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期強制執行案開庭
環團:不停工,就再告

2010/09/13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陳詩婷

IMG_6778 (攝影:陳寧)

中科三期聲請強制執行案今(13)天下午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眼看環保署做出新的環評結論、中科管理局也即將完成「復工」的必要程序,后里農民、代表農民進行訴訟的律師林三加,以及環保團體,在開庭前至國科會進行抗議,再次要求中科三期應儘速停工,以免引發後續更多的訴訟與爭議。

律師林三加表示,本週五中科局預計於台中縣后里鄉,就環保署8月31日做出的最新環評結論舉行說明會,因此這次聲請強制執行停工,具有急迫時效性,不論法院最後裁決的停工期間多短,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社會意義,否則當中科局完成復工程序後,環團將繼續針對環保署做出的新環評結論,再次提出行政訴訟。

后里農業與環境保護協會會長廖明田則表示,從今年一月法院撤銷環評結論,一直到後來法院做出停工假處分,七星農場內的工程始終沒有停過,連原本說要停工的公共工程部份,也是照常施工。

抗議群眾手拿「拘提楊文科」、「拘提李羅權」的標語,高喊「中科三期停工」口號,一旦法院做出強制執行的裁定,中科局局長楊文科、國科會主委李羅權恐將被法院管收,直到他們執行中科三期停工之命令為止。

代表國科會的律師於答辯時表示,早在最高法院做出停工裁定後,國科會就行文給中科管理局,做出公共工程停工,並不再接受新廠商投產的決議;況且環保署已於9月2日公佈了新的環評審查結論,6日國科會也核發新的開發許可,他表示,對方律師不斷指出中科三期恐對國民健康造成危害,是沒有根據的指控。

律師林三加則反駁,法院裁定中科三期需停工後,照理說中科局不應繼續供給廠商營運所需的水、電,國科會卻另行詮釋成「停工不停產」,讓廠商違法營運,而這段期間所排放的污水、廢棄物,也繼續污染當地農田與周遭環境。林三加指出,法院之所以做出假處分,要求中科三期必須停工,正顯示法官認為這樣的情況,對於農業與民眾健康有重大影響。

而本次開庭僅15分鐘便結束,法官裁示候核辦,審理結果尚未出爐。不過環團表示,不論聲請強制執行是否成功,目前已經著手準備,近日便會再次對環保署提出行政訴訟。

回應

轉貼自 Muhchyng Hu: 記者致電詢問楊文科:「廠商是依據哪一個開發許可施工營運」?他先回答「舊的」;記者追問:「舊的開發許可不是已廢止,廠商等於沒有開發許可,為何可以營運?」楊文科
又改口「廠商是根據新的開發許可」。
記者再問:「但新的開發許可須等17日的說明會後才生效,廠商現在不就違法動工?」楊文科沉吟後表示要再研究,即停止訪問。
楊文科在
洽詢律師後約十分鐘回電,他表示,高等行政法院裁定的停止執行只及於國科會,代表不能核發新的開發許可,國科會已照做,但舊的開發許可仍有效,所以廠商能施工營運;但因停止執行的對象是國科會,中科局在園區內的公共工程就必須等新的開發許可生效後才能復工。

記者再度確認「廠商究竟根據哪個開發許可營運?」楊文科回答:「新的。」記者詢問:「但新的開發許可不是還未生效?否則中科局直接復工就好。」楊文科僅強調:「廠商原舊的許可有效,所以延續到新的許可也是有效。」
記者再問:「那新舊許可的銜接日期為何?」楊文科
無法回答,直說「反正新的舊的都有效」;除迴避新的許可還未生效的問題,他也希望外界「就把中科局跟廠商的施工分開來看嘛。」此外,也希望農民與環團不要再提告,「大家一起為環保跟經濟努力,不要再興訟了。」

林三加律師失笑表示,中科局不斷維護廠商利益,誤讀法院判決的做法,很難避免興訟輪迴,農民絕對會告到底;而從中科局現在的作為來看,更有充份強制執行的理由。

台大法學院教授 李建良進一步表示,中科三期強制執行案是司法首例,具有指標性意義,中科三期案因行政機關履履自行詮釋法律的行為已愈趨複雜,「行政法院不論准、駁,都應在17日公開說明會前進行裁定」。李建良說,中科三期的訴訟一定會進行下去,強制執行的准駁,將是阻止中科局違法行政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