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7月24日 08:31:31  來源:人民日報

新一批加工貿易限制類目錄公佈

採訪人:本報記者 杜海濤 解讀人:商務部副部長 魏建國

嚴控「兩高一資」產品出口

共涉及1853個十位商品稅號

佔全部海關商品編碼15%

經國務院批准,7月23日,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佈公告,公佈新一批加工貿易限制類目錄。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製品、紡織紗線、布匹、傢具等勞動密集型產業,共計1853個十位商品稅號,佔全部海關商品編碼的15%。

對列入限制類的商品將實行銀行保證金台賬實轉管理。所謂銀行保證金台賬制度,是指企業進口料件時,先在指定銀行賬戶中存放等值於進口料件的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稅款的保證金,海關根據企業加工產品出口或內銷的情況進行核銷並確定保證金返還及扣除。銀行保證金台賬實轉,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將進口料件的關稅及進口環節稅存入海關在中國銀行設立的指定賬號。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加工出口並辦理核銷後,中國銀行憑海關開具的台賬核銷通知單辦理退還手續,並按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此次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政策調整,旨在優化我國出口商品結構,嚴格控制「兩高一資」產品出口,抑制低附加值、低技術含量產品出口,減少貿易摩擦,促進貿易平衡,緩解外貿順差過大帶來的突出矛盾,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實現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和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當前,我國加工貿易發展很快。但總體而言,加工環節主要集中在最終產品的組裝和低端零部件的配套生產,勞動密集度高,技術含量較低,在核心技術、產品設計、軟件支持、關鍵零部件配套、關鍵設備和模具以及品牌等環節上,多數被跨國公司的母公司所控制,在全球價值鏈上處於低端。

目前,除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外,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涉及商品門類較少,且僅以「兩高一資」和海關難以監管產品為主,加工貿易企業分類管理有待加強。

東部和中西部實行差別政策

東部新設外貿企業不批限制類加工貿易業務

中西部A、B類企業銀行保證金台賬空轉管理

為配合國家實施區域發展戰略,引導加工貿易向中西部梯度轉移,加快形成佈局合理、比較優勢明顯、區域特點鮮明的加工貿易區域發展格局,此次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政策調整,對東部和中西部地區實行差別政策:

一是東部地區新設立的外貿企業,不予批准限制類商品加工貿易業務;二是中西部地區A類和B類加工貿易企業實行銀行保證金台賬空轉管理。A類、B類企業指的是按海關分類管理標準,依法經營、無走私違規行為的加工貿易企業。其中,A類企業在企業規模、資信等方面的標準又高於B類企業。C類企業是指曾有走私違規行為的企業。A、B、C類企業分類是動態的,A、B類企業如有違規行為,會被降為C類;C類企業經過一段時間合法經營,也會被升為A、B類企業。銀行保證金台賬空轉制度,是指允許企業將進口料件的關稅及進口環節稅在指定銀行憑批准的生產合同掛賬,合同期滿全部進口商品加工復出口後予以核銷。

當前,東西部加工貿易發展不平衡。據統計,2006年中西部地區加工貿易出口額僅佔全國的2.6%。東部沿海地區受土地、能源、勞動力等要素成本上升影響,部分加工貿易產業特別是傳統勞動密集型產業開始尋求轉移;而中西部地區受產業配套、運輸成本、物流效率、營商環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約,尚未具備承接轉移的條件,也難形成東中西地區之間有效的傳遞和轉移機制。

然而,中西部地區具有生產要素成本相對較低的比較優勢,在某些生產製造領域積累了一定的技術優勢和人才優勢,當地企業和政府也有極大的積極性。商務部正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採取措施,支持中西部地區建設承接東部地區加工貿易轉移的集中區域,形成各具特色的產業集群。

重在商品和區域結構調整

不是要取消加工貿易

而是為了更好地發展

此次限制類商品政策調整重在商品結構和區域結構調整,並在過渡期等方面做了妥善安排,即在2007年8月23日前已經商務主管部門批准並按規定持齊全的材料向海關申請備案的加工貿易業務,仍按原規定管理。

