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張心華
沿著中正紀念堂的圍牆走一圈,不論是往前看,或是向後望,一棟又一棟的高樓大廈,早已爭先恐後的遮蔽了台北市的天際線。
但仔細觀察一番,不難發現,眼前的地景偶爾也會出現些許的改變。中正紀念堂大忠門的對面,就有著一排低矮房子,摻雜些許經營著小本生意的店面,靜靜座落在熙來攘往的馬路邊。
都市發展的克難痕跡
這個位於台北市仁愛路與紹興南街交叉口一帶,約有百餘住戶的東門里紹興社區,最早的歷史,可回溯至日治時期。此地當初因鄰近帝國大學(今台灣大學)醫學院,蓋了不少日籍醫官宿舍,一些替日本人做事的台灣人,就這樣開始搬到這個區域附近居住。
抗戰之後,國民政府來台,將聯勤總部設於現在中正紀念堂的位址,許多在聯勤工作的軍人、職員以及其眷屬沒地方住,於是就依照蔣經國的指示,每戶分配六坪土地,搭起簡陋的屋子居住。
幾十年就這樣過去,當年一心想著反攻大陸,克難蓋起來的房子,如今已是祖宗三代安身立命的所在。而隨著中正紀念堂、中華電信總部等設施的興建,已經有許多像這樣的臨時建戶被遷走,好一點的,政府有對應的安置措施,但也有很多無處可去的人,就繼續往還沒面臨拆遷的地區搬。
如今,紹興社區可以說是台北市中心數十年來不斷拆遷、推動都市更新之後,所剩無幾的未開發地了。

紹興社區拆遷範圍示意圖,紅色區塊為2000年時北市府公布的都更區域,紫色區塊為台大校方這次打算一併清理、收回的畸零地。製圖:陳寧
拆屋還地 誰來挖金磚?
就在今年8月初時,紹興社區居民突然接到台灣大學委託律師所發出的通知,要求這些佔用台大校地的住戶限期拆屋還地,否則將透過司法程序向他們追討每戶數百萬不等的不當得利金額,突如其來的拆遷公文,使得所有住戶一時之間根本不知所措。
紹興社區居民蔣文耀表示,1983年時,當地住戶曾經嘗試向國有財產局申購地上物權,但申請並未成功,但到了1987年,換成台大以要替醫院擴建「病歷室」為由,向國有財產局申請撥用時,就成功取得了土地所有權。
不過,讓居民們感到納悶的是,現在病歷早就都電腦化了,不再需要大量的硬體空間來存放,只是這塊兩千坪大的區域,自從2000年被台北市政府列入都市更新範圍、2008年華固建設曾經打算推動都更但未果,一直到現在,台大根本沒有提出這塊土地的具體使用計劃,就急著把人趕走,實在讓他們很不服氣。眼看著附近地段,地價已經喊價到一坪兩三百萬,誰知道台大校方究竟打著什麼樣的如意算盤?
紹興社區拆遷自救會主委黃樹樑表示,他們曾行文給台北市政府、國有財產局等單位,得到的答覆不外是「你們住在台大的土地上,就歸他們管,就去找台大解決」,但台大只請律師發函要求居民「限期拆屋還地,否則追溯五年侵占土地之不當得利」,意思就是「不搬就法院見」,完全不打算出面跟居民溝通,使得他們可說是四處碰壁、走投無路。
居民盼 就地安置
根據財訊雜誌在今年4月時進行的統計,台大校方手上目前已經有17起正和建商合作推動的都市更新案,市價總計高達125億元。那麼,把這些地上的人趕走、老房子拆光之後,到底要做什麼用途,看起來似乎也沒那麼重要了。
黃樹樑說,這次受影響的一百多戶居民中,有些位於當初市政府公告的都市更新範圍內,有些則集中在範圍之外的三塊畸零地上。他表示,既然這些畸零地原本就不是都更的主要標的,希望台大能夠撥出一小片地來安置住戶,都更也仍然能順利進行。
黃樹樑表示,台大作為台灣第一學府,也不斷強調以培養學生人文關懷為核心價值,實在不該用這麼草率、冰冷的法律手段來對付小老百姓。望著身旁一個又一個白髮蒼蒼,卻欲哭無淚的老榮民,黃樹樑語重心長的說,「強迫拆遷不但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是在引發更多社會問題」。但,顯然這最簡單的道理,反而總是讓那些當教授、當校長的人,怎麼想也想不透。









誰可以告訴我
我以前念附中的時候 教官一直說 郝龍彬小帝寶空總那塊地是師大的
附中可能會闊過去
為什麼現在變國有財產局的?
