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人文社團反遭校方精神霸凌?
萬能科技大學邱智彥的成社之路

2011/01/17
桃園新世紀愛鄉協會

責任主編:張心華

2011年1月15號,我剛從協會歡樂的尾牙氣氛中走出餐廳,工會的大哥大姐們要回辦公室播放伴唱帶唱歌,而我因為疲倦加上天氣實在太冷,決定先行返家。

晚上九點,接到程洋的電話,蘋果日報登了一則新聞,中壢萬能科技大學的學生欲申請一個關心時事、社會人文的社團遭到刁難,衝突過程學生甚至被施以退學處分,現在人在校門前靜坐抗議。

怎麼會這麼嚴重?我先問自己,上網讀報,1月13日登的新聞,1月15日,有三天了,這麼冷的天,他難不成坐三天了!再查,沒有其他報紙追,這新聞結束了嗎?

我Key進關鍵字「萬能 邱智彥」顯示不過數筆,這位男大生先前辦過反毒相關活動,網路上留有他的電話。隔天一早,我撥電話過去,人還在那裡,進一步瞭解情況,他說,靜坐前三天因為絕食,中途身體不適而就診,稍事休息,又跑回校門口決心持續靜坐。在場有沒有同學聲援?他說,目前沒有。

CIMG0513

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校方何以需要為了一個學生社團百般刁難,何以至此?早上十點,我抵達萬能科技大學校門口,一看,左側角落裡一叢黃色立牌,參差地圈起了一方空間,寫著大字:「抗議學校不公,行政人員說學生下層」、「霸凌學生」,憤怒的字體圍繞著一個孤單身影,寒假期間校園人煙稀少,第一次看到學生抗議選在這麼邊緣的時空,走近校門才能看見。校門旁有一條走廊,上頭雖有屋簷遮蔽,偶爾仍有細雨飛進來,邱智彥靠著牆坐,屁股下墊了一塊軟墊,伸手遞給我一塊套了塑膠袋的保麗龍,他穿著厚厚的咖啡色棉襖外套,帶著口罩,低著頭。

面向他我喚:邱智彥!

那篇蘋果日報的報導裡頭,他被校方形容成是一位既會曠課又辱罵老師的學生。至於他所質疑的社團問題,萬能科技大學學務長簡顯光表示,邱智彥申請社團過程中,校方並未刁難,而是邱生申請證件不齊,依校規需等至下學期再提出申請。

是這樣嗎?

邱智彥幾乎經歷了他二十初頭的人生裡最艱難的時刻,完全出乎意料之外,沒有身分,不被接受,他很清晰的記得,那五位大學同學與他原是同一國:他們不滿於當前大學生吃喝玩樂過生活的態度,想要成立一個能夠關心社會時事討論人文議題的社團,讓大學生活過得更有意義。2010年4月,邱智彥與伙伴遞出了一份社團申請書。他們心中一股滿滿的熱卻對於成立社團程序懂得太少,沒關係,他們透過同學人脈,終於找到表格、章程寫好。行政人員認為社團名字不好要求換過,他們就如為新生兒命名一般小心警慎數度易名。缺指導老師嗎,找了好久,好高興知道班導師願意擔任。至於社員組成呢?行政人員要求:「需要有八個不同系」的同學方可成立,後來又有別的說法,只要「四到五個系」,他們趕緊找來五系同學於6月24日再次送件卻失敗,回覆是:因為社團名稱不好,下學期再申請。

屆臨暑假,邱智彥與同學們決心開學後再次遞件,原先的「邊緣之聲」,此時已更名為:「社會人文社」,再次闖關。鬼打牆,承辦人員又要求名單需有八系同學,10月1日,邱智彥等人湊齊八系遞件,得到的答案是:要等「另外一個」社送件之後,才能一起往上送審。此時此刻邱智彥再也無法忍受,因而當他再次踏進學務處時,他手持起了DV……,想釐清眼前的所有混亂,他要一個確切的答案。