調整政策不是要取消加工貿易,而恰恰是為了更好地發展加工貿易。總體上看,有利於促使企業向更高技術含量、更大增值環節發展,實現加工貿易持續健康發展。

加工貿易在我國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增長。2006年,加工貿易出口占GDP的19.0%,順差增量拉動GDP增長近1.5個百分點。二是成為我國企業參與國際分工的重要渠道。特別是國內企業通過加工貿易的深加工結轉方式為跨國公司進行配套生產,使用外方提供的技術、營銷渠道實現了「借船出海」。三是對優化出口結構起到重要作用,推動我國對外貿易實現了從以初級產品為主向製成品為主的出口結構的轉變。四是促進了產業結構升級。加工貿易為我國帶來了大量的新產品、新技術,直接帶動了IT等新興製造業的發展。五是擴大了勞動就業。

我國加工貿易發展基本情況(鏈接)

我國加工貿易進出口總額從1981年的25億美元,增長到2006年的8319億美元,增長了333倍。2007年上半年,加工貿易進出口4409億美元,佔全國外貿進出口總額比重為45%。

目前,加工貿易直接從業人員在3000萬—4000萬人,約佔我國第二產業就業人數的20%。自1999年起,國家開始對加工貿易實行商品分類管理,分為禁止類、限制類和允許類。2004年至今,共計1145個十位商品稅號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

我國對加工貿易政策進行重大調整

新華網北京7月23日電(記者 張毅)經國務院批准,商務部、海關總署於7月23日聯合發佈2007年第44號公告,公佈新一批加工貿易限制類目錄,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製品、紡織紗線、布匹、傢具等勞動密集型產業,共計1853個十位商品稅號,佔全部海關商品編碼的15%。對列入限制類的商品將實行銀行保證金台賬實轉管理。

商務部副部長魏建國就加工貿易政策調整答記者問
2007年07月23日 22:29:18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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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政策不是要取消加工貿易而是為了更好發展

——商務部副部長魏建國就加工貿易政策調整答記者問

新華網北京7月23日電(記者 張毅)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指出,繼續發展加工貿易,著力吸引跨國公司將更高技術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製造環節和研發機構轉移到我國,引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如何認識我國的加工貿易?為什麼要轉型升級?如何利用政策手段促進轉型升級?商務部副部長魏建國23日就加工貿易的有關問題回答了新華社記者提問。

問:我國加工貿易發展的基本情況怎樣?

答: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發揮比較優勢,主動參與國際產業分工與合作,大力發展加工貿易,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加工貿易進出口總額從1981年的25億美元,增長到2006年的8319億美元,增長了333倍。2007年上半年,加工貿易進出口4409億美元,佔全國外貿進出口總額比重為45%。

問:加工貿易在我國究竟發揮了哪些作用?

答:加工貿易在我國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增長。2006年,加工貿易出口占GDP的19.0%,順差增量拉動GDP增長近1.5個百分點。

二、成為我國企業參與國際分工的重要渠道。加工貿易為國內企業融入國際市場提供了渠道,使我國形成了符合國際市場要求的製造業平台,特別是國內企業通過加工貿易的深加工結轉方式為跨國公司進行配套生產,使用外方提供的技術、營銷渠道實現了「借船出海」。

三、對優化出口結構起到重要作用。加工貿易的發展,推動我國對外貿易實現了從以初級產品為主向製成品為主的出口結構的轉變。2005年我國出口計算機產品的96.7%、筆記本電腦的99.9%、移動電話的94.6%、數碼相機的95.3%、彩色電視機的94.3%是通過加工貿易方式實現的。

四、促進了產業結構升級。總體來看,我國加工貿易企業的技術和環保水平均高於同行業平均水平,促進了國內產業結構升級。加工貿易為我國帶來了大量的新產品、新技術,直接帶動了IT等新興製造業的發展,不少加工貿易企業已由OEM(貼牌加工)向ODM(委託設計生產)、OBM(自有品牌營銷)轉型,技術含量不斷提升。

五、擴大了勞動就業,維護了社會穩定。目前,加工貿易直接從業人員3000萬~4000萬,約佔我國第二產業就業人數的20%。據估測,加工貿易相關配套產業就業人數5000萬~6000萬。加工貿易為大量農村閒置勞動力創造了就業崗位,也為我國培養了大批熟練技術工人和適應國際化競爭的技術、管理人才,緩解了國內就業壓力,維護了社會穩定。

六、密切了內地與港台經貿關係。加工貿易在內地與香港、台灣貿易中佔有重要地位。2006年,我國對香港地區和台灣省的加工貿易進出口額達到1930億美元,占加工貿易總額的23%。台港澳企業是我國加工貿易的投資主體,根據2006年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數據測算,目前從事加工貿易的台港澳資企業約6萬家,占台港澳資企業總數的65%。加工貿易大大密切了內地與港澳台經貿關係,有助於推動祖國和平統一進程。 

