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瑞穗/美國洛杉磯加州大學城市規劃博士候選人、無住屋者運動支持者 本文並刊載於2010.10.22【蘋果日報】
台北市府近日釋出帝寶旁的原空總用地,開放試做「社會住宅」,以提供中低收入戶租賃使用的公有住宅。消息一傳開立刻引起爭議,有團體主張原地建物和綠地保存,只有少數贊成。但筆者則認為社會住宅是刻不容緩的空間政策,從一九八九無住屋運動時便已提出來的住宅理想,二十年來始終沒有進度,現在終於有機會也有空間可以操作看看了。
社會住宅,在十九世紀末曾是城市改革者的理想,他們從日以繼夜工作的工業城中逃出,共同興建有社會主義理想的「烏托邦」,其中留給後世重要的資產就是「社會住宅」和「公共廚房」這類解放集體消費需求的空間設計。社會住宅,重點在於強調土地公有,而只開放地上物的使用權,中低收入的市民則可以通過「租賃」來獲取住處,暫時減輕高房價負擔,因而有機會進入城中心居住。
社會住宅應是地方政府長期且整體的「政策」,不該是「恩賜」,必須是真正用以介入抑制房價和防止炒作的空間機制。所以,關鍵不在該不該在「小帝寶」上興建社會住宅,重點在於,必須有政策在背後支持,而將「小帝寶」只當做一種「象徵性的開始」和「象徵性地景」,一種表達市府抑制房價的決心。然而,倘若「小帝寶」只是搪塞人民飢餓已久的住宅渴望,正如同拿一小塊生肉去餵食飢餓已久的獅群,那不只是誠意不足,也是努力不夠了。
同為亞洲四小龍國家的新加坡和香港,在大英帝國殖民者離去獨立建國後,政府採用了急速發展的經濟政策而導致嚴重的城鄉不均等發展,他們曾以大量而廉價的公共住宅,來擺平城鄉移民勞工積怨已久的政治危機。這是亞洲國家以政策干預住宅市場的範例,但它的產權和使用仍在「私有制」前提下,未來也逃不了必須捲入永無止盡的市場競爭。這裡談的「社會住宅」重點在於土地國有,只讓地上物開放使用,並以定期租賃來防止壟斷。七八○年代,台北市府為了緩和城鄉移民勞工的住宅壓力,也曾在城市中興建了五處「平價住宅」,但後來都不敵都市土地開發利益的誘惑,紛紛賣掉。回想起來是相當錯誤的政策。如今重提「社會住宅」,無非也是對前一階段放任市場炒作住宅政策錯誤的修正。
至於保存歷史建物及綠地所起的衝突,筆者認為是錯置了問題,是不同層次公民權的爭取。社會住宅的重點在於「抑制房價炒作」及「縮減貧富與階級差距」,但綠地的爭取可能涉及一整個城市的空間改造計畫。
台北市作為台灣首都,在世紀轉型之際面對產業外移和全球激烈城市競爭,根本上亟需一個有首都高度和定位的建設藍圖,用更大型、更整體的架構來改造舊有工業城的樣貌,使之轉型為有競爭力又可居住的全球城市。比如說,應當把不必要存在的高速公路拆除,恢復老舊河川重現地表等。市民想要爭取綠地,可以在這類大型地景改造計畫中去爭取,而不是把所有需求全擠壓在一小塊空地上,反而阻礙了社會住宅的試點實驗。
不僅如此,社會住宅政策的象徵性開始,不能只是放任財團賺錢,更應該學習七○年末聯合國對第三世界南美所進行的「培力型自力造屋計畫」,將社會住宅興建也當成一種為市民培力、啟蒙市民居住權的社會行動。在有實質性又有象徵性的家園參與設計中,重建市民對全球城市的認同。
回應
社會住宅是刻不容緩的都市政策
社會住宅 和 溼地法 和都市更新法 是可以相互配合的
例如:
各縣市的國家級溼地 不開發 需容積移轉給
舊市區(商業區) 都更案 且社會住宅要有一定比例
各方都有利情況下 溼地法 才能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