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戮的艱難》讀後感:
從公共議題出發到自我反思

不務正業的小醫師

責任主編:張心華

2010年當王清峰因廢死爭議下台之後,當時在辦公室跟同事說著我「膚淺地」支持廢死的想法,大概也都集中在「死刑無法減少犯罪」,或是「死刑犯有錯,難道社會沒有錯嗎?」,還有刑罰的教化問題僅僅顯示了政府的無能。我這些羅織的想法,卻跟當時的社會氣氛不合,頂多最後大家能認同我的就是,為何這件事情,沒有一個公共議題的角度?但是就像娟芬說的,談到犯罪,那個是關於個「正義」的問題,大家都像是巴弗洛夫的狗一樣,看到那些罄竹難書的罪行,就喊「殺」。終於,在年底,娟芬的書出版了,默默說著有關於刑罰,廢死,正義,人權,乃至於社會結構的道理。

在本書第一部份「思考」中,娟芬邀請讀者跟她一起辯論,一起反思,她自己也說,「我的論點不是生命的可貴,而是殺戮的艱難,唯有如此,我們才保住好人與壞人之間的,那一點點的差別」。而這個「高尚而痛苦」的決定,會讓我們願意花時間去了解,什麼是刑罰,我們要怎麼樣保護好人,怎麼樣照顧被害者家屬,這些都只有在我們不再用「死刑」去治療這個社會後,這些其他的療法才會現身。而第二部份「行動」紀錄了2010年翻天覆地的廢死爭議,對於娟芬這個社會運動者而言,我想,長期關懷廢死的她,在意的應該不只是民意為何一面倒的支持死刑,雖然她自己也說,死刑這種東西,沒有辦法用多數決,她說她在意的是,為什麼,台灣社會,在廢死的議題上,沒有公共政策討論的空間?

娟芬這本書好看的地方是,她並非只是法理的論述,過去支持廢死的人,往往會用滿肚子的墨水來寫:有關於一命償一命就是公道嗎?或討論法律中的「償還」概念,論述任何人都沒有權利來剝奪別人的生命,政府也一樣。這些「法理學」說法,對於飽讀詩書之人,或許不難理解,可以支持生命的價值。但是,娟芬選擇了一條更細緻的說情談理之路,就是回顧自己的認識過程,來回應民眾,媒體,對於廢死聯盟論述的錯誤理解。娟芬以一個長期社會運動,一個女性主義者,她看到那些充滿父權的「殺女人」犯罪,她能不恨嗎?她能忘記那些照片,那些女人慘死的樣子嗎?

但誠如娟芬所說的,罪行很可惡,只是她選擇先嘗試去理解,嘗試先不譴責,嘗試把他們的故事說出來,甚至,嘗試去了解死刑犯的悔悟。身為一個運動者,娟芬的關懷是相當全面的,她不只在意受害者,受害者家屬,也在意死刑犯的故事,更有不少篇幅,是在關懷死刑執行者,在廢死爭議中,白冰冰女士自告奮勇的說,她自願去當那個槍斃人的死刑執行者,但是娟芬從二手資料中,告訴我們,其實要叫別人殺人很容易,但是,即便死刑要執行,我們的司法制度並沒有去關懷行刑者他內心的創傷,這個殺人執照,恐怕拿到了,也是個不能說的祕密,並不會有想像中「武松打虎」的那種正義伸張的英雄快感。

廢除死刑,是個法理的議題。但是,也因為娟芬的背景,而導出了社會學式的關懷。不把事情當作理所當然,不要自以為「一廂情願」的理解死刑犯,他們是窮兇惡極沒錯,但是,他們的感覺是真實的,在指責的背後,我們是不是也應該花一點點的時間,除去個人主義式的,去了解為什麼他們變成了「壞人」。更何況,並不是沒有以牙還牙的殺了他,就是選擇「寬恕」。娟芬的論述,告訴讀者(民眾),我們要放棄那個「一廂情願」素樸的正義感,想想殺了他們,難道正義就得以實踐嗎?社會學式的想法就是,廢死議題牽扯到的層面極廣,不是我們單用「正義」,「保護好人」等就可以判斷的,我們必須看見結構,需要的就是像娟芬如此細緻的說理文。

也只有在我們了解之後,才得以討論怎麼樣的刑罰,是國家的公權力得以使用的制度,來實踐「正義」的方式。希望這本好書,可以帶領我們走向2011年,不只在廢死上,在許多議題都可以擁有社會學的想像,並且有公共議題討論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