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偕解雇跨性別員工
周逸人要求恢復工作權

2011/01/09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張心華

遭馬偕醫院解雇的跨性員工周逸人。(攝影:王毅丰)

常聽說一個人「不男不女」,這樣的說法其實隱藏了主流社會對性別的偏見,事實上,隱藏在社會角落,有一群「又男又女」的人,在生活和職場上忍受許多歧視與壓迫。

跨性者人權的問題在台灣並不是第一次出現,2002年7月,跨性者蔡雅婷(男跨女)要求以女裝扮相作為身份證件上之照片,被戶政單位拒絕;2003年5月,變性人林國華因為被社會拒絕,以自殺結束生命。在台灣社會中,跨性者的需求始終不被社會重視,尤其在職場上,更存在著許多對跨性別者的歧視。今天(1/9)上午,勞團與性別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控馬偕醫院不准一位跨性員工(男跨女)穿著女裝,並以各種管理手段逼其離職。該名遭解雇員工周逸人今天也出現在記者會現場,控訴資方歧視,要求恢復工作權。

周逸人表示,他在馬偕工作了五年,在被解雇前每年考績都是甲等,原本都一直以男裝上班,對於性別認同為女性的他來說,好像每天都在偽裝,是一個很大的壓抑,前年四月的時候,曾經試著穿女裝上班,但是被阻止,當時為了工作忍了下來,但是去年九月的時候,由於再也沒有辦法忍耐下去,就換回女裝上班,卻被主管要求立即換回男裝,否則以解雇威脅。

周逸人說,資方為了逼其自動離職,故意讓他坐冷板凳,不分配工作給他,並以「會引起女同事的困擾」為由,要求他不可以上女廁,且只要離開座位(包括上廁所)都要報備。

周逸人表示,自從決定換回女裝後,受到資方的打壓和同事的排擠,主管要求換回原來的服裝,不要上女廁,因為有女員工反應怪怪的,「可是問題是,我都很小心不要去干擾其他人,我都是去用獨立的女廁或找空的廁所。」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認為,所謂「造成其它女同事的困擾」只是資方的一個說辭,周逸人穿的是女裝,而且她的自我認同是女性,其他同事也知道這個人,因此他去上職員的廁所是沒有問題的,她呼籲資方應該清楚地宣示性別友善的職場,讓大家理解什麼是跨性別,同時教育員工支持跨性別的工作權。

王蘋表示,性權會有一位跨性別的工作夥伴,因為無法自在地使用廁所,所以選擇長期憋尿,從中學開始,在學校就不喝水,以避免要上廁所,因此不到三十五歲就腎衰竭過世。「我想要請問馬偕,作為醫療院所,知不知道不讓人家上廁所,對於身體有多麼大的危害?」

抗議團體指出,跨性別勞工在職場上應該享有基本的勞動權益和勞動尊嚴,馬偕醫院面對像周逸人這樣的員工,非但沒有協助提供友善的性別平等工作環境,還一再用各種管理手段打壓,已經違反了性別工作平等法與勞基法。

跨性者人權問題早存在社會很久了,但是有關跨性歧視的案件,十年來卻只有三件,可見有很多跨性者躲在暗處,無處申訴。為了讓更多跨性者能夠勇敢地站出來,抗議團體提供一支「跨性別職場歧視申訴專線」,號碼是0955-793-541,鼓勵跨性者來電申訴。

回應

支持你們 加油喔!!

跨性別者面臨社會的制度與眼光,很辛苦的存活,請尊重他們都是擁有自主權的個體,請恢復她的工作權!

不打算支持。
本來出社會工作就是要忍受合法的工作上的要求;
他身為跨性人有自己的需求,難道異性戀者男女有別的需求不重要?
至少目前後者是王道。
對於衣著的要求,所有的勞工都在忍耐,案主並非例外;
至於對於廁所的特殊需要,馬偕醫院本來就只能顧慮大多數人的需求,
案主不妥協給予的處置還尚未過分,
如果馬偕醫院人員有對案主施加言語暴力/歧視就該支持案主,
不然,不願忍耐的案主請另謀高就。

回樓上︰異性戀男女有別的需求當然重要,但在男女有別之外的廁所選擇如果也存在,
就不必互相擠壓。如果每個人都在忍耐,那到底「大多數人」需求的內涵是什麼?
你能保證,馬偕醫院的員工加上病患、家屬,只有這麼一個特殊又少數的跨性者?

