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8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
2010.09.08 03:39 am
二次金改引發多起金控併購爭議,紛擾多年,金管會這次終於願意面對問題,重新制定遊戲規則,新規定雖然讓敵意併購更困難,也有助化解市場亂象,長期對國內金融併購其實具有正面意義。
金控法規定,金控投資持股逾25%或董監席次過半時,可將被投資對象列為子公司。國內剛設立金控時,對金控從事併購的規定便是必須一次買到25%;後來為配合二次金改,鼓勵整併,金管會94年放寬金控併購可以分次買入,不必一次買到25%,相關政策也在市場產生激勵效果。只不過金管會94年這項被視為鼓勵「敵意併購」政策,因配套不足而衍生爭議,付出不小社會成本。
【2010/09/08 經濟日報】 @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