問:我國加工貿易發展中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答:加工貿易在促進我國對外貿易和國民經濟發展的同時,也的確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我國加工貿易仍處在國際產業價值鏈低端

我國加工貿易發展很快,但總體而言,加工環節主要仍集中在最終產品的組裝和低端零部件的配套生產,勞動密集度高,技術含量較低,在核心技術、產品設計、軟件支持、關鍵零部件配套、關鍵設備和模具以及品牌等環節上,多數被跨國公司的母公司所控制,在全球價值鏈上處於低端,國內價值鏈有待進一步延伸。

二、加工貿易區域發展不平衡

2006年中西部地區加工貿易出口額僅佔全國的2.6%。當前,東部沿海地區受土地、能源、勞動力等要素成本上升影響,部分加工貿易產業特別是傳統勞動密集型產業開始尋求轉移;而中西部地區受產業配套、運輸成本、物流效率、營商環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約,尚未具備承接轉移的條件,也難形成東中西地區之間有效的傳遞和轉移機制。

三、本土企業參與程度不高

目前,我國加工貿易主要由外商投資企業主導,龍頭企業的投資帶動形成了以外資企業為主體的生產網絡和產業集群,內資企業融入比較困難。大多數國有和民營企業不熟悉國際市場運作,不熟悉加工貿易方式,利用加工貿易拓展國際市場的能力不足。

四、加工貿易准入門檻偏低

首先加工貿易商品分類管理亟待完善。目前除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外,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涉及商品門類較少,且僅以「兩高一資」和海關難以監管產品為主。其次加工貿易企業分類管理有待加強。目前的加工貿易企業分類管理是按照海關監管情況進行分類,尚未引入環保、安全、社會保障等企業責任判定標準。

問: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內涵是什麼?

答:加工貿易轉型升級至少有以下三方面的含義:一是要實現加工貿易產業和產品結構升級,提高加工貿易產品技術含量,提高關鍵零部件的加工製造能力;二是要優化加工貿易區域佈局,引導加工貿易梯度轉移,促進東、中、西部產業佈局的合理調整;三是要引導加工貿易向產業鏈高端發展,由單純加工向設計、研發、品牌、服務等內容延伸。

問:加工貿易政策調整的基本思路是什麼?

答:運用政策手段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基本思路是: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區別情況、有保有壓,做到力度適當、適時調控。具體地,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完善加工貿易商品分類管理辦法,動態調整加工貿易禁止類和限制類目錄。按照國家宏觀調控、產業發展、環境保護等方面要求,商務部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完善加工貿易商品分類管理辦法,建立產業和產品准入目錄的動態調整制度,根據進出口稅則目錄調整情況以及國民經濟發展需要定期發佈加工貿易禁止類和限制類目錄。

二是穩步推進加工貿易梯度轉移。堅持政策引導和市場機制相結合,注重運用經濟措施和法律手段,引導和推動加工貿易向中西部地區轉移。中西部地區具有生產要素成本相對較低的比較優勢,在某些生產製造領域積累了一定的技術優勢和人才優勢,當地企業和政府也有極大的積極性。商務部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採取措施,支持中西部地區建設承接東部地區加工貿易轉移的集中區域,形成各具特色的產業集群。

三是完善加工貿易企業准入管理。按照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環保、社會保障等政策要求,加強加工貿易企業准入審核,從企業的環保水平、工人最低工資、社會保險、生產設備水平等幾方面完善企業准入管理。

問:中央是否會通過政策調整的方式逐步取消加工貿易?

答:調整政策不是要取消加工貿易,而恰恰是為了更好地發展加工貿易。禁止和限制「兩高一資」產品及加工水平低的產品加工貿易,完善准入管理,推進加工貿易梯度轉移,是落實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有利於緩解當前能源緊張、環境問題突出和資源相對短缺等矛盾,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要求,有助於我們抓住全球資本重組、產業轉移的機遇,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有助於提高中西部地區對內對外開放水平,實現我國外貿進出口平衡發展。

總的來看,轉型升級對我國加工貿易企業而言,既是壓力,也是機遇。必須抓住機遇,向更高技術含量、更大增值環節和自主品牌發展,在全球化的國際競爭中佔據先機。

《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全文
2007年07月23日 22:26:09  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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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商务部、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4号

