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張心華
民國百年的元旦升旗典禮上,出現了一群特別的人。說他們特別其實並不特別,只是因為以他們的背景獲邀參加元旦升旗,對中華民國來說,展現的不只是人權立國的宣示,更具有族群融合的象徵和歷史追念的意義。
泰緬孤軍後裔,離開中華民國懷抱六十二年後,終於第一次踏在自己的國土上正式唱國歌、升國旗,在經過異域求生一甲子,心情五味雜陳。但不管怎麼說,今天的泰緬孤軍後裔是幸運的,他們至少被國家接納,完成了先輩們未完成的國家夢。
除孤軍後裔外,也有藏族同胞和新移民家庭參加。他們的出席,不僅呼應中華文化「五族一家」的協和精神,也落實了政府重視人權的初步成效。近兩年來,泰緬孤軍後裔和部分藏胞陸續取得了中華民國國籍和居留權,新移民也在多次移民法修訂及放寬財力證明後入籍門檻降低。這些成果,當然不能否認政府的用心,也相信政府願意努力來達成兩人權公約精神。但是筆者也認為,政府在保障基本權利及人民不受剝削侵害上,還有更多可以進步的地方。
誠如馬總統在國際人權日上所指出「最容易傷害人權的就是政府」。握有公權力的政府部門,如果只懂得玩法自解,不能仔細聆聽人民感受,其實人權就在不知不覺中慢慢被侵蝕。例如以泰緬孤軍後裔來說,在經過八個部會的多次協商後,他們有了中華民國國籍,但卻不能合法工作;更不可思議的是,勞委會主委對這件事的態度似乎毫無看法,任由其下屬「徒法侵毀」孤軍後裔們的工作權,直到去年底經媒體批露後,才讓部分孤軍後裔獲得工作許可。但至今仍有許多因移民法依據稍微不同的另一部分擁有國籍的人無法享有合法工作權。
再如藏胞和其他新移民,也處處可見政府傷害人權的鑿跡。如藏族身分認定方式不符科學、菲僑無戶籍國民虛有其表、外配歸化步驟繁瑣硬性等,這些都讓已經生活在這塊土地上很長時間的人,無法成為一個熱愛中華民國的真正國民。
以上的現象,是活生生上演於已具有「準國民身分」的人們身上,連他們都只能在卑微的人權下苟活,更遑論其他非國民的人士能享有適當的人權保障。因此我們時常看到外籍勞工被壓榨、外籍幫傭不被尊重,這不僅是人性歧視和文化差異的思維,政府更是間接鼓譟的幕後黑手。也因此我們不難理解,政府在面對逃跑外勞問題時的荒謬解決辦法、面對黑戶移民時的不食人間煙火規定。殊不知,真正問題的根源不僅是法令政策,而是政府對整個人權維護的態度。
總統府在去年底已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其運作效能和對人權的實質幫助尚不得而知。筆者衷心祈望,未來的元旦,能夠看到更多的新移民團體、更多的人權團體、更多的弱勢團體參加,以彰顯這建國百年的國家,能有更寬大的心胸、更謙卑的態度、更廣闊的視野來包容這些不同的聲音、不同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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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民國百年的人權大哉問
寫得很好。讚!支持!政府確實還有很多地方待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