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11-03 * 工商時報 * 【本報訊】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日前通過附帶決議,要求財政部從民國101年起,每年強制還債的金額,由目前占稅課收入的5%,提高至7.5%,中央每年平均還本預算將增加約300億元。此外,更通過立委的提案,建議財政部仿效美國設置「國家債務鐘」的作法,在公開場所公布政府債務總額、每人平均負債及償還年限等資訊,提醒政府及民眾注意我國債務狀況。立委們對政府財政問題的關心,毋寧是一項值得鼓勵的表現,但是如果財主單位的決策高層對此「危機」沒有深切的認知與警覺,立法院再多的附帶決議,都將難以發揮實質的效益。
近十數年來,我國各級政府的財政狀況皆極為困窘,收支短絀赤字已是常態,債務餘額的累積更是不斷攀高。如果是一家私人公司,可能早就宣告破產或進行大規模的財務重整,無怪乎連續幾家全球性信評機構都因此而對我國提出警告,並調降我國的信用等級與未來展望。至於國內自己的檢討,除了財稅學者、社會輿論的監督與呼籲之外,前不久審計長林慶隆在向立法院報告9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的審核情形時,亦明確指出財政部研擬的財政效能改善方案實施成效不佳,要求行政部門儘速謀求解決之道。
尤有甚者,監察院更在深入調查後,於日前正式對財政部所採的寬鬆減稅政策以及行政院主計處未確實揭露國家債務等缺失,提出破紀錄的糾正。在此效應下,進而引發立法委員們對此問題的關切,要求財政部提出償債計畫的專案報告,並正視政府債務快速累積的嚴重性。目前看來,大概除了行政部門之外,所有「外界」都對已然左支右絀的政府財政深深感到擔憂。雖然面對這麼多的提醒與警告,但行政部門卻似乎還是「老神在在」,不為所動。我們可以從以下幾點申論。
其一,每當外界抨擊政府債務負擔過大,危及國家財政安全,財政部長李述德必然會提出反駁說,政府帳上的資產總額仍大於負債,政府淨資產為正,故大家無需擔心還債問題。部長似乎想告訴我們,如果那天需要還債,政府只要攤開資產負債表,大筆一揮,決定賣掉一條公路、一個港口或一筆土地,問題就可輕易解決。政府淨資產為正代表的是整體經濟效益,並非償債能力的提升,把償債能力放在投資資產的變賣而不是賦稅能力的培養上,乃是一種既危險又偏差的觀念。
其二,每當外界抨擊債務餘額不斷攀升,超越政府承受能力,李述德部長必然會回應說,我國公共債務不論流量或存量皆受到公共債務法的上限規範,故大家無需擔心負荷問題。截至目前為止,政府債務皆尚在法定上限之內,李部長似乎想告訴我們,只要沒有違法,債務的舉借就不會有負擔不了的實質問題發生。法律上對政府債務的限制應該只是一個最低度的財務安全標準,以未違反法定上限而疏忽甚或不承認問題的存在,乃是一種既無知又不負責任的態度。
其三,每當外界抨擊政府對債務的償還不夠積極,致使債息支出增加,僵化財務結構,李述德部長必然會解釋說,政府每年都有依法編列稅課收入 5%預算用以還債,故大家無需擔心財源問題。李部長似乎想告訴我們,只要每年按照稅課收入的5%編列還本預算,政府債務餘額即會逐年降低。但那卻只有在歲入歲出結餘的情況下才會發生,如果歲入歲出短差,則政府靠舉債彌補赤字猶恐不及,如何還有餘錢還債,最後只能「舉新還舊」,政府債務餘額完全不會因為預算中編列了還本款項而得以減輕。依照稅課收入編列還本預算並不等同於直接用稅課收入來還債,以此為說辭乃是一種既錯誤又有失專業的表現。
換言之,立法院要求101年起,每年改按稅課收入7.5%強制還債,在現階段政府年年赤字的情況下,增加的這300億元還本需求,最後還是只能以「借債」來償還,立法院想要用此手段減少債務餘額、改善財政結構,無異緣木求魚。
至於國債鐘的設置,從資訊公開與民眾知的權利角度言,當然是一件值得仿效的事。不過,財政部若不能針對以上三點先做出改變,則不論外界如何批評與建議,甚或建立國債鐘,都將難以產生實際改善財政的效果。惟若是一定要設國債鐘的話,則我們有二點建議:第一,設置的地點應選在財政部與各地方政府所在地大門口明顯處;其次,除公布債務餘額與每人平均負債之外,應再加上在任時借債最多的財政部長大名,以為所有擔任此一重要職務者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