應尊重每個人的自主跟工作權,
馬偕醫院有責任為此歧視一事出來道歉。

像男女廁這樣的二元設計,
無法適用於像周小姐這樣的團體之外,
也讓主流價值下的男男女女造成困擾,
尤其生理性別為女性的同胞可能會產生些許恐懼、深怕意圖不軌等。
因此在談尊重多元文化的同時,
也應考慮到當前可能會遇到的問題,並作出對應。

事實上男女廁的二元化設計反映出長期以來的主流霸權價值,
解決問題,除了鼓吹多元文化,更要反思這些硬體設施設計上是否帶有偏見,
如樓下第四樓的朋友所言,若以尊重多元文化的角度加入更多選擇,
才能從根避免許多問題。

看到三樓的言論,就知道我們的性別歧視有多嚴重,居然把跨性別的議題當作工作限制,理所當然的駁斥。

游泳池的男女更衣室也是二元對立設計啊
如果以後男女更衣室能夠打通
男男女女大家一起換衣服
霸權就自動打破了

國家有保護原住民朋友
國家有保護客家人朋友
國家有保護台獨朋友
國家有保護中共同路人朋友
國家有保護想死又死不了的死刑犯
國家有保護明明有殺人而無證據可訴的殺人犯
國家有保護強姦6歲女童還應判成意合性交的強姦犯

就是不保護跨性別人
擺明了就是這樣
說什麼都是騙人
騙選票

我覺得要立法
舉辦
國家跨性別人員特種考試

不支持的朋友,你一定有看過──或許就是你自己──看起來實在分別不出男男女女的人。我相信在21世紀的現在,沒有人會對他們中性的打扮有甚麼意見,因為這是他們的自由,他們自己的事。那麼在他們心裡,他們認為自己是男還是女呢?我想你會說,這他自己最清楚了,當然,自己的性別怎麼需要由別人判定。

在你考慮諸多問題之前,先請各位試著想像,別人老是要你相信你自己的性別,不是你自己認為的那個樣子。
他們說:你不是男的呀;妳不是女的。
你明明是個男人,現在卻有個表情嚴厲的主管走向你,然後要求你明天開始都要穿裙式套裝上班不然就可以開始打包了;妳(認為自己)明明就是個女子,卻有人不停要妳宣告自己是個男的。

你會怎麼說?除了很焦慮、罵髒話,我想你在眾多莫名的要求下只能說:裝錯身體吧,非常無奈的搖搖頭。

想想看,再來比較這樣的狀況:妳很討厭穿裙子,但是正式場合禮貌上還是得穿,雖然心不甘情不願;你真的很喜歡the Beatles的長髮造型,但入伍到了你只得理成平頭。

這其中的差異,相信有耐性停下來想一想的你一定能夠發現。

裝錯身體不是他自己的選擇,在這種先天社會悲傷的矛盾之下,也只有他/你/我自己認同的心理性別才是唯一真實的吧(畢竟都可以動手術了)。
先天矛盾已經造成足夠的痛苦了,強迫你/他們宣稱自己不認同的性別,對任何人有好處嗎?沒有,他者/你沒有比較快樂、沒有完成社會正義、甚至講白了點,與他者/你又何干呢?這些事件唯一存在真實的共同點,就是對於被逼迫的你/他們永無止境的刺人眼神和歧視、還有被一再再標籤成怪物推出友誼圈,而他者/你只是在無意間,無感、無所謂、或者根本百無聊賴的又一次執行了社會性的偏執而已。

世界很大很特別,就像你找不到另一個完全跟你一樣的人,他們/我們都是,就只是不一樣,但是我們都需要一點認同,最少也得有自己的。

我相信她以前的老闆,也像我們一樣會接納不同的思維. 每個人都一樣,我相信她以前的老闆也是個好人. 但事情的關鍵並非這不同的思維,我們都被誤導了,事實上,關鍵在於........

