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孫窮理
歷史從來就很難讓政客記取教訓!因為新聞熱頭一過,不管藍、綠照樣拼選舉!不管死傷多少本、外勞,政治人物一句「嚴懲、哀悼、賠償」很快就被遺忘。而底層勞動者的生命,註定被犧牲!
這陣子重大工安事件接二連三,我們先來回顧一下歷經藍、綠執政過的這些年,重大工安事故發生時,官方的態度。
92年,苗栗巨豐爆竹工廠爆炸案,造成五死十五傷,綠營執政的勞委會說,勞檢機構九十二年一至十月共計檢查十次,九十一年至事發共檢查二十二次;95年,台南的東雲紡織大營廠發生大規模氣爆,造成六死五傷的慘劇,勞委會表示,初步研判係包商「未依程序作業」,致管內大量高溫熱媒或酯化物發生外洩。
再看這幾天發生的國道六號交流道崩塌事件,藍營執政的勞委會說,中檢所曾實施勞檢12次,平均每月至少監督檢查一次,但現場施工屬動態行為,並事涉支撐架結構強度及事業單位是否按圖施作等多種因素,勞檢員實施監督檢查時僅能就檢查當時狀況檢查;而南亞塑膠嘉義廠大火,勞委會也表示,南檢所從96年至今,共檢了30次,發現54項缺失,但都未因有立即危險缺失而遭裁罰或停工。面對接連數起重大工安,勞委會解釋,勞檢人力僅300名,但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的事業單位達28萬家,人力明顯不足,無法盯緊工作現場。
聽到藍、綠官方說法,你能不生氣?不管藍、綠,面對重大工安的態度都一樣,就是搬出勞檢次數,無奈表示:「政府該做、能做的都做了」,底下的意思是:「災害發生責任不在官方,應是資方管理或勞工個人操作不當」,作為長期關注工安及協助職災受害者的團體,我們非常氣憤!並且要問:官方在勞動安全把關上的責任是什麼?勞檢的功能是什麼?勞檢到底可以做什麼?若勞檢失效,又是什麼主因讓勞檢無用?是人力問題?是能力問題?還是政商利益結構下的政治考量?而這些問題,我們已提過十多年,哪個政黨正視過?哪個掌權者面對過?我們看到的是,出事了,執政、在野易位,攻防易位罷了!這一點,藍綠政客都對不起為經濟發展而犧牲寶貴性命的無名英雄!
筆者認為,接二連三的工安事件不是「偶發」問題,而是反映整體政商利益發展下的勞檢政策問題,這是存在已久的結構性問題,若再不認真面對,災難恐怕還會再來。
工殤即國殤,我們呼籲,政府應公開檢討政商利益結構下的勞檢政策,工安有風險,該停業就停業,若一直未改善,則應無限期停業,如此才能遏止不肖企業不顧工安的行為,並預防職災發生,不要只會與企業締結形式上的「安全伙伴宣言」,看到每天這麼多條因職災而喪生的人命,這麼多因工安沒做好而發生的家庭悲劇,滿腦子只想到選舉利益的政客們,掌握這麼多資源、這麼大的權利,應該心生警惕吧!否則,底層勞動者將會以選票廢掉爛政客!
回應
Re: 從國道六號交流道崩塌到南亞大火 政商一體
這次勞檢 200% 又是做做樣子.
Re: 從國道六號交流道崩塌到南亞大火 政商一體
勞動檢查員業務量大、人數又少,向中央要增加勞檢員,卻被凍解。
一、一位勞檢員騎著機車去公司行號或數個勞檢員去工廠勞動檢查,每 天光是接受具名申訴檢舉(就是老闆會知道你檢舉的)的案件查都查不完了,更何況不用說是匿名檢舉的。
二、 這是因為具名檢舉的內容比較具真實性,所以會優先處理。匿名檢舉的話就不一定,但是匿名檢舉的檢舉內容若具體的話,勞檢員要查的話,通常要接受匿名檢舉過二個月之後,才會去公司行號或工廠檢查。
所以你們想,在這人力這麼不足、業務量又那麼多、向中央要錢來增加勞檢員人數卻被凍結的情形之下,勞動檢查時就會採取一些便宜行事方式,來達到如期結案。例如:具名檢舉人只檢舉公司沒有給加班,勞檢員就只會去公司查加班費公司有沒有給而已,然後這個案件就結案了,就可以繼續再去辦另一個案件。但是若詳細檢查下去公司所給的資料,還是可以看出公司還是違反別的勞工法令。 為什麼中央不給錢來增加勞檢員,以便加強檢查輔導工廠避免工安發生呢?這是因為有些政客根本就是不重視勞工,所以在辦理勞工事務的資源分配上,自然而然就會不多。
Re: 從國道六號交流道崩塌到南亞大火 政商一體
哪能再繼續奢望政府做些積極作為,再龐大的官僚體系下,公務員能做的就是這麼多,枉費了這些高考合格的聰明人才!
只要制度不改,過一陣子新聞消退,大家又忘了勞安的重要了。
務實一點的話,只能奢望從業人員多多教育,了解勞安的重要,讓從業人員本身知道勞安的缺失,從勞動階級從上而下都了解勞工安全環境的重視,這才是保護勞工安全最直接的作法了。
Re: 從國道六號交流道崩塌到南亞大火 政商一體
政商本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