事實上,更艱難的周折就在他持起DV之後。班導師不再願意擔任他的指導老師(說你的社團走向太政治了)、行政人員強調一切需要依照程序來(好像在暗示你向來不遵守規則)……2010年11月29日,邱智彥開始在校園中抗議,一次衝突中,他要求行政人員為失言道歉(你簡直不能忍受行政人員說你是「下層」,怎能要求「上層」道歉,連帶污辱我的父母嗎?)邱智彥張貼大字報(當中用字遣詞後來成為你被污名的來源)、尋求校內管道申訴、接受校內評議會調解(眾師長將你包圍,話鋒尖銳,讓你感覺像極了審判)2010年12月21日,邱智彥親自拜訪校長(這時你腦中仍想著要成立社團),接下來,邱智彥靜坐了一天,又停了兩天(此時是學校重要的『評鑑』,你擔心著學校聲譽)……然而,2010年12月29日,校方對邱智彥施壓,希望他轉學,甚至有將他退學的打算(後來後來,你的老師為你爭取到寫悔過書的機會,你不能接受,寫了一篇陳述委屈的信,要個公道)再後來……邱智彥因靜坐阻礙交通又被記過,2011年1月4日的集體發聲,原先的伙伴過程中也一一退出……。邱智彥開始校門口的絕食抗議。

我想邀請對教育、社會運動關心的朋友仔細閱讀附件中的文章,這是邱智彥在靜坐期間,在雙腿盤膝的筆電打下一字一句的心路歷程。故事行進的細節讓他自己來說吧,看他如何輾轉於學校行政人員、校長、班導師言詞閃爍的話語下的那份茫然與困惑,辱師、懲罰、悔過……每一個人似乎都要證明他錯。坐在他的旁邊,讀著這些句子,心疼他不畏風寒,也能夠感受到在這種氣氛下,邱智彥處在的那種不安使他在字裡行間專注於行政人員的言行態度、在「聽聞」某些校園內部消息而趕緊採取的一些抗議行動。此時此刻我與邱智彥同樣不解,為什麼一個討論社會、人文議題的社團,創社之路在「萬能科技大學」竟會如此艱難?

同樣的,我也誠懇的呼籲萬能科技大學的同學們認真看待一件事:當你們選擇放棄理解邱智彥成立社團過程中所遭遇的真實處境,轉而相信片面的宣傳,認為邱智彥是一個辱罵師長的學生、校園秩序的破壞者,你們同時也拒絕了一個站在另類角度思考教育、社會問題的同學,他與他的伙伴本來能夠提供更多樣且豐富的校園文化,而今,在校園中學生權利名不符實或被漠視的情況下,他卻被記過處分。這個事件的落幕如果是邱智彥「終於」離開了萬能,有一部份的原因會是由於各位的冷漠,這個學校終於成為你們相信的大人一樣冷漠。

附件一:邱智彥成社的自白紀錄 附件二:萬能科技大學 學生獎懲辦法

回應

不知道為什麼 想起來以前黨校自己學生的縱火案:

http://mywoojdb.appspot.com/j9s/j9s?id=9123

"6. 中山所縱火案:

6.1 當時消防車抵達時,從正門進去,在計中附近沒辦法轉彎,錯失搶救時機。

   6.2 當消防車抵達中山所,發現旁邊的消防栓竟然沒有接水管,錯失搶救時機。"

(記起來了!當初可惜 許玉秀休假去了德國弗萊堡!!)

