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3
〔記者林嘉琪/台北報導〕對於立法院三讀增列「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禁止政府各機關、公營事業、政府捐助基金五十%以上成立的財團法人和轉投資事業進行「置入性行銷」。但反收買新聞聯盟昨質疑,為何是「五十%」捐助限制,擔心如此仍無法杜絕政府「白手套」操作。
記者協會會長楊偉中先是肯定朝野兩黨快馬加鞭,快速協商讓預算法通過三讀,這在社運界是少見的友善結果,但聯盟質疑「五十%」捐助限制門檻太過寬鬆,未來政府雖然無法直接「親手」「買」新聞,卻可能由捐助基金成立的財團法人或是基金會經手做置入,聯盟希望在下個會期能把門檻至少拉高到「五%至十%」,並加速其他相關法令的修法。
揭露置入情況的媒體人黃哲斌也表示,即使立法院通過預算法,但還有政府採購法、公務員服務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法等法令,必須「多管齊下」增訂反置入規範,才能完全防堵政府置入性行銷的劣行。
反收買新聞聯盟持續監督政府不做置入,除持續檢視公營事業和政府捐助基金捐助的比率門檻,還強調其他訴求包括:聯盟呼籲朝野政黨應該規範所屬黨員,政黨所提名的候選人,不得透過新聞置入行銷;要求媒體自律,對於對價關係的廣告或宣導都該公開揭露。
聯盟已在各地召開反置入座談,要向民眾說明置入性行銷對新聞及傳播品質的影響,目標在讓禁置入運動在各地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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