自己實驗一下,就會親身領悟:

1.吃飽一點
2.google一下她的照片,都抓下來,大量的看!
3.設為桌圖,反覆的看!!
4.服用後1小時,就知後果(不是效果,是後果!!!)

我不懂實驗的意涵為何?要不要講清楚,省得拐彎抹角。

樓樓上想說的是,「看她的照片就會吐」,這樣嗎?

我看你的留言不用反覆看就想吐了,
看來你的等級比你所歧視的對象高得多。
這點會不會是你所說的「關鍵」呢?

http://chaoyisun.pixnet.net/blog/post/937798
看看吧
「路西法效應」。

不久後你會贊同我的
她老闆以前也是好人

南宋朱熹:立志不堅,終不濟事.

雖然在這邊打嘴砲還真好玩,不過也沒幾個意境高的.
令人上癮,廢寢忘食地打嘴砲.

在此宣布
本王,就此隱退.

回顧一下超級嘴砲王的瘋功諉業吧:

再來
提倡一下人權

人權,生命是可貴的
尤其是那些死刑犯和強姦犯
要大赦放他們出來
更要嚴格證據主義

開了幾槍?砍了幾刀?砍在哪裡?用什麼砍?誰先砍的?在哪裡砍?砍頻率為何?
沒有致命傷,就只是傷害,而不是殺人既遂.
而且是檻的不夠嚴重就是輕傷,要當事人提告,如當事人已經死了,就是不提告.

是強姦還是意和? 6歲女孩沒有表示抗拒,那就是意和性交,而非強制性交.
沒有證據,就是污告.
如有精液或撕裂傷,
應證明DNA證據證明力,機率60億分之1,仍不能定罪,因為沒有100%確定;
撕裂傷要證明何時所傷?為何所傷?如何而傷?是否為舊傷?被誰所傷?
要證明

如果沒有證據
都應該無罪釋放

真理再說N次都不嫌多
把那些死刑犯和強姦犯全部放出來
並且,
把那些沐猴而冠又自以為自由心證,沒有證據又亂栽贓嫁禍的法官,一併法辦.
以 伸 張
人 權

天呀「不要再騙自己了」先生...你以為只有你看過那本書嗎?被你字面上這樣引用...飛利浦先生都要哭了(我寫的是白話文呀,翻譯的交代一下!!翻譯陳、孫:可是其他人都看得懂...)

1.那本書要說的是你這種人,不是她老闆,一種隨意的講自己喜歡討厭被教導的對或錯無限放大的路人庚(連甲都排不上),因為你覺得你在做的事情是社會告訴你這樣是對的;而你錯覺你只是比較敢(ㄋ一ㄠˇ)講(ㄐㄧㄠˇ,只敢欺負這懂人,她與你何干?),當你開開心心的吐完以後,關掉視窗,剩下的就是你自以為有趣聰明飽讀詩書的歧視和傷害,就這樣。這些書呀文章的看不懂,就不要看,或甚至拿來引用,不然對大家都是困擾。

2. 你看了吐到底是關其他人屁事?她也沒要你看。

3. 拜託不要再用你的無知羞辱其他人了!<(_ _)>

恕怪叔叔直言,重點並不是周姐妹所言:「可是問題是,我都很小心不要去干擾其他人,我都是去用獨立的女廁或找空的廁所。」

如果馬偕醫院院方同意周姐妹上女廁的要求,那馬偕醫院的其他女性員工是否可以控告馬偕醫院院方侵犯她們上女廁的權利?? 這個案例裡,馬偕醫院院方一定是百分百的輸家。

今天任何一個女性打扮的男人跑到任何一個公共場所要求使用女廁,請問樓上那些同意周姐妹行為的人,會不會同意這種請求? 或許妳本身是女性,也或許(你)你有女性的親屬或朋友,大家認為她們會不會同意這種請求??