不知道為什麼 想起來My風情萬種的Angle:
http://uncyclopedia.tw/wiki/%E9%A6%AC%E9%99%B0%E4%B9%9D

馬上好
蒙騙腦殘鄉民必殺術,通常用於選舉,能在短時間內讓全檯70%左右鄉民被洗腦並相信馬陰九任何言行。當此招失效時只要立刻續接「馬上漸漸好」,就能達到延長的效果。

樓上兩個混蛋言不及義

大家加油!!!

http://friend.vnu.edu.tw/userfilev4/37554/第三章學生課外活動指導原則_1.doc

根據萬能科大自己公佈的社團成立辦法,
「由學生十五人以上為發起人,名單至少由三個不同系(所)分屬兩個學院以上組成且同一系成員不得多於總人數的二分之一,以書面申述理由提出社團成立申請。」

發起人的身份只要三個不同系所,且兩個學院以上即可,一下說五個系所,一下說八個,根本就是蓄意刁難。

請老師協助,老師還嗆他說「這就是社會!」

之前霸凌吵的轟轟烈烈,一堆人支持要給校方更多「管教權」,殊不知校方濫權欺壓學生的事件每日上演,只是社會習以為常或司空見慣了。

依照昨天出爐的大法官釋憲 他可以提行政訴訟....

加油吧.....

不清楚你訪問他時他說什麼,不過記得一開始他在網路上是說要成立一個政治性社團,就是有某顏色政治色彩的社團。在學校想成立這種社團搞校園政治活動不被校方、同學認同是很正常的吧。

挖,還會刪回應耶

明明就是想成立政治性社團,說什麼人文性社團是在騙誰?現在還在刪回應是怎樣?

樓上訪客真厲害

「社會人文社」原來叫政治性社團,真是受教了。

不知道幾位是否昨夜有高層托夢告知?
還是上面交代各位要來洗留言版打爛仗,不然年終領不到?

萬能科技大學學務長簡顯光表示,邱智彥為了申請社團不成,每次和校方溝通時都帶著錄影機拍攝蒐證,還罵老師無能,校方勸他不要這麼做,但他始終不聽,和其家長溝通也沒用,才決定邱生不聽勸阻錄影記一大過、辱罵師長記一大過,校內靜坐影響通行記二小過,加上邱生又因曠課節數過多,才決議將他退學。

在民主時代發生這種事情實在太誇張了!推薦到好生活報上了: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20110118/3270

成立政治性社團有什麼不可以呢?「不被校方跟學生認同」為什麼是「正常」的呢?當被拒絕之後,試圖更改方式與方向,試圖再申請,成為更為廣泛定義下的「人文性社團」,這個又有什麼問題?

擁有權力的人既清楚知悉自己是「上層」,要求「下層」的人改變初衷、改頭換面,否則權力不予以放行;待「下層」的人改變初衷之後,又來揭露「下層」的人表裡不一、掛羊頭賣狗肉,這中間的邏輯就是「此路不通」。

這哪需要提行政訴訟?

撤銷訴訟
確認訴訟
給付訴訟
哪一個?
要不要先訴願?
要不要訴願先行?

你搞到來就已經畢業了!!

這是
中華民國刑法第152條
以強暴脅迫或詐術,阻止或擾亂合法之集會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刪回應大概是因為苦勞其實是萬能校方在管理,覺得你的回應是政治性言論。

我是苦勞網週一、週二的輪值主編張心華,
自文章刊登後,目前尚未刪過任何一篇留言。

礙於苦勞網Server性能,留言都會晚一點出現,
這點還希望各位多多包涵了,請大家耐心等候,非常抱歉。

苦勞網不會沒有理由就刪除留言,請各位放心發表意見。
但如果出現人身攻擊或離題太遠等等,莫怪我砍文囉。

苦勞網週二輪值主編 張心華

萬能科技大學反遭邱智彥利用社會輿論來精神霸凌?
萬能科技大學反被邱智彥巧立名目進而污名化之路

這貨 還真無能 (未註冊) 週二, 2011-01-18 19:09
可悲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1.這貨孝順嗎?
父母含心茹苦把屎把尿拉拔長大
居然考個什麼幹所,還玩日慨歲想搞社團,還搞不成!廢物

2.這貨弱智嗎?
...「一定要有8個系嗎?有這個規定嗎?」,他說:「沒有這個規定,但是我們依照以往的做法,如果沒有到8個系可能沒辦法成立。」....
我說:沒這規定,那是比照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嗎?
我說:憲法沒保障集會結社嗎?
我說:那你領的薪水要不要也比照以前?

