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 2011.01.14 03:18 am
南山人壽股權二度標售案終於出爐,由潤泰、寶成兩大集團組成的潤成控股得標。南山案喧擾多時,過程中話題不斷,並因將進入政府審查階段,話題仍將持續。值得玩味的是,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在公開說明會中直言,去年12月22日美國國際集團(AIG)董事會就已通過此案,他推測延後宣布的原因,是想等立法院休會,避免失焦。尹總裁如此直白的說明,凸顯台灣的政治環境與氛圍,對受到政府高度監理的金融產業有非常大的影響,這是最該檢討並杜絕的問題。
最近幾年,民意機關對金融法案、金融監理的影響力大增,部分民意代表美其名是監督,實則可能隱藏各種複雜的利益糾葛,包括無形的政治利益及有形的商業利益。以公股金融機構民營化的釋股案為例,部分民代高舉反財團化、反賤賣國產的旗幟,其實是向反對民營化的工會示好,甚至擔心公股銀行一旦徹底民營化,政治的無形手再也伸不進這些金礦。引發爭議的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豁免條款,在立法院審查時同樣面臨各方的角力;被喻為台灣金融史上世紀大案的南山案,更是難免人人都想插一腳。
南山第一次標售時,買家博智與中策送出的申請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就要求行政部門必須先向立法院報告,才能展開實質審查,使得整個審查時程拖延近一年;南山二度再賣,立法院財委會則要求金管會,對買家訂定「長期經營」條件,例如須經營15年;此外,金管會增訂規範保險業大股東適格性的保險法修正案審查,贊成、反對者間持續拉扯;除了法案審查,經濟委員會、財委會更不知通過多少跟南山有關的提案,其理由雖都是維護保戶、員工權益,但政治力不斷拉扯、拖延的結果,真正受傷的正是保戶跟員工。
這種以技術細節干擾行政流程的現象,已經嚴重扭曲金融專業及市場機制;如今,金融主管機關即將再審南山案,不應讓歷史重演,更要堅守金融專業的本位,也不能再拿立法院當擋箭牌。在AIG宣布新買家為潤成的同一天,金管會在聲明稿強調,金管會是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機關,將組成專案小組審慎審查此案,金管會可要說到做到。
對於南山案,金管會的審查不僅要獨立、審慎,更要有一致性。例如對「長期經營」的認定,之前博智中策提出的七年內不賣股權承諾未被認同,財委會的決議是15年以上,但一般壽險長期契約期間多為20年;到底幾年才算「長期」,僅此一項,金管會的裁量權就足以定生死。
金管會僅在新訂的保險業大股東適格性辦法中,具體要求須有足以因應十年增資能力的財務能力,但財務能力充分者並不等於長期經營,未來如何認定「長期經營」承諾,金管會須有足以說服外界的一致性標準。
獨立、公正、專業是相關部會審理此案的基本原則,這次還再加上審查的效率。去年第一次標售案審查用了快一年,南山業績大受衝擊,受損的不只是大股東AIG,保戶、員工亦深受其害;而拖得愈久,也讓政治力有更多的操弄空間,有了上一次的經驗,這次理應更有效率。
南山案的另一指標問題,是外商保險公司的退場機制。繼南山之後,未來還有大都會人壽、英傑華集團(AVIVA)等多家外商保險公司準備賣股退出,主管機關不能只是情緒性喊話「外資要來就來、要走就走,對台灣保戶不公平」,更重要的是建立一套明確的退場機制。在自由市場裡,股權的買賣很正常,政府不可能限制股權的移轉;一個健康的市場,更應是既能進場也能退場,並在過程中確保市場的安定及保戶的權益,這才是主管機關的職責所在。
【2011/01/14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