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 稅務案待審期要1年

2010/11/04

司法院對外宣稱,「行政法院審理稅務案件,多設專庭專股辦理」。但據指出,最高行政法院只有1名法官「專股」辦理稅務案件,而該院的行政訴訟案件1年約5千件,每件案件等待分案給法官審理的時間逾1年。

經查證,最高行政法院根本沒有稅務專庭,無論是稅務或智慧財產案件,都只有「專股」辦理,特別是占該院全部案件30%到40%的稅務案件,僅僅由1名法官「專股」辦理,與司法院對外宣稱「稅務案件多設有專庭(股)審理」的說法,顯不相符。

最高行政法院官長侯東昇法官表示,設置專庭或專股是法院內部事務分配的權限,法院鼓勵法官專股辦理稅務案件,並未成立專庭。原因是,行政訴訟類型多,法官單一審理稅務案的意願少,多希望多辦其他包括環保、土地、智財等案件。

侯東深說,該院的員額只有20名法官(不含院長及庭長),1年要辦理5千多案件,每件案子在分案給法官審理前,在審查階段大概要「排班」1年左右,但如果沒有被程序駁回,交由法官實質審理,則平均每案約20天可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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