3.這貨欺上瞞下的功力十足嗎?
......他卻說了驚天動地的話:「下層的人沒有資格要求上層的人道歉!」這話是什麼意思?他說"我們學生"是「下層人」,........

把全文換詞,感受大不同!

[我們學生]=[我這貨]
[我們]=[就是我這貨]

......他卻說了驚天動地的話:「下層的人沒有資格要求上層的人道歉!」這話是什麼意思?他說"我這貨"是「下層人」,........

ps.
第1,沒人說學生是下層人
第2,全部就只針對你這貨而已,不要牽拖全台灣的人.

.....
罄竹難書
妖孽

還有助紂為孽,爛慈悲,裝聖人,攀憨兒,假猩猩...的妖孽

不知您從何得知這個社團有某種政治顏色 !!
(當事者申請社團期間 所有文件 社團宗旨 在下皆有過目 並與之討論 並無您說的政治顏色 如果有的話 那也是台面上看不到的顏色)

再說 就算是有政治顏色的社團 以現在民主為基礎的社會上也沒有理由阻止社團成立

在下的回應如有冒犯 還請見諒

什麼!你皆有過目,並與之討論!!!

1.毀謗罪共同正犯 (黨羽)
萬能科技大學反遭邱智彥利用社會輿論來精神霸凌?
萬能科技大學反被邱智彥巧立名目進而污名化之路

2.毀謗罪幫助犯 (大喇吧)
提供意見,引誘,教唆犯

3.妨害集會罪 (審核者)
中華民國刑法第152條
以強暴脅迫或詐術,阻止或擾亂合法之集會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自己選一個對號入座吧!

會被汙名很正常。

討論的時候,若對方只是執意要強迫你接受他的價值觀,不用多費心思去與之討論。

樓上,您的中文不太好對不對?

優秀的抹黑者,是要能夠講出一套言之鑿鑿、似是而非的道理,
進而說服鄉民、使攻訐對象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反觀您,要抹黑,錯別字還這麼多,邏輯還那麼差,
我身為抹黑達人,為同業您感到深深地難過。

噢我講的是樓上上,
樓上不是同業

昨天晚上,一則一則瀏覽留言。

我突然感覺到,對擁有濫用權力之人的批評,也可以以一樣的邏輯框架在無權者,並付出代價的人的身上。

批評小邱的人,教會了我這一課。

國民黨長期安排教官在校園擔任監視、舉報 教職員生「行為偏差」的角色,
因為這些「偏差行為」可能會危及國民黨非法霸佔、掠奪台灣澎湖的現狀,
學校的行政人員為了保住工作,才會對邱智彥百般刁難,
班導師才會不願意擔任指導老師(說邱的社團走向太政治了),
最近國民黨秘書長金普蔥干預政府行政,遭到同黨台北市前副市長李永萍18日公開質疑金「自己提油澆火」 ,就是國民黨黨國不分,以黨亂政的實例之一,
學校也在國民黨的監控之下,
教職員生當然不得 也不敢造次,
唯有國民黨的爪牙退出校園,
邱同學的社團才有可能成立,
而治本之道,
在於國民黨退回其憲法規定的固有領土:目前僅剩下金門馬祖列島,
讓台澎獨立建國。
這樣,
台澎人民才能享有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

傻瓜Fitz,你就一定要錙銖必較含棒茹苦嗎?
邏輯
你懂什麼邏輯!
"牛頓萬有引力定律"是對的嗎?
你回答看看啊!!

