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這樣算不算干預司法?

2010/08/19

【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特稿】

2010.08.19 03:09 pm

應謹記過去常說的瓜田李下

總統馬英九上午針對中科三、四期被裁定停工案指出,法官可為更大公共利益而不撤銷違法的行政處分……馬英九上午首度對中科案以法律回應,卻被認為有干涉司法之嫌;總統應謹記過去常說的「瓜田李下」,尤其是對審理中的司法個案,以總統的高度,要避免被認為「公然關說」,避之唯恐不及,那還有刻意去碰它的道理。

不能對審理中個案指指點點

中科案,在司法審理部分,不是不能討論,但民眾可以討論、學者可以討論,就是總統不能討論,總統就算一千萬個理由,也不能對正在審理中的個案「指指點點」,因為,民眾、學者的話,法官未必會聽,但連國家元首都說話了,法官難免會想「這樣判決(裁定),對嗎?」請問,這不是公然關說,是什麼。

馬總統上午對國人矚目的中科案,清清楚楚的表達了個人的「法律意見」,同時,還「好心」的引用了行政訟訴法198條和行政程序法117條內容,加以說明自己的看「法」,難道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會不清楚上述法條的規定或內涵,需要靠總統來「點撥」嗎!馬總統對於審理中司法個案的如此「關切和表態」,對司法改革而言,是一項錯誤示範。

法官聽了總統發言會怎麼想

我們相信馬總統上午發言,主要是為了拚經濟,應無干涉司法個案的意思,但是,以總統之尊,幕僚、智囊眾多,卻在司法個案討論中,引經據典,甚至引用法條,這樣的作法,都足以令聽者引發不當聯想,試問,正審理本案的最高法院法官,聽了總統的發言後,他們心裏會怎麼想。

【2010/08/19 聯合晚報】

臉書討論

回應

馬英九干預司法已經很多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