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回應洋華疑非法僱陸勞

2010/10/07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即時報導】

2010.10.07 01:41 pm

針對媒體報導,洋華光電疑似非法進用陸勞,勞委會強調,根據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關係條例)第95條規定,開放大陸地區勞工來臺工作,須經立法院同意始得為之,因此目前行政院對於大陸地區勞工來臺工作仍然秉持不開放之立場,勞委會迄今亦未核發任何一張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工作之許可證。

勞委會表示,目前大陸地區人民只能以商務活動或專業活動等名義入境,而該活動之許可係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勞委會重申當前仍未開放引進大陸勞工來臺,且大陸地區人民入境從事前開之活動,其內容應限制在許可之範圍,若有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應由相關主管機關查明後,依違反兩岸關係條例之相關規定予以裁罰。

【2010/10/07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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