再者,你是抹黑達人
我是懲姦除惡
不要拿我跟你相提並論
謝謝

"科南道爾"、"懲"奸"除惡"等幾篇留言,
重複出現在此篇文章及"邱智彥成社的自白紀錄 "

苦勞網將選擇性刪除重複的數篇。
建議回應針對該文議題,理性討論。

苦勞網週三輪值主編 曾心盈

什麼政治性社團不行
去查查看,各大專院社有什麼”大陸”研究社(現在也許會改名叫對岸研究社?)、三民主義研究社,還有各式各樣巧立名目的”黨營”社團(哪個黨?當然是K黨)
會輕易說出校內不能成立政治社團的人,恐怕不是沒讀過大專院校就是矇著眼睛讀完的吧

這樣事只會發生在私立科大
閣下如果早個二十年還是讀臺灣大學
日後有可能成為立法委員或政府官員
在萬能科大搞這種社團對個人及社會幫助不大
況且走司法訴訟
還不如認真準備轉學考試
浪費時間搞萬能科大倒不如去國立大學搞社團
而且臺灣大學只會管你學業成績是否及格
對個人及學生家長都是好事

請你們都不要輕易長大

有一部份的原因會是由於各位的冷漠,這個學校終於成為你們相信的大人一樣冷漠。

冷漠是一種不用負責不用表明與之隔離的,帶給人更深遠更強烈的傷害。

覺得冷,放一火不就熱起來了?

上善應若水,慈濟於四方。如果真有心要為弱勢者發聲服務,管道有很多,不必拘泥於成立校園社團。學校之責任在於維護多數同學的權益,言論自由並非無限上綱。當你在戲院看電影,若有人為了表彰他有言論自由,開玩笑喊一句「失火了」,觀眾會有人認同他的言論自由行為嗎?

如果這真的是偉大的行動,應該有多一點同學參加靜坐抗爭,可是看來看去只有他一位,並不是其他同學怕冷,只是其他同學聰明務實,明白參加抗爭成為公眾人物後在未來的求職路上會很艱辛,只能提供精神支持而無法提供實質行動支持,因為大多數民營企業都不歡迎有這種抗爭經歷的應徵者。這位同學未來的生涯規劃恐怕只能選擇自己創業當老闆或從政了。

既然是說民主自由,那學生也有不想支持的權力吧!
說冷漠,難道盲從跟隨並支持就是對的?

大家從新聞上、影片、自白去看去推,
但是目前只看到邱同學對學校的說法,
難道是誰申請社團都可過??

他今天會想像學校申請一定有他的原因,
不然他可以組個地下團體打響知名度,
比如學校會給一個社團預算或是權利,
那學校也一定有審核各個想申請社團的權益。

不是說隨隨便便就可以申請社團,
學生有申請的權益,也沒有人叫他放棄,
但也許在邱同學眼中這就是刁難,
因為沒有人告訴他跑社團程序要多久,
他覺得憤怒,為什麼學校的程序是這樣,
於是靜坐抗議,有許多種申訴或是建議方式他選擇這一個,
可是學校難道就因為她靜坐就要聽嗎?那也太沒原則了

所以他持續坐,
那會不有人說學校這樣太不人道?
就給他申請阿!?我想包含學校都不希望他這樣
繼續曠課折磨自己,就算他自己不這樣認為,
後來無法阻止他的靜坐,呈上去社團申請之後,
他果然覺得學校沒原則,要求行政人員道歉,
之後行政人員說了上層下層的話,
很明顯是行政人員覺得他沒錯,
邱同學也覺得行政人員言論失當,更為憤怒,
所以他繼續靜坐,也在大字報上寫了,他的憤怒,

行政人員對社團申請有錯嗎?沒有,
他大概是說錯了話,惹怒了邱同學,
邱同學有錯嗎?沒有阿!但是讓許多人心疼又無法阻止!
許多關心他的人也勸過,但他堅持靜坐,因為他覺得他沒有錯,
就這樣沸沸揚揚,只能關心不能阻止,
學校開始覺得無法達到他的要求,希望他轉學,
但邱同學也覺得他沒做錯事,為什麼要轉學,
依然靜坐抗議,不是說他的行為不行,
而是改變不了什麼,讓人看了心疼,
學校退學是希望他不要在靜坐,直接去教育部訴願。