如果馬偕醫院院方對此事的處置是錯的話(被罰5萬),怪叔叔建議馬偕醫院院方應該馬上將院內所有廁所[改善]為一律不分男女,以造福大眾。

其實如果你刻意要跑"錯"性別的廁所,你根本不會問吧。請求誰同意甚麼?同意你可不可以上廁所?她之所以會被你想像的那麼卑微,就是因為從頭到尾被你忽略當成不存在的型態。這樣很難想像的話:想想你去到一個只有女廁沒有男廁的地方(或者反過來),我相信你那時候就不會想要"刻意"跑錯廁所了。所以最後的提議還不錯對一半,如果馬偕醫院夠聰明,應該可以設計幾間無性別限制廁所,這樣。

不要回去了吧!找個適合你特質的環境,愉快的工作生存下去不好嗎?"人權"這個字詞的解釋,如果無限上綱在私人就業工作環境,是行不通的。睡覺是人權,在家裡你要到吊著睡沒有人會去管的,但是你要睡到馬路中間妨害交通,看看會有多少人公幹你,若你執意如此是自找苦吃。人權無限上綱之後,表像上的就會看到,警察上班穿內衣短褲在睡覺(人權),消防員救火不用穿防火衣(人權),公務員用自己母語寫文件(人權)。為少數而增加管理或犧牲多數人權益,是不符私人企業成本的,不知道你的單位特性是如何。

馬偕有赤腳醫生的傳教士創辦人
最近也設立醫學院
但是有商業醫院心態副院長&
性別歧視管理階層

醫院自己怎樣找身心科醫生幫忙
或是找找神父告解吧!?...

Taipei's labour bureau ordered Mackay Memorial Hospital to pay $1,700 (£1,000) for firing computer technician Chou Yi-jen last year.

The 35-year-old had been working at the hospital for five years when he started wearing women's clothes.

The case is believed to be the first of its kind on the island.

The hospital eventually fired Mr Chou, insisting the dismissal was unrelated to his cross-dressing, and was due to his job performance.

But labour officials told the BBC that Mr Chou had been verbally abused by supervisors and was required to seek permission to go to the bathroom.

They said they hope this case will serve as a warning to employers not to discriminate against workers.

It is not clear whether Mr Chou will get his job back.

Taiwan is famous for filmmakers such as Ang Lee, who produced internationally acclaimed films such as 2005 Oscar-winner Brokeback Mountain, about a gay cowboy.

But it is still grappling with how to fairly treat transvestites, homosexual and bisexual people.
http://www.bbc.co.uk/news/world-asia-pacific-13435819

台灣的多元性別平等真的有待進步,民眾的觀念也是.
不要太去區分男女,自然也不會有跨性別,同志的議題出現.
只要是不傷害到別人的基本人權,就應該要尊重.
裸體上街或許哪一天也可以被接受.
你們害怕的是會藉此傷害別人的人.
那應該去懲罰犯法及傷害別人的人.
而不是去預設立場怎麼樣的狀況.

這就好像女生穿短裙上街被性騷擾還被罵說是自己愛現一樣.

對過去的價值觀解套
知道自己有些堅持跟想法
是因為社會或是父母的影響
要對自己及社會現象有些反思.
尊重他人跟自己的差異
培養同理心.

這樣社會會更合諧進步,有文化.

當你開始思考家庭對自己的影響的時候,
很可能會對自己的發現感到驚訝,
有些堅持跟別人比真的很特別,
或許也不必要再堅持了.

多去了解社會的弱勢,
自己也是有了行動不便的朋友之後.
才會去注意公共設施是否有無障礙設施.
這對無法行走的人是多麼重要.

父母都希望小孩知書達禮
包括學習同理心
到了長大一點的時候,難免都會覺得父母死板,不了解自己.
當父母的如果多去了解現下的年輕文化,
增進彼此的理解與關係.減少親子衝突,
避免造成遺憾與隔閡.有機會製造雙贏的.

放大應用在社會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