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期前債未清又欠後債

2010/08/26

2010-8-26 23:25 作者:呂苡榕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中科三期25日結束專案小組審查,雖然原排定26日的環評大會急踩煞車,但是幾乎已經通過一半的中科三期環評案,讓當地居民的委任律師林三加、台大公衛系教授吳焜煜以及立委共同召開記者會,痛批這種未將當地既有風險納入考量的健康風險評估,根本有問題,立委呼籲,「前債未清」,後債不應該再欠下去。

針對環保署訂定的「風險管理技術規範」,吳焜煜表示,雖然以目前的技術,無法評估既有污染與新增污染之間的交互作用,但是可以分別評估既有與新增的污染所造成的可能影響。 決策者不顧風險

他表示,決策者的任務,應該是在了解現有風險後,積極消減這些風險,而不是把既有污染當作沒看到,僅計算新增風險。

吳焜煜強調,環評奇怪的地方就是,沒有人需要負責,環保署開了一堆會議,只是在分擔責任風險而已。立委黃淑英也表示,這個技術規範是倉促之間通過的,它的前提是「如何讓開發單位不用停工」,因此才會連既有風險都不顧,完全為企業量身打造。 政府重經濟輕環境

另外,從行政院日前通過的明年預算案中可以看到,經濟方面預算增加,而環保方面的預算則是降低2成,立委黃淑英表示,預算通過立委也很無奈,但也只能接受政府重經濟輕環境的偏差思維。

其實早在今年1月最高法院判決出爐時,各界就已要求中科與環保署尊重司法判決。立委田秋堇表示,當時立院總質詢,她也建議吳敦義將中科三期進二階環評,或者是重新送件。田秋堇說,當初如果好好進二階,也不會弄到現在爭議都沒解決卻硬過,就算環評大會通過,照樣也是再被居民告。「萬一環評再被撤銷,政府臉要往哪放?總統自己是法學博士,他要怎麼解釋?」 台灣行政凌駕司法

居民委任律師林三加表示,中科三期的爭議在國際間已經引起關注,香港將它定位在「憲政爭議」,而台灣政府卻還沒有驚覺行政凌駕司法的嚴重後果。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文魯賓也指出,立法院通過的環評法給了行政機關某些權限、做出行政處分,但是當行政機關踰越這些權限,或是做出錯誤的行政處分,司法當然有權介入。

當司法介入後,行政機關居然回頭糟蹋法院,文魯賓說,現在已經不是威權時代,不是總統說要做什麼就可以做了。他強調,整個事件最令人難過的,莫過於所有機關都站在財團一方。環保署快馬加鞭通過審查,讓田秋堇沉痛的質疑:「真的有必要拿健康去換經濟發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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