麻煩茶一下 感激
感謝!再感謝!為社會基層弱勢團體,不此辛勞伸張正義。
其實有沒有想過這是兩手策略—
一手守法配合建商都更,一手依法免費取得國家土地
台灣大學接收日治時代校產後,歷任校長仍以各種方式增加校地,進而造成現今台大成為次於國有財產局及軍備局等國家土地之機關,也成為「都更王」之封號(財訊報導),為何台大會受到建商青睞,台大土地大多在台北市精華區,建商無須整合零星地主,只要依「都市更新法」要求台大配合即可以小吃大,單純又好協商,雖至今日台大還在以兩手策略申請交換、撥用等要求國家以「教育乃百年之大業,影響國家前途至鉅,為加強提升教學研究品質,建構優質學習環境,積極規劃使用校地以利發展」(台大校方如是說)之前提下繼續申請國有公用土地。
深究台大是因為校地不足、研究室不夠所以必須於台北市精華區設立校舍,那閒置於新竹38公頃土地有積極利用嗎?還是…反正就是百年大業啊!!(帽子夠大吧)
想想台大真的培養不少人才啊!如馬英九、陳水扁啊!這就是百年大業,所以一定要支持的
呼籲居民千萬要小心台灣大學突襲策略
台大幹土匪式拆屋這檔子事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2004年的台大校區周邊芳蘭大厝被強拆的舊案
強拆民宅的一流大學!?
http://enews.url.com.tw/enews/24810
阿娟的故事: 一個遭到台大校方搶劫的單親母親
最高首府的雙重標準:談基隆路 155 巷的拆遷事件
陳 情 函
國立台灣大學李校長嗣涔先生親啟:
主旨:請以協商代替興訟,以關懷代替冷漠。
地點:仁愛路與紹興南街交岔路口(西南側)
說明:
一、 99年8月2日接獲由 貴校委任律師事務所來函,要求本社區之現住戶須於文到翌日起六十日內拆除、騰空現有住屋,搬離現址,並將占用之土地返還,否則以「不當得利」罪起訴約100餘戶,居住60年之居民。
二、 本土地之地上物為民國34年~38年興建之建築物,其中有撥用、有市政府土地,然而該社區全部被劃定成為 貴校興建校舍之用途,也因如此使得當年可分配購買國民住宅之居民,喪失機會購買擁有自己安居之合法居所達24年之久,也使得這片土地成為台北市市容中心之瘤。第一次之期待落空
三、 本案原89年6月26日即劃定為都市更新地區,此期間台大也與實施者溝通興建大樓,凡符合都市更新者,其現住戶依相關法規,即可購買房產就地安置,我們也滿心期待,然 貴校政策急轉彎,卻要我們拆屋還地,且須於60天內騰空搬遷。第二次之期待又落空
四、 台北市大家長郝龍斌所力推都市改造再利用,就是以都市更新為法源依據, 貴校只要「自辦都更」做「實施者」依相關法規就可保障現住戶之權益,增加額外容積安置現住戶,既不減少校地,亦不造成社會問題何樂而不為之?
五、 令本社區居民不解的是 貴校所擁有資源為全國第一,人才濟濟遍及全球,校內系所不乏專業人士,為何以興訟為唯一,且不論專業系所未提供專業法規訊息參考,社會學系所授之課程亦不以關懷弱勢族群、社會福利為主軸嗎?調查、分析、建立資料、回饋,使各學系同學進入社會前實習並學習正確觀念及做法,讓他們來了解居民真正所需。我們不是暴民,請不要以法律築起一道高牆,阻斷社區居民與 貴校溝通管道,進而造成社會問題,丟還政府動用警察權解決,既浪費公帑及社會資源又影響國際形象。
六、 馬總統所宣揚之好而有禮社會是否淪為口號?姑不論 貴校為第一學府人才輩出、各個學問淵博,就處理本案而言似乎缺少一份人性,一份以人為本之關懷,以教育機關百年樹人而言,是否有深遠影響,校長似需深思。
在此本人僅代表「台北市東門里紹興拆遷自救會」全體居民,懇請 貴校以現有法規為本社區里民爭取應有之權利,如蒙惠允,實感德便。
耑此
敬頌
校安
黃樹樑
敬上
台北市中正區東門里林森南街99巷15號
roger2010@hotmail.com.tw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強拆民宅的一流大學!?
你能想像,放學回到家後,上百名警力圍在家旁,怪手把你的房屋敲碎,家具都還在裡面的情景嗎?當你呼喊著不要拆,這是我的家園時,卻得不到任何的援助和對話,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房屋化為斷垣殘壁?