很明顯雙方有誤會,
但是不能溝通了,是誰把心中的大門關了?
觀眾一然可以去挺他,因為他沒錯,
但我們都不是當事人,盲目的相挺是對的嗎?
你可以關心他,但是不能改變他,
如果當初互相擁有同理心,事情絕對不會這樣。

因為大多數民營企業都不歡迎有這種抗爭經歷的應徵者。這位同學未來的生涯規劃恐怕只能選擇自己創業當老闆或從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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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在恐嚇同學喔?

不過抗爭經歷後又怎樣?

難不成政府AB檔案還能夠直通企業嗎??

還是說企業只要花錢,就可以買到人民的AB 檔案?

國民黨帶給台灣的文化特質是,用武力殺戮,用栽贓恐怖的司法折磨,用軍公教特別優惠分贓待遇豢養鷹犬爪牙。用來鞏固政權基礎,從馬英九能得到投票數的百分比,就可以知道台灣人中,有多少人是這個殘忍不義強盜集團的共犯結構,其中大多數的教師和學校,教育部官員及親藍營的學者多是這一類的王八蛋!無恥至極。其實他們也不在乎眾人罵。

國民黨號稱來自中國,號稱主張孔家儒教的主流文化,卻不知道儒教孔家主張的階級倫理是最反民主自由的不人道學說,更是言必稱古人古道的保守奴役極權專制資本奴主強盜的圍事代言人,虛偽奸詐唯權力是圖,哪有一絲絲人民福祉在心頭,這樣子的罪惡共犯集團的狗娘養的萬某科大裡的狗入的雜種,怎能准你成立政治性社團來批判他呢!中國國民黨的罪過,非要等到消滅了這個狗黨,宣告為非法的反民主自由人權的盜匪黨,永遠要殺光除盡,令其萬劫不復,永世不得超生才好。

在台灣要使民主自由人權生根,就是要在學校中打下基礎,學生不論小學或大學,課程一律選修,學校的校務一律由學生家長和學生自治,校長由家長與學生評鑑選任,教課的教員ㄧ律由學生自己選,並且要邀請國內非軍公教公職的家長擔任旁聽評鑑委員,不定期的進入校園突擊督學,學校是人民的,學生在校園裡受到委屈,應該向校外非政府的組織提訴,並且不能由軍公教職的家長加以調查和決定處分,唯有校園民主了,國家才有民主的未來。否則即一但有學生訴控教員或校務言行舉止不當,即刻停職並且必須有準司法嚴正程序的調查證據的証明,方可證明無責。

學校必須無過失負責使學生免於恐懼自由,因為學校是一個封閉的環境,學生心智尚未成孰,自應有更多更優質的自由人權的保障,故學校必須負舉證責任,必須能嚴格客觀證明學生的指控為非。否則學生的指控即為真。本件萬某校方並無任何證據證明學生指控不真,即承認學生指控各節剝奪學生自由人權事是為真,已經觸犯了刑法妨害自由罪章的強制罪行,更復強制處分不利益學生權益,公告於世,顯然有施恐嚇於公眾的犯罪事實與妨害學生名譽的犯罪,絕對早已失去了教育的正當性,我聲援抗議的同學。如果要我說出心聲的話,我會暗中幹掉這個侵犯學生自由人權共犯集團裡的每一個份子,因為在自由人權的進步路程上,這一類侵犯人權的共犯份子,終將如納粹,終將如共產黨,終將如法西斯,終將如非洲一些種族淨化殺人主義者,殘害人類文明的善良風俗。

學校接受社團申請,除非法律明文禁止或有不利益善良風俗者,必須依照平等自由的比率原則為之。否則即是妨害人民結社自由的強制罪,可以處學校代表人及行政當事人有期徒刑以下的刑事判決。學校沒有准駁社團成立與否的權力,學校的資金包括私立學校在內,都有政府的補助金,所以不能妨害人民的結社自由。

