點。

 其實,就惹惱民意而言,在內閣裡工程會主委范良銹也有同等功力。在兩個月前,媒體出現多次廣告,都是營造業者因工程會拒絕或刁難工程爭議的仲裁,而群情激憤。工程會手握廠商履約保證金,令廠商擔任原告,陷入費時費錢的訴訟爭端,卻不肯走入仲裁程序,令許多不慎陷入工程爭議的廠商苦不堪言。更爭議的是工程會以納稅人的稅金刊登廣告,稱強制仲裁違憲,也是行政當局越俎代庖替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裁決,與前論環保署長的作風相似。

 像環保署惹毛環保人士、工程會氣炸營造工會等情節,都是相關主管官員在幫馬吳拉低民調、拋棄選票的作為。照理說,行政院早就該加以處理,但是由於相關主管皆為當初馬市府的團隊成員,不論是誰當閣揆,怕也是不敢有所決斷。

 當年,在馬英九任台北市長時,正逢扁政府貪腐大失民心之際,故其聲望如日中天,連娜莉颱風造成的捷運淹大水,都無法撼動。也許是當年的順利情境,使馬總統養成了他無條件捍衛部屬的習性,而北市府局處首長就算表現再差,也鮮有異動。但是我們要提醒府院高層:今天的局勢不同了。現在,一則貪腐的扁珍已不存在,人民不再有惡劣的對照比較;二則馬政府美牛、八八水患處理不佳的陰影仍在;三則民間藍綠對立嚴重,總有近四成民眾對馬施政投以狐疑。在這樣的情境下,馬政府再對內閣成員姑息放縱,那就後果嚴重了。

 總之,今天的馬英九總統已非百毒不侵,既不能以神功護住內閣孱弱閣員,反而需要閣員以政績發功護體。若干經常拖垮府院民意支持率的閣員,是否也該慎重檢討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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