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人商務研習 單廠商每年不得逾百人

2010/12/01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10.12.01 03:27 pm

洋華光電疑似進用陸勞案,引發在野立委質疑,內政部移民署已經完成大陸人士來台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修正,從嚴規範大陸人士來台,除縮短大陸人士來台商務研習時間由3個月到1個月外,也限縮每年來台研習人數不得超過從事商務人士的1/4,以目前每家企業每年邀請來台不得超過400人為例,等於單家廠商每年研習人士限額100人。

為了避免大陸人士來台「假研習、真工作」,修正案也要求大陸人士來台研習者,每天操作課程不得超過4小時,且夜間與假日皆不得進行研習。

立法院社會福利暨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委會、內政部首長,就洋華光電事件探討大陸商務、專業人士來台對台灣勞工就業衝擊。內政部在書面報告中,提出上述修法內容。

報告指出,移民署已在11月24日邀請陸委會、經濟部、勞委會等相關單位,討論完成「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修正案,對大陸人士來台從事商務活動從嚴規範。

修正內容除限縮來台研習時間、每天工作操練時間等,也要求廠商申請時,必須具體提出研習時間、方式、人數、課程、時間配置及研習場所等內容。

移民署表示,未來除從入境列管,入境後也會加強查察,優先查察內容將包括邀請單位一次申請10人以上,或一年申請超過3次以上。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一定嚴守禁止大陸勞工來台工作原則,會與經濟部、陸委會與內政部等單位通力合作,組成跨部會合作機制,加強辦理,遏阻假研習、真工作情事。

但立委鄭麗文、黃義交都擔心限縮大陸人士來台停留時間後,可能傷及產業發展。

【2010/12/01 聯合晚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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