私人企業當然不願意有這種民主人權意識的員工,因為私人企業是專制極權剝削幫派。這種幫派作為違反勞動自由權,勞動哪能自由呢?所謂的自由,所謂的勞動自由,是指依照法律保障的一切權利,其中包括免於恐懼的自由,但是台灣的政治仍然是落伍野蠻,這是中國國民黨以孔教儒家的階級倫理極權專制文化特權統治台彎宣傳洗腦壟斷教育的毒樹惡果,應報在住在台灣的中國人身上的,即是台灣人不恥與中國乃至於和中國人為伍,台灣有嫁與外省人為恥辱及外省豬的俗語,都是因為中國國民黨及其共犯集團的惡行,導致台人對中國人的普遍成見,如今外省人在影視演藝界,承襲中國國民黨的霸佔傳播事業的惡勢力,佔據了大多數的頻道與報紙版面,加上私人企業的貪婪與私心專制極權恐怖控制資本,竟然發出「台客」一辭來嘲笑鄉土純樸的台民風土─俗氣、粗俗,殊不知當初中國國民黨佔領台灣時,若非有台灣人的走狗和酸儒輕信中國人,哪裡台客俗氣、粗俗呢?台灣人在地有家有業,留學外國,也辦過世界博覽會,哪裡會比戰敗了偷偷把中國少得可憐的黃金拖來當軍費的中國國民黨土匪粗俗呢?中國國民黨接收日本政府的台產占為己有,當中又軍事戒嚴恐怖極權專制強盜台人的資產無償撥用給國民黨,成就了世界最富有的邪惡殺人盜匪政黨,卻反過來用流行影音來嘲弄台人台民,致使台灣人的下一帶和原住民的下一帶對自己的文化看輕與沒有民族文化信心,這種毀滅種族文化的人種淨化罪行與納粹黨殺猶太人的罪刑無異,台灣的人民被稱為中國人或華人,事實上是有明確的侮辱感的。

是的,台灣的資本奴主基本上是向中國國民黨學到極權恐怖專制殺人統治的本領,加上中國國民黨的邪惡貪官為靠山,終至泯滅了人性的意念,內化了專制恐怖極權的治術,導致經濟上完全沒有自主研發的奴性,全是流血殺價競爭的惡性循環與特權專賣的保護企業當道,從沒有哪一家子能不子孫爭產敗光基業的啦!

免於恐懼的自由是保障,國家明文寫在憲法上的,就有無瑕疵責任必須實踐並實現,但是中國國民黨把法律當個屁,又用殺人控制司法〈蔣經國傳記的台籍中國人作家,也曾是國民黨的走狗文人,筆名江南的劉文良,在美國遭蔣幫的政權情報局,指使竹聯幫殺手暗殺致死,當然就有能力暗殺任何一個中國人的,包括任何台灣籍的法官〉,現在的中國國民黨更無恥的回過頭去向打敗它的共產黨叩頭,乞求共產黨能給他當靠山,以便能繼續在台灣特權專賣奪取台民的經濟利益,中國國民黨豢養的走狗學官的爪牙,怎能容得你成立政治性社團來掃他的春秋大夢黃金屎年的興兒呢?

沒錯!對付這樣子的盜匪共犯結構集團成員,歷史上看來以中國國民黨當年成立漢奸鋤奸隊加以暗殺最為有效,有志者來組織ㄧ個台灣人民鋤奸隊,也許對台灣民族文化上增進自由人權民主,會有正面的堅強效度喔!台客們!各位意下如何呀?記得要暗中進行喲,人民有柲密通訊與祕密集會結社的自由也寫在中國國民黨的憲法上喲!只是中國人的話兒,能信得有幾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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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大多數民營企業都不歡迎有這種抗爭經歷的應徵者。這位同學未來的生涯規劃恐怕只能選擇自己創業當老闆或從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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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民進黨中有不少人曾被「調查局」發展為「線民」一事,早在台灣政壇中就有所流傳。筆者手頭就有幾本由「調查局」前調查員現身說法談及這方面的圖書,

