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博歹儌」 哪裏有「依法行事」?

民怨四起稅務排行第一,去年因欠稅短收2155多億,導致今年度擴大增加稅收,各大中小企業、小吃店、演藝人員、甚至公益團體、武術團體….等都接到莫名的稅單,欺壓著百姓,嘴裡說依法行事,卻讓百姓們痛不欲生。

最近林志玲稅務案件,財政部不予認定她收入屬「執行業務所得」而是「薪資所得」,林志玲認為這樣的裁罰等於否定她演藝人員的身分,相當受挫,林媽媽忿忿不平地表示:「稅局也要有憑據,不能開口就要啊!這樣實在不公平。」

太極門稅務案件目前議題正夯,太極門的弟子們出面表示敬師禮是屬贈與性質,是感謝師父所表示的心意,但國稅局卻說此為補習班收入,近日又將他們的道館查封、拍賣。

太極門的稅務案件是由刑案而來,其中起訴書表示太極門涉嫌逃漏稅,經過十多年司法三審判決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且刑事判決已認定敬師禮是屬贈與性質,此時國稅局未依法撤銷稅單,仍依照當初起訴書課稅。於是開始走稅務行政訴訟,80到85年度均判太極門勝訴,惟獨81年度國稅局勝訴,故國稅局目前手持81年度判決當護身符開單課稅,當立委質詢到81年度判決相關物證以及事證,國稅局卻含糊帶過,主要是調查出當時國稅局隱匿函查表及偽造不實的調查結果,導致81年度綜所稅案遭行政法院誤判敗訴。

這些官員明顯已觸犯刑法第138條隱匿職務上掌管之公文書罪及第211條偽造公文書罪,國稅局「博歹儌」(台語,指詐賭),李述德還大言不慚說:「法院的判決,稽徵機關沒有權力做任何改變」,怎麼會沒有,稅官只要承認錯誤,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就可以撤銷原課稅處分,下民易虐,上天難欺,稅官們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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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事, 為什麼會有隱匿文書? 為什麼會有偽造公文?
更奇怪的是, 偽造不實調查結果(等同偽証),
欺騙法官不打緊, 弄個國稅局想要的判決結果,
然後再開單課稅說自己是依法課稅,
我為什麼覺得國家的財政部根本是常業詐欺?

看看今年9月30日,中區國稅局苗栗縣分局長陳合發,公然在媒體面前大言不慚地說法:

「法院的不算數啦!」

請參考下列網址影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d8vQWZM7GM&feature=player_embedded

國稅局原來是隱匿證據呀!難怪很多國民稅務官司都會輸,公務人員隱匿證據觸犯了甚麼罪,怎麼都沒事?若是一般老百姓馬上就被判刑了,怎麼都沒公理了呢?

稅收短收~國稅局就專找小老百姓亂開稅單~國家官員平常建設不要亂花我們繳的錢~現在才來說沒錢亂課稅~現在不只亂課稅~還為了要收錢~又違法隱匿對他們自己不利的證據~做錯的政府官員都改下台~!!給人民交代~!!

台北市國稅局長 凌忠嫄 死不認錯 不下台 對不起人民
財政部次長 張盛和 死不認錯 不下台 對不起人民
財政部長 李述德 死不認錯 不下台 對不起人民

財政部長 李述德 下台 下台 下台
財政部次長 張盛和 下台 下台 下台
台北市國稅局長 凌忠嫄 下台 下台 下台

台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 下台 下台 下台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 下台 下台 下台
財政部長李述德 下台 下台 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