在上個星期五,十一月二十八日,台灣大學校方就開啟了這樣一齣慘劇。就在台大男生宿舍、公館區臺大醫院後的基隆路 155 巷,有一整區住了幾十戶的陳家莊,住家的房屋,除了一棟古蹟以外,在無預警通知的情況下,被台大校方總務處找來的工程隊,統統搗毀。留下欲哭無淚的居民,和放學回家才驚覺房子化為廢墟的孩童。
拆除房屋的原因來自於,民國七十年以來,政府進行土地重規劃,兩階段強制徵收該地劃為台大所有;然而,政府對當地居民的補償與安置,卻遲遲未有妥善溝通。當地居民選擇以拒領補償費,並且向法院提出告訴為手段,要求繼續能在此居住,這樣的糾紛一直以來還在法院爭訟,也已有一棟古蹟和四戶房屋成功確定不為台大所有。
然而,就在其他十幾戶房屋還在法院訴訟的階段,期待能保住自己兩百年來家園的時刻,上星期十一月二十八日,台大校方卻直接找來工程隊,並要求台北市出動三百名鎮暴警察支援,在未通知、無預警、無緩衝時間的情況下,強行將該地數十棟建築拆除。
仍居住在當地的二十戶居民,許多是七、八十歲的老年人,當天下著毛毛雨,面對著數百名警力和工程人員的包圍,連談判延緩拆遷的機會都沒有,只能勉強地將家具搬出,眼睜睜地看怪手摧毀自己的家園。當地居民抗議,「明明這土地房屋糾紛就還在訴訟階段,台大豈可如此先來拆除!?」,然而,這卻換不來任何回應,台大擺明了打算先把房子拆除,再來談訴訟。
工程從當天早上十點一直進行到了凌晨兩點。居民沒有任何的能力抵抗,他們說,台大總務長有來到現場旁監工,還直說:「拆!拆!拆!,贊!贊!贊!」,並在毀壞掉所有房屋後,高喊:「大功告成了!」。還有數百名警察在旁,且用攝影機「搜證」,要居民不要輕舉妄動。甚至有一名居民,試著用汽車前後移動要阻擋警員入內,一下了車還被員警包圍擊打至頭額流血!一位要阻攔警員的女士,則被推倒在地。
一位當地居民,陳先生,無奈地說:「這根本是土匪麻!台大校方明知這塊地還在打官司,就先來把我們的房子拆了,這跟搶劫有什麼不同!這算是什麼一流學府,帶頭教學生當土匪阿!」「我們現在房子被拆掉了,該怎麼辦?平常吃喝生活的問題,努力一下還是可以勉強過的去,現在沒有房子了,要住哪裡!?」「而且,為什麼我們獲得保存的這棟古蹟,也被斷水斷電!?台大怎麼可以這麼做!」
這兒離台大總圖走路只要十分鐘,陳家莊的居民在此已定居了約莫兩百年。十代以來,他們過著平靜樸實的生活,今日卻要接受無家可歸的慘狀,暫時寄宿在親戚朋友家,或選擇流落街頭。我們不得不問,這樣的處置,台大校方對嗎!?在高喊大學融入社區,營造大學城的此刻,台大校方卻是如此地與社區「互動」,連最基本的尊重溝通,都不放在眼裡!?
房子無情地被拆了,就是能訴訟成功,也遠遠彌補不了居民現今的痛苦。我們能做些什麼嗎?而霸道、自我中心的台大校方,什麼時候,才會看到他們的痛苦?為這一切負責!
當天我看到新聞,覺得十分訝異。訝異不是房子被拆,而是拆房子的人是執台灣學術界(也有資格樣說:人文界)牛耳的台灣大學。拆房子也不希奇,何以弄到居民大力抗爭。可惜,台灣媒體對這種小市民的新聞都是浮光略影,淡淡帶過。一直讀到了這篇,我才知到又是國家土地重規劃的罪惡,更可恥的是執行劊子手的是台大。
一般機構沒有能力,但是以台大的資源,絕對可以設計出一套雙贏策略來安置居民及規劃校園。但是台大竟然只是利用國家暴力來侵略小市民的領土,我們又能對類似的案例抱任何期待。
即使像大陸那樣的國家,在三峽建壩遷移居民時,也是蓋好了新城之後再遷移住民。我們的國家,卻在圖紙上畫一畫,給你一筆補償費,就要你搬家,也不管你錢夠不夠重建家園。相較之下,何謂野蠻。
雖然我支持居民,但我也是愛莫能助。對付國家這種野蠻的暴力,只能靠錢與權,在圖紙被改之前加以預防。更利害的,改成更高價的地段,開條大馬路從人家土地經過,把商機帶到我家來,那就更好了。誰管你馬路是不是忽大忽小,轉個直角又何妨。
誰叫我們都是無助的小民呢!(我才不相信串聯抗爭一套
這篇文章已經推薦到好生活報上囉,網址如下: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20101109/2916
想了解整個居民的組成? 都是軍人在住嗎?
