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揆指示內政部妥善規劃社會住宅之執行細節

2010/11/18

中華民國99年11月18日

行政院長吳敦義今(18)日在行政院會中表示,為避免將來社會住宅發生閒置、或不符入住者需求的情形,請內政部辦理北、中、南區座談會及實際需求調查,以充分了解不同類型弱勢族群質與量上之確切需求,作為推動社會住宅的依據。 吳院長指出,內政部本月15日公布第一批社會住宅選址地點為萬華青年段、松山寶清段、三重大同南段、三重同安厝段、中和秀峰段等5處試辦基地,面積約3公頃,預估可提供1,661戶社會住宅,以協助社會或經濟弱勢群族解決居住問題,請內政部邀集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及產官學界代表,共同就相關執行細節等進行研商。 吳院長指出,社會住宅廣義定義也包括國民住宅,以這樣的定義則台灣社會住宅有達到11.4%,此外政府也透過不同方式實現社會住宅的理念,例如青年安心成家專案、租金補助,反而讓民眾比較有選擇性,另外也請金管會和央行研究對自用住宅或年輕朋友買自住的房子,可否在一定坪數和額度內給予利息上的優惠。 吳院長強調,這次社會住宅早請國防部釋出,並不是10月12日才開始啟動,政府早已主動規劃,並有腹案在手。外界提到未編列興建經費乙節,吳院長也說,合建是台灣行之有年的方式,設定地上權也是可考慮的作法。 吳院長另指示內政部及相關部會儘速擬妥社會救助法各項行政配套措施,一旦社會救助法通過後即可立即實施。 此外,吳院長也針對蘇花公路恢復通車表示,10月21日梅姬颱風帶來豪雨,重創蘇花公路並導致交通阻斷,經交通部日夜趕工,全線已於11月14日下午4時搶通並開放雙向通車,較原預定日期提早1天達成搶通任務,全體工作同仁的努力與付出,值得嘉許。 吳院長再次強調,在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完成前,對於原有之蘇花公路,請交通部研議在易坍方路段設置明隧道以預防落石,同時做好邊坡保護措施、設置雨量偵測器,並於適當地點設置停車場、會車與迴轉道等之改善工作,加強通訊措施,以強化蘇花公路抗災能力,保障旅客與用路人的安全。 吳院長表示,地質法已通過,提醒我們施工時對不穩定路段,要格外注意地質安全,蘇花改印證政府有決心及確保國土安全的試金石,希望交通部把蘇花改工程做成模範工程,也請工程會協助公路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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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就章 令人擔心(張金鶚)

...社會住宅政策需要龐大的國家資源挹注,政府需要與社會溝通,且應有更細膩的政策規劃。所謂細膩的規劃並非只有土地選址原則、社會住宅辦理原則、模糊的適用對象,就可以從國有土地中,拋出五塊來蓋社會住宅。政府不僅在需求面上,沒有說清楚哪些人可以申請「社會住宅」?規劃1661戶社會住宅,是夠還是不夠?未來入住社會住宅的人,其居住需求為何?在建築規劃上,是否應該予以特別考慮?
此外,政府也未在供給面上,說明何以需要以「興建」的手段辦理?即使要以興建方式辦理,興建後的社會住宅管理將如何執行?以BOT方式外包給私部門管理,是否將衍生其他弊病?以及,捨棄現有公部門住宅資源,將區位良好的國有地釋放興建社會住宅,是否為唯一途徑?現有公部門手上住宅資源,使用狀況如何?例如行政院的合宜住宅、財政部的公益住宅、台北市的公營住宅、國民住宅、平價住宅和社會住宅,這些住宅有何不同?將來又如何與社會住宅整合利用?過去國宅政策的困境政府是否充分了解?這次興建社會住宅是否已有防範之道?若不了解國宅政策失敗之因,社會住宅是否將重蹈覆轍?
應有細膩政策規劃
在社會住宅政策仍充滿不確定與疑問時,政府卻在五都選舉前,急就章地決定拋出五塊國有地,並且「很有效率」地決定將以「興建」方式,提供給「適用對象不明」的需求者,並期待有「立竿見影」的功效。我們要提醒的是,社會住宅需要有更細膩的政策規劃,政府急就章的態度,令人擔心真正需要社會住宅的弱勢者,在政府因為選舉壓力的操作下,未能得到應有的社會福利。
此外,更重要的是,政府不可誤認社會住宅可解決高房價。或許官員們的邏輯會是:當前住宅問題是房價過高,因此住宅政策為解決高房價的政策;而高房價的解決策略是增加供給量,因此所謂高房價的政策是,由政府興建住宅而增加供給的政策;而興建更多社會住宅可增加住宅供給量,因此社會住宅可解決高房價。這個邏輯的問題在於,忽略需求才是關鍵,且社會住宅所能供給的量只是少數,幾乎無法影響住宅市場。由此可知,住宅政策不等於社會住宅政策,社會住宅政策也不等於「興建」社會住宅政策。