包括白瑄的《全民公敵調查局》,
楊海清的《調查局的真面目》,
李承龍的《看謝長廷爪耙子這條路》
及《無法無天調查局》等。

台灣兩蔣時期 納綷組織介紹

轉:

http://blog.roodo.com/michaelcarolina/archives/6054243.html

台灣省警務處 1945~1998 ,50個保防組,15,636人屬警察系統,以下四者為秘密警察系統。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1949~1958,75個直屬單位,官兵5000多人,1958年改制為警總。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1958~1992,編制極為龐大,現為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國防部保密局 1946~1955 本部有7處、3室、4組(註7),1955年改為國防部情報局。

調查局 (註8) 1949~ 本部有7處, 掌控人二室(註10),

註8:調查局的前身是國民政府兩大特務系統之一的「中央執行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簡稱中統,成立於1938年,前身是國民黨中央黨部黨務調查科),全台各地都有調查站。

註10:戒嚴時代的台灣,各級政府機關、每所學校和較具規模的民營企業,都必須設置「人二室」,作為監控員工思想言行的單位。人二室只對調查局負責,1988年光是台灣省所屬機關的人二室,就有1,870人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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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 在各級政府機關、每所學校和較具規模的民營企業,都必須設置「人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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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那段話,與下面那段話,加在一起看的話,

就可以了解為什麼有人敢在網路上放話恐嚇同學

而其背後真正的陰謀結構,幾乎如出一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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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 在各級政府機關、每所學校和較具規模的民營企業,都必須設置「人二室」
因為大多數民營企業都不歡迎有這種抗爭經歷的應徵者。這位同學未來的生涯規劃恐怕只能選擇自己創業當老闆或從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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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在一起看的話,就變成上面那樣子了,這樣就看出「恐嚇白話文」來了!

哇哈哈哈!原來台灣根本就沒有解嚴啦!笑死人了!

我年轻在学的时候,不是什么一流学校的学生。
我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

该生的主要要求其实有点像最近的一部美国电影「社群网战」所描述的一般。该生从表面上的诉求来看,是要追求制度的公平性。而不是被学校以各种理由阻止成立社团的请求。就如同影片中两兄弟向校长要求制度公平来保障个人权力。

校方不应以该生诉求做为原因,压制公平原则。

其后该生的个种行为皆类似遭遇到制度不公的问题。这种制度不公的问题通常是由所谓的官僚心态产生的。如同该片结局中,谁都不知道两兄弟能不能建立自已的FACEBOOK,可是这却也不表示,两兄弟就不能建立自已的FACEBOOK,而两兄弟所追求的只是属于自已的行为正义。

因此学校不得因该生之诉求而,违反正义原则。

若该生成绩不好。学校有成绩评鉴的管道,社团的成立跟终止并不属于该生个人的责任。社团成立,该生亦可能学业表现不佳,成绩未达标准,被迫退学。而社团因故无法成立,该生亦可能遭遇到成绩未达标准,被迫退学。

所以社团成立与否,皆跟该生个人学业无关。而整个校方行政跟承办申请之过程定有问题!才会有如此事件发生。

所以,这件事情表面上就是一个不公平不正义的现象。
表面下,这就有待相关人士的瞭解。

顺便跟个位上个课
just 公平,公正
justice 正义,公义
justify 辩解,辩别
justificaton 理由,道理

这些都是同一个本质性的问题。大家在讨论这类的问题时,要审慎才是。
民主跟言论自由最另人害怕的是暴民统治,而不是理性政治。

那個科南道爾在講啥小?

成立社團跟有沒有孝順父母又有甚麼關係了? 弱智嗎? 甚麼智障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