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社會住宅政策
總統:十月底成立跨部會小組

2010/10/17
苦勞網實習記者,

責任主編:張心華

「從今天開始,就推出社會住宅政策,不見得要等到住宅法通過,總統認為這是各縣市裡面的首長,包括中央,就可以開始來做的。」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發言人陳美鈴表示。

鑒於去年五月通過為國內法的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兩公約),後者第11條第1款明載住宅是一種基本人權,國家須確保此權利之實現。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於13日晚間前往總統府拜會馬英九,希望在台灣房價高居不下,且貧富差距日趨擴大的當前,請益馬總統對「社會住宅」議題的因應之道為何。

住盟指出,台灣有龐大族群苦於安居問題,但公有出租住宅占住宅總量只有0.08%,其中房價高漲的台北市比率為0.64%、新北市更僅0.02%,遠遠低於國際標準。歐盟社會住宅平均占比達14%,其中荷蘭34%、英國20%、丹麥19%、芬蘭18%、瑞典18%、另外美國有6.2%、日本6.06%、香港也達29%。

剛從總統府步出的陳美鈴愉快表示,總統聽完報告以後,也驚覺台灣社會住宅比例之低,他認為建國百年是一個追求公益的時代,而土地是人民的資產,應該為人民所共有,宣佈從今天(10/13)開始就大力堆動社會住宅,並在今年十月底,由內政部提出簡報,與各部會首長一起召開協調會。從台北市和新北市做起只租不賣政策,也希望屆時政府能夠提供租金補貼,讓每個弱勢青年都能永續安居在一個生態豐富、交通便捷的都會區裡面。

不過陳美鈴也補充,雖然政府目前所推出來的合理住宅裡面,一樣有部份的社會住宅,但在建商的圖利心態下,所謂合理住宅的租金仍昂貴得超出弱勢與一般青年所足以負擔。由於內政部營建署現今仍處於測試階段,所以短期內如捷運沿線一帶的平價住宅並不會馬上跟著有所調整。不過總統也表示,應回到社會住宅政策,而不是平價住宅。住盟盼望屆時能以社會模式,而非當今資本主義社會的圖利模式,來建構社會住宅。

至於對日前國產局欲標售三筆台北市精華地的地上權,規畫為銀髮族與學生住宅,陳美鈴的想法則是,她不認為有哪個處於經濟弱勢的學生或銀髮族能負擔一間八坪大,月租高達九千六百元的房間。她強調,這樣的政策是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所不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