17個都更案 台大狂賺125億都更財
財訊雙週刊2010/04/14 22:26
根據最新出爐的《財訊雙週刊》報導,搭上台北市都更熱,台灣大學在精華區的許多老舊荒廢宿舍紛紛變成搖錢樹,估計都更利益高達125億元! 《財訊雙週刊》調查,目前台大手上有十七個位在台北市的都更案,分布在大安、中正、信義等豪宅熱區,幾乎都是區位極佳的住三用地,其中大安區就占了一半。如以台大所佔的土地部分市價估計,這十七案對台大的價值總共高達一二五億元! 例如台大持有面積最大的一案,是位在溫州街五十二巷一到八號的宿舍,八戶宿舍土地面積共達八八九坪,已被達欣開發公司向北市府提出都更審議申請。目前進度最快的,則是信義區永吉路巷內的五十戶台大舊宿舍,由國美建設推動都更,其他參與者包括財政部和少數民宅,以台大佔地最大。據《財訊雙週刊》報導,這個案子台大除了可獲得一億多元現金補償費,國美建設還會幫台大量身打造的一棟八十戶住宅大樓,將作為海外單身客座學人宿舍。 至於都更後台大分回的房屋用途,據《財訊雙週刊》報導,這批「豪宅」大多將作為海外來的講座教授或客座教授的暫居宿舍。台大總務處保管組組長李錦鑾表示,因台大校長李嗣涔積極推動台大邁向全球百大學府的目標,這批都更改建後分回的「優質宿舍」就可作為吸引國外優秀學者來任教的一大誘因。 今年二月,原宋楚瑜父親建國南路宿舍土地在都更效應下,被宏盛建設集團的林堉璘三房夫人以每坪破六百萬元天價標走的事件,還令人記憶猶新,想不到第一學府的台大「惦惦吃三碗公」,同樣在大安區就有九個都更案正在進行!而林堉璘持有土地價值曾被估算為台灣「土地首富」,看來台大更是精華區「都更地王」!
強佔土地的違建戶別以為住久了就是自己的,要求拆遷的一方可能不盡理想,但違建戶違法還是違法,竟然還有人說要就地合法取得居住權,這還有王法嗎?
許多所謂的違建都是有其複雜的歷史脈絡,例如戰後初期的台北市,就被許多從中國湧進無家可歸的外鄉人建了許多違建。這些人真的是無家可歸,才不得不這麼做。這種情況能說這些人錯了嗎?當國家無法提供相對的扶助,讓人民必須自力救濟,錯的是人民還是國家呢?
又如有些人,在戰後中華民國接收台灣時,沒有在政府給予的短短兩個月時間內申報產權,結果世代居住的地就成為國有地,這些人的房屋就成了違建。是國家行政手段過於粗糙,還是這些人有問題?
我還沒對這塊地居民的產權問題的歷史做過仔細的研究,不敢說這些人是對是錯,但是真的不要看到違建,就下意識認為在上面的人就是一群不遵王法的釘子戶。
歷史是重要的,尤其對法律人這種要判斷是非的工作者而言更是如此。沒有歷史向度的了解,許多事就只會簡化為:「違法就是錯,剷除掉就對了」這樣的思維。
不能同意樓上的「歷史向度」更多。
理性一點來說,這些當初的「難民」是被政府帶來、或者甚至可以說,是被國家「逼」成難民的。
國家任其自生自滅,他們頑強的自行存活、找到棲身之所。數十年過後,國家突然跑來說喂你們違法佔地快滾;為什麼不在人家剛搬來住時就說?為什麼不十年前趕走居民?
感性一點來說,喊著法治法治的人們,講到性侵、死刑存廢等議題時,又馬上推翻自己的「法治說」,嚷著要修法修法,嚷著依循法律認事用法的法官是恐龍。你們到底要法律怎樣?一下奉為圭臬,一下鳴鼓而擊之,理智一點好嗎?
不是說不趕走就是可以合法擁有...
