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時勞檢 8成高科技違規

2010/11/29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凌品諭/台北報導】 2010.11.29 02:56 pm

南亞科技年輕工程師疑似因為過勞猝死,勞委會於今年10月間針對30家高科技業進行超時工作專案檢查,檢查結果出爐,高達8成 (24家)業者都有與工時相關的違規情事,顯示高科技業濫用「責任制」情節的確嚴重。整體違規情節高達62件,其中超時工作有13家,達43.3%;23.3%未給加班費,甚至有1家讓懷孕婦女於晚間10時-翌日清晨6時間工作。

王如玄坦言,歷次勞動檢查,企業違規比例都很高,顯示台灣老闆對相關法令守法意識有待加強。她透露,類似專案檢查仍將持續進行,預計明年初還會有第二波高科技業超時工作專案檢查。

勞委會表示,此波檢查是針對製造業(電子業)超時工作進行專案檢查,檢查對象都屬科學園區大型廠商,檢查內容包括超時工作、加班未給工資、未依規定提供勞工出勤紀錄等。

專案檢查結果發現,30家抽檢業者中,只有6家完全沒有違規情節,另外24家共有62件違法情節。62件違規情節中,13件為超時工作 (即每天上班超過12小時、每月加班超過46小時),也就是有13家業者都有超時工作情事,比例達43.3%;其次有10家 (33%)都未提供員工出勤紀錄表;另外延長工時未給加班費者7家 (12%)、未依規定給例假也有7家 (12%);6家(20%)未依法定程序實施變形工時。

整體來說,高科技業者工時未依規定情節嚴重,無論是超過每天、每月法定加班時間、未依規定給付加班工資、正常工時超過法令規定、未依規定給予例假、未全額給付工資等,都是另一種變形的濫用「責任制」樣態。

王如玄表示,勞基法已經公布實施26年,法令規定已經很清楚,但是每次各種勞動檢查,都發現企業違規比例很高,例如不給加班費、未投勞保、超時工作等,顯示台灣老闆對勞動法令的守法意識仍待加強。

王如玄表示,因為如此,勞委會一再希望推動「勞動尊嚴」,讓勞資都能加強勞動意識;另方面則希望透過補助勞動訴訟,協助勞工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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