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劍霞/新營報導

 聯倉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員工籌組工會,工會發起人代表劉信孝遭公司調職後並被開除,引發的勞資爭議案昨天在縣府進行第三次調解,由於傳出勞工將抗爭,警方派出大批警力到場。因勞資代表各有堅持,氣氛頗為火爆,最後縣府調解委員提出五點結論,請雙方私下協商,如無結果只得循司法解決。

 據了解,公司登記在桃園縣的聯倉交通公司,營業據點有桃園、台中和台南等地,公司員工向桃園縣政府提出申請籌組工會,原在設於安定鄉的台南站、負責載貨往北部車次的工會發起人代表劉信孝,卻被公司調職改開小車載送台南區貨物,車次減少影響薪資。劉信孝認為調職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調職並向縣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不久就被公司以違反員工作業規章開除。

 六月間這件勞資爭議案件就展開調解,勞方調查委員要求資方應無條件恢復劉信孝原有工作並確保其勞動條件,並要縣府對於資方違反勞資爭議法等相關規定,縣府在查明後應依法開罰;資方調查委員認為勞方籌組工會,事先應和資方溝通才不會有爭議,且指當事人還有因一些內部事務問題才遭開除。

 由於第二次調解時資方未派員到場,昨天下午的第三次調解是最後一次舉行,如果雙方未達成調解,則只能走法律途徑,因此,傳出數十位勞工要到場聲援,進行抗議,警方獲報派出不少警力到場維持秩序。

 昨天協調過程,出現不少火爆爭論,談了兩個多小時仍無結論,勞工局人員只得暫時休息讓雙方降火氣,最後經不斷討論折衝,調解委員做出五項結論,分別是要求資方同意恢復工作權,先開小貨車,等台南站有大貨車司機職缺再優先恢復勞方開大貨車;勞方開小貨車的薪資以每月新台幣五萬元為原則,如資方有車趟,勞方不得拒絕,如資方營運良好,勞方業務獎金也應增加;勞方被資方終止勞動契約期間,資方應以平均工資給付給勞方;勞資雙方願於八月六日前私下協商,如有結果視同本案成立,否則即調解不成立,資方應將協商結果函知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