作者為政治大學地政系特聘教授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972752/IssueID/20101119

張教授既然你了解國宅的失敗因素,同時也擁有多方的研究資源和經費管道,何不發揮一下學者風範,明白地告訴行政院怎麼執行的架構呢?如此則萬民幸甚!

...內政部日前宣布第一批「社會住宅」興建地點,包括萬華青年段、松山寶清段等五個基地,預估可以興建一千六百多戶的社會住宅。這批社會住宅預定在明年十二月底前動工,完工後將優先讓社會經濟弱勢者申請租用。

對此,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發言人彭揚凱表示,雖然政府對興建社會住宅已經有具體承諾,但未來要怎麼蓋、如何管理,這些細節都還沒說清楚。「接下來具體要怎麼蓋,未來怎麼經營管理,接下來一年有比較多的時間,行政單位應該要好好規劃。我們主張要一定把這些東西都談清楚才要蓋,例如:未來可以住誰、租金怎麼訂,蓋好後的經營模式,把這些東西都談清楚再來蓋比較好。不然的話,沒有想清楚硬蓋出來,未來可能會有非常多實際上使用跟管理的問題,搞不好會不會反而因為社會住宅蓋得不好或設計不好,反而變成貧民窟,我覺得這反而是不好的一件事。」

彭揚凱也說,國內社會住宅政策缺乏法源依據,行政單位預計在立法院下會期將住宅法草案送到立法院審查,到時聯盟將緊盯法案內容,希望住宅法能夠儘快三讀通過。

政府在五都選舉前宣布社會住宅興建案,有學者認為,社會住宅涉及住宅政策和社會福利,不宜草率提出。玄奘大學財經系副教授花敬群說,「它是一個整個住宅制度或社會福利政策重大轉折、大方向的重新定調,但相關的法令制度都還沒有,所以怎麼樣透過住宅法的立法,讓社會住宅有它的法源依據,才可以衍生出相關預算和配套措施,這些都是最根本的事,應該先做,而不是在短期的選舉因素下,某些人說了就算,想到哪做到哪,我覺得這都會讓社會住宅這麼重要的一件事,反而淪為一種政治口水。」

花敬群更以歐洲、新加坡等國家的社會住宅政策為例表示,歐洲和新加坡分別經過了一百年和五十年左右時間,才有如今的社會住宅規模,顯見要讓弱勢族群有房子可住的社會住宅政策,絕對不能急就章。

...XXX認為,近三年來,台北縣、市住宅平均每年新完工的戶數大約有四萬兩千戶,他說,這一千六百多戶的社會住宅新增供給,只占台北縣、市每年新增房屋供給的百分之四,加上只租不售,能夠入住的對象又有限...
其實,社會住宅只是整體住宅政策的一環,台北縣、市房價持續高漲,政府在設法照顧弱勢族群時,是否忽略了中產階級?雖然,捷運林口A7站的合宜住宅、預計要在民國102年完成,但除了林口,其他地區的合宜住宅興建計畫、時程都還不明朗,不禁讓民眾要問,要等到什麼,這些合宜住宅才能全部都蓋好,到時自己是否又能夠符合申購條件、幸運抽中一戶。

有便捷交通,才能讓在城內工作的民眾、願意居住在郊區,無奈交通建設緩慢,加上目前政府採取健全房市、而非平抑房價的房市政策,一般民眾要想買到或住到平價住宅,恐怕還很困難。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11050202x13201011260080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