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一行共12個弱勢團體代表,昨日(10/13)赴總統府拜會總統 馬英九。此行本聯盟目的在於,要求提高台灣社會住宅比例,加速住宅法立法,成立跨部會專責單位等,催促中央政府應有指標性的政策宣示,由馬總統帶動各部會及地方政府積極推動社會住宅政策,以提高台灣社會住宅比例,保障弱勢居住權,而今日(10/14)行政院長也針對 馬總統的承諾作出政策回應。
馬總統面對本聯盟的訴求,首先說明目前政府推動社會住宅相關政策措施,強調政府與民間對於推動社會住宅的看法一致,願意積極解決弱勢族群居住問題,但重點在於如何規劃與進行,以達到國人對公義社會的期待。
會中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社會住宅」在內政部的住宅政策裡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從民國88年草擬的住宅法草案即有社會住宅專章,雖目前仍未經行政院會同意,但對於社會住宅的基本精神一致,而落實社會住宅的第一步會從通過住宅法開始努力。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補充說明,住宅法草案今年在行政院會進行審查時,因時值高房價民怨,院會要求將草案納入內政部所提「健全房屋市場方案」之精神以及民間的意見,期擬更完整的住宅法草案。
在推動社會住宅工作中,土地的來源與提供是主要問題之一。會中國防部表示願意配合政策提供自民國85年老舊眷村改建後所騰出眷村土地,目前共有36處基地820.2公頃,其中有27處目前即為空置土地可供使用。財政部常務次長許志堅也一同表示,目前國有土地連同500坪以下都不再標售,除小坪數畸零地外;另外,由國產局主導的國有地活化政策都朝只租不售的方向推動,如月中即將公告招標的兩處基地,即為設定50年地上權興建公益住宅之用,其他國有地如有政策需要即可配合整理提供,且國有土地資訊也完全公開透明且接受監督。
會中本聯盟也表示對於營建署規劃中「合宜住宅」的不贊同,強調政府應捨棄過去販售式的國宅政策,這是不符合社會住宅只租不售的精神,社會住宅不能走向錯誤的資本市場模式,應學習國外由政府提供土地與資金,由民間非營利組織或第三部門建構社會模式的社會住宅興辦過程,因此政府應對其政策有所檢討。
對此,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說明,政府從96年核定整體住宅政策後,每年住宅補貼照顧中低收入戶可達四萬多戶,加上今年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增加至七萬多戶,尤其是中南部因房價低,補貼有其成效,但在高房價的北部地區確實是不足。目前的合宜住宅已規劃有部分的社會住宅,希望從A7案開始,若第一次能成功,以後才能繼續推動。
在聽取本聯盟與各部會意見後, 馬總統認為住宅法仍需時間才能完成立法,社會住宅要走向務實,不需要等到立法後才開始做,各縣市政府可先訂定自治條例,依現行法令可做,就應下決心去推動。同時馬總統也指出推動社會住宅的關鍵在於土地,且要從大台北地區先做起,其他地方才可以受到鼓舞,地方政府願意去做就要支持,也要結合民間業者,創造機會,共同來推動。
對於本聯盟所提「社會住宅應有專職單位負責」, 馬總統同意因社會住宅涉及跨部會,包含國防部、財政部、內政部、營建署、地方政府等需一起參與,因此在會中即請江宜樺部長協調研究,可找政務委員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先行開會研究,邀請民間參與,進行任務編組,再進入專責單位,在與住宅法並行不悖下訂定原則。
馬總統認同社會住宅的基本原則為「只租不售」,且在長期有效推動下,能有抑制房價的影響,改善貧富差距,朝均富的理想前進。因此認為社會住宅需求有其迫切性,也為加快推動的腳步,馬總統在會中也即刻指示,要求各部會於10月底前需就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做一簡報,並訂定目標,希望在民國百年時能有初步的推動成效。
會後,本聯盟對於 馬總統推動社會住宅政策的積極態度表示肯定,也很高興見到 馬總統要求各部會配合,即刻開始研議社會住宅政策,不需等到住宅法通過,這是各縣市首長包括中央可立即推動。雖然這條路很難走,但現在就要往前走,從現在開始「馬上推動社會住宅」;往後,本聯盟也會依據 馬總統社會住宅即刻興辦的承諾,持續參與十月底的跨部會專案小組,提供建言,並積極監督政策落實。對於今日(10/14)行政院長對於 馬總統的政策呼應,部分政策本聯盟雖不表贊同,但將在往後積極參與,扮演政策監督與對話角色,以期社會住宅政策能走向適宜的規劃方向。
聯盟發言人陳美鈴認為,台灣社會住宅未來的目標要走到5%或是10%, 馬總統雖然沒有正式承諾,但聯盟樂見 馬總統願意支持推動社會住宅,更期待政府能走出一條社會模式來建構社會住宅。政府目前規劃中的合宜住宅雖有部分的社會住宅,但這顯示現在台灣社會住宅仍走資本市場模式,資本家、建商必須有利可圖,所以可見未來推出的合宜住宅,甚至是將招標興建的學生、銀髮住宅,住宅價格與租金仍將昂貴,這是弱勢、青年買不起、租不起的。
我們希望台灣的所有弱勢都可以安居立命,而且是在都市裡安居樂業,從台北市、新北市先做起,每一個弱勢者、每一個青年都有價值住在生態豐富、交通便捷的都會區,這也是政府必須用更積極態度去面對的社會住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