【发布日期】2007-07-23

【实施日期】2007-08-23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自2007年8月23日起执行。

二、对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即企业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在合同备案时,须缴纳台账保证金;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加工成品出口并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后,保证金及利息予以退还。

企业按照海关管理类别缴纳台账保证金。A类和B类企业缴纳50%的保证金;C类企业缴纳按全部保税进口料件应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之和100%计征保证金。

A、B类企业应缴纳台账保证金计征方法如下:

(一)限制进口类商品

应缴纳台账保证金=全部限制类进口商品应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之和×50%

(二)限制出口类商品

应缴纳台账保证金=保税进口料件备案总金额×(限制类商品出口备案金额/加工贸易出口商品备案总金额)×综合税率×50%

(三)当进口料件为限制进口类商品,且加工制成品为限制出口类商品时,只按限制进口类商品计征台账保证金,计征方法同第(一)项。

经营企业及其加工企业同时属中西部地区的,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A类和 B类企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管理,C类企业实行台账100%实转管理。

三、企业在申请加工贸易业务时,除对限制类商品在申请资料中予以标注外,还需申请限制类商品深加工结转业务的相关情况。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加工贸易业务时,应在批准文件中对限制类商品和深加工结转业务予以标注,海关按照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予以备案,并按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征台账保证金。

联网监管企业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也按本条规定进行管理。

四、开展本公告附件1、附件2所列商品加工贸易业务的过渡管理措施。

(一)在2007年8月23日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持齐全的材料向海关申请备案的加工贸易业务,以合同为单元管理的,仍按原规定管理;以企业为单元管理的,在2008年8月23日前仍按原规定执行。

上述业务除涉及限制类商品名称、商品编码、数量、金额或有效期不允许变更外,其他项目均允许变更。对增加限制类商品名称、商品编码、数量、金额以及办理延期的加工贸易业务,企业须按本公告第二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和备案。

(二)自2007年8月23日起,在2007年8月23日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但未向海关申请备案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自动失效。企业须向商务主管部门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海关按本公告第二条的规定予以备案。

五、对2007年7月23 日前未获得外贸权的东部地区企业,不予受理其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申请。

但此前已承接过加工贸易委托加工业务、且不具有外贸权的东部地区生产企业,在2007年10月23日前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型为具有外贸权的企业,以及因企业改制、重组而发生更名但股权和法人代表未发生变化的企业,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六、本公告所指中西部地区是指除东部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

七、经营企业应如实申报加工贸易业务。商务主管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发现企业未如实申报限制类商品名称及商品编码时,将不予审批其加工贸易业务。海关在备案过程中发现企业未如实申报限制类商品名称及商品编码时,将不予备案。

八、本公告不适用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以深加工结转方式在国内转入限制进口类商品和转出限制出口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

九、在相关主管部门信息化系统调整前,由海关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简易计征台账保证金的方法征收台账保证金。

十、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1、新增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

2、2007年之前已发布的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

我國對加工貿易政策進行重大調整
2007年07月23日 21:56:07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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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出口結構,我國再增「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資料圖片)

新華網北京7月23日電(記者 張毅)經國務院批准,商務部、海關總署於7月23日聯合發佈2007年第44號公告,公佈新一批加工貿易限制類目錄,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製品、紡織紗線、布匹、傢具等勞動密集型產業,共計1853個十位商品稅號,佔全部海關商品編碼的15%。對列入限制類的商品將實行銀行保證金台賬實轉管理。

商務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此次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政策調整,主要目的是為了優化我國出口商品結構,嚴格控制「兩高一資」產品出口,抑制低附加值、低技術含量產品出口,減少貿易摩擦,促進貿易平衡,緩解外貿順差過大帶來的突出矛盾,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實現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和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為配合國家實施區域發展戰略,引導加工貿易向中西部梯度轉移,加快形成佈局合理、比較優勢明顯、區域特點鮮明的加工貿易區域發展格局,此次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政策調整,對東部和中西部地區實行差別政策:一是東部地區新設立的外貿企業,不予批准限制類商品加工貿易業務;二是中西部地區A類和B類加工貿易企業繼續實行銀行保證金台賬空轉管理。

這位負責人指出,此次限制類商品政策調整重點在於商品結構和區域結構調整,並在過渡期等方面做了妥善安排。總體上看,對促使企業向更高技術含量、更大增值環節發展,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實現加工貿易持續健康發展將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