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孟杰/台北報導
歷經十多年籌畫的國民年金制,確定將從明年十月一日起開辦。立院昨日三讀通過國民年金法,確定將採社會保險制開辦,保險費率為六.五%,每月保險費一一二三元,政府負擔四成、民眾負擔六成,一般保險人月繳六七四元,繳滿四十年,每月可領年金八九八六元。
立院昨日同時通過老農津貼加碼案,確定老農津貼將從目前每月五千元調高到六千元,施行日期將回溯到七月一日。
昨日是立院臨時會最後一日,院會通過多項重要法案,其中影響最深遠者為國民年金法,民眾只要每月繳交六七四元,繳滿四○年,每月即可領全額年金八九八六元。此外,身心障礙者經評估沒有工作能力者,基本保證年金為每月四千元。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基本保證年金則為每月三千元。
國民年金法整合了老農津貼、敬老津貼,已經領有上述津貼者,不會因國民年金開辦影響權益。舉例而言,立院昨日通過老農津貼加碼至六千元案,一旦國民年金上路,原領取老農津貼者,除可領到基本保證年金三千元外,政府每月還將補發三千元。
國民年金開辦第一年,以勞保投保薪資第一級,基本工資一七二八○為月投保金額,費率為六.五%,每兩年費率將提高○.五%,上限為一二%,國民年金給付標準,也會隨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調整月投保金額。
內政部預估,開辦國民年金第一年政府要多增加四三五.六億,將由公益彩券盈餘支出三三四億、提高營業稅徵收率一%、預估一年約可收入三六○億,唯民進黨立委王榮璋表示,上述兩者收入僅夠國民年金第一年使用,如果政院堅持續採保險制,在預估保費收入可能不如預期的情況下,未來一定要由政府貼補。
國民年金法堪稱是台灣繼健保條例後,最重要的社會安全法案,主要保障對象為年滿二五歲到未滿六五歲間的國民,且未加入軍公教保險、勞保,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因此也有學者形容是「弱勢者保險」。值得注意的是,國民年金採柔性投保,不繳保費不會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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