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0
* 2010.11.10 * 【【時報-台北電】】
財部昨日召8大公股行庫總經理研商延長營業時間,最快11月底齊步上路!在財長李述德指示下,財部次長曾銘宗昨日特別召集8大公股行庫舉行專案會議,延商分行試點延長營業時間,會中作成2大決議,包括:1、試點分行延長時間至下午5點;2、延長營業時間將開放受理13項營業項目。財部並指示各行庫越快越好,「最快11月底各行庫應可望同時上路!」
昨日包括台銀、土銀、合庫、華銀、一銀、彰銀、兆豐銀、台企銀等8大公股行庫總座全體與會,根據會中決議的13項營業項目,主要可再歸類為收受存款、外幣匯兌、繳納費用、收件等4大項。在收受存款方面的項目包括活期存款、開立存款帳戶、定期存款、存入解約;繳納費用則包括代收公用事業費用、信用卡費;收件則包括受理信用卡申請、掛失、代收票據,以及保管箱等業務,這些營業項目不少於一般外商、民營銀行延長營業時間所開放的項目。
相關官員表示,這些營業項目主要都是不涉及跨行業務的「非帳目」事項,因為跨行業務還須有賴其他銀行延長營業時間配合,較不能由行庫一力服務到位。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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