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9
11月7日三鶯部落自救會等多個團體進行秋鬥遊行,針對部分原民會主管事項提出訴求,原民會就所主管之業務回應說明如下:就違建部落居民以「反迫遷、捍衛家園、還我土地」之訴求,要求於河川治理線內行水區『就地安置』,依水利法規定乃違法行為。由於違建部落位在河川行水區,每年於防汛期經常必須面對危及生命財產與安全問題,為避免部落居民遭受颱風或洪水威脅,故必須異地安置。
原民會表示,為協助臺北縣政府安置三鶯部落、溪洲部落等122戶原住民違建聚落戶,於2000年將本案納入「原住民住宅改善第一期四年實施計畫」中,並於88-96年期間補助臺北縣政府辦理「三峽隆恩埔原住民就業短期安置住所」興建工程,補助經費約達2億餘元,該住所已於96年完工,目前持續由臺北縣政府輔導辦理安置作業。
原民會表示,有關居住於河川行水區的原住民部落用地問題,涉及經濟部水利署等相關機關權責,雖非原民會之主管權限,無法代為承諾,惟照顧原住民乃原民會最重要的職責,為保障及爭取原住民鄉親之基本生活需求及切身權益,只要合於法理情,願意盡全力協助處理。
原民會另強調,針對部分團體不同訴求,除尊重各團體所表達的意見外,也將虛心接受指教,研擬相關措施強化現有方案,以滿足鄉親之需求,謀取並創造鄉親最大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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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民會針對11月7日秋鬥遊行之回應
原民會搞錯了吧?
是把兩年前的新聞稿拿來回應嗎?
完全跟不上現在的狀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