台大手段粗操無庸置疑
但雙方產權之爭並不像你想得那麼簡單
另外
就是因為法律不夠周詳才要修法向更好的地方邁進
就是因為尊重法治才要修法
理智一點好嗎
>一般機構沒有能力,但是以台大的資源,絕對可以設計出一套雙贏策略來安置居民及規劃校園。但是台大竟然只是利用
>國家暴力來侵略小市民的領土,我們又能對類似的案例抱任何期待。
我覺得您對台大期望也太高了,今天他只是一個大學哪來的權力還有能力來安置居民?
>即使像大陸那樣的國家,在三峽建壩遷移居民時,也是蓋好了新城之後再遷移住民。我們的國家,卻在圖紙上畫一畫,
>給你一筆補償費,就要你搬家,也不管你錢夠不夠重建家園。相較之下,何謂野蠻。
你拿大陸作對比其實還蠻怪的
專制國家之下你怎麼知道那些居民是願意搬遷的呢?
而且大陸土地徵得相對台灣來說是否容易許多?
>雖然我支持居民,但我也是愛莫能助。對付國家這種野蠻的暴力,只能靠錢與權,在圖紙被改之前加以預防。更利害
>的,改成更高價的地段,開條大馬路從人家土地經過,把商機帶到我家來,那就更好了。誰管你馬路是不是忽大忽小,
>轉個直角又何妨。
>誰叫我們都是無助的小民呢!(我才不相信串聯抗爭一套
真的 還是賺錢比較實在
連結轉貼至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93973
謝謝。
笑話! 違法佔用他人土地的人要金條,台大就不能要金磚嗎?
別的市井小民可以胼手胝足,兢兢業業讀書、工作、存錢背房貸,佔用他人土地的住戶就想占地喊價? 搶賺世襲下來的都更財?
當地住民包括軍眷,無論是受國家提出的'政治理念之邀',或受強迫徵調,為了參戰,戰後的低階人員必須放棄受教育的權利,可預見其難以轉換生活模式.由於徵調有信賴,犧牲或隱含的契約成分在,軍人既已負責任,國家本不得免於對其戰後生活負有義務. 這是法律或使用法律本該考量之事. 當初國家沒有提供這些低階軍眷契約保障,這本當是國家的疏漏.本文中有提及,是住民受國家安頓在先,台大欲取地在後,相對於徵地這一行為,台大負有社會聲望,不應利用當時政府疏於保護之處,行圖利建商之實. 另,台大為國立大學,校方顯受社會授權較 住戶為深,.權責一體.台大索地之行為,並無脫離行政行為的概念範疇,本當應受 '比例原則'約束和社會檢驗.
另, 如果國家對已犧牲之國民沒有照顧責任,那麼對徵調參戰的潛在契約就算沒有達成.這算是政府片面違背其信賴,國家當有補償措施. 至於台大方面,僅以書面契約之有無,解釋住民是否有權或無權占用,亦無安頓措施,僅為圖利建商或取得容積率獎勵,既不符授權明確原則(正當性),亦不符合其公益性和必要性. 這樣的行為既無法理,則難稱為法治.
無論如何,台大是國立大學,行為是行政範疇(炒地皮和教學自由並無干係).校方行為,是立基於身分別的濫用下採取的動作. 僅為了貪圖容積率獎勵(全國納稅人的錢).對住戶進行拆遷動作,同樣牴觸憲法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社會對此應採取更加嚴厲的譴責.
樓上的說得不錯,學校既是官僚體系的一部分,行為就當歸屬於行政行為且應受監督.
要論責任歸屬,當是由政府對這些住民進行保障才是.但台大要地在後,如稱沒權力安置住民,就同樣也無權侵犯住民的居住自由.
現在住民要求安置,就表示他們並沒有放棄自己的居住權.基本權利事實上也無法被放棄.政府事實上應該和台大協商安置,再談遷移一事.
事情牽涉到 都市更新程序 和 容積率獎勵 本身提供權力機構集中資本的動機.而中低收入戶負的權責現在顯然又比侵害權利者為高,這本身就是在破壞原有的社會公平之舉. 整個容積率獎勵計劃,當負更高的責任.
親權貴,是認同錯亂.要真是小市民,就不要舔權貴腳趾,該秉持社會公義抵抗到底.
笑話,把聯勤軍人(眷)來台的責任全賴給死掉的蔣中正一人
那留在大陸沒逃出來、後來被打成黑五類的後代子女
要不要也賴給蔣中正?
為何當年船艦飛機不多開一些?
當年來台的軍人、黨人幾百萬
扣掉權貴、立委、國代、將校尉士官兵
現在沒吃、沒穿、沒屋的
乾脆全都一起站出來
賴給蔣中正和KMT好了
就算當時制度真有問題
該去找聯勤上頭的退輔會
跟台大有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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