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第84-1條-奴工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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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5

立委黃淑英與高雄市產業總工會日前接獲保全人員陳情表示:他們長期從事運鈔保全工作,工作內容包括駕駛、運送現金以及ATM鈔票補給。一輛車僅兩名保全員,其中一名還需負責駕駛,且一輛運鈔車平均最少都載運上千萬元以上的鉅額鈔票,因此,其所負責的工作皆須保持高度警戒。除了開車上路時要注意車況、至客戶處收取完現金後,要負責清點鈔票的工作,有任何短少還得賠償外,更要隨時小心警戒有無異狀以防範槍匪。他們的同事就曾遇到兩名歹徒持槍搶劫,而身中兩槍。如此繁重的工作型態,其平均每月工時卻遠超過300小時。這些保全人員原本還可依「勞動基準法」向雇主請求加班費,但雇主為規避相關責任,遂於97年依勞基法第84-1條規定,向勞工局辦理登記,使其公司所屬之保全員可被排除於勞基法所規定的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保障,致使該保全公司可合法的要求保全員長時間的工作,保全員工向雇主要求合理權益,卻反而遭受打壓。據了解,上述案例並非只是個案,除了運鈔保全外,許多駐點保全亦承受相當程度的工作壓力與風險。

保全人員被指定適用勞基法第84-1條後,立即淪為奴工!

目前勞基法保障一般勞工的正常工時每月不得超過約184小時,加班時數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共計230小時;但以上述保全公司為例,該公司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月可達312小時,加班時數每月可到48小時,總計竟可達360小時,意即表示該保全員即使全月無休,每天還需工作12個小時!此種規定,任由保全勞工淪為奴工剝削。此外,甚至出現全各地勞工局核定標準不一,如台北市核定時數就往往高於高雄市的荒謬現象!

保全工作高壓力、高風險,不應排除勞基法保障!

事實上「勞動基準法」第84-1條的訂定,原是考量某些間歇性或監視性的工作因其性質特殊,所以將工作時間、例假等排除勞基法的保障。只要經過勞委會核定公告之工作者,且該公司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便得以適用。由於一旦工作者被指定適用,就等於喪失了勞基法的工時保障,包括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且加上加班時數不可超過12小時、雙週總工時不得超過84小時、每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每七日應至少有一日休假、國定假日應休假等規定,對勞工的身心影響巨大。因此,身為勞工權益主管機關,在指定適用勞基法第84-1條時,理應抱著小心謹慎、誠惶誠恐的態度。遺憾的是,從歷年來被指定適用的工作者可發現勞委會不僅沒有站在保障勞工的立場,更擴大解釋創造出極大的模糊空間,嚴重傷害勞工權益。勞委會於87年7月27日公告將保全人員指定適用勞基法第84-1條,但實務上保全員工作負擔的風險、壓力以及工作強度與密度都是非常大的,甚至高於一般工作者,該工作型態實不應為指定適用之工作者。目前在商業保險中可發現保全員的保險費率已是最高的,但悲哀的是,保險公司已看出保全員的工作強度與高風險,我們的勞委會卻視若無睹。

保全員成過勞高危險群!

勞委會日前修訂過勞死認定標準及「長期工作過重」認定標準:勞工發病前一個月加班92小時或發病前二至六個月平均每月加班72小時即為工作過重。換句話說,勞工一個月的工時如果超過276小時,或平均5個月每個月工時達256小時,即屬工作過重。由此來看,則保全員早已身處過勞威脅。無怪乎勞委會自己的研究調查顯示超過半數保全員可能已經有高血壓的問題,且測量尿液後發現他們的長期壓力負荷高於平均值。

勞委會這種不負責任的做法已經對保全員的身心造成嚴重的衝擊,因此,立委黃淑英與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江健興要求:勞委會應立即將保全人員刪除於「勞動基準法」第84-1條所指定適用的名單中,讓保全員享有最基本的勞動權益!

參考條文: 勞動基準法第 84-1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50-1 條 本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所稱監督、管理人員、責任制專業人員、監視性或間歇性工作,依左列規定: 一、監督、管理人員:係指受雇主僱用,負責事業之經營及管理工作,並對一般勞工之受僱、解僱或勞動條件具有決定權力之主管級人員。 二、責任制專業人員:係指以專門知識或技術完成一定任務並負責其成敗之工作者。 三、監視性工作:係指於一定場所以監視為主之工作。 四、間歇性工作:係指工作本身以間歇性之方式進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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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到了,國民黨又要來騙一次勞工選票,馬上好,準備好,他馬的633又來了,勞工是永遠的在地黨,更是永遠的在野黨,不想去中國當外勞的台灣保全人員,應該有暗中抽掉狗冺檔競選文宣的勇氣吧!所有變形工時的法律,只是在替資本奴主降低勞工成本而已,國民黨可以替五都的鄉長變區長的不義利益強力打一架,現在全國的保全人員應該為自己的權益,全力的打國民黨一個耳光了吧!

黃淑英好像是民進黨的立法委員吧!難怪敢向國民黨豢養的軍警情調特權階級的保全業高層老闆開刀,保全員之中的外省人和原住民,你們還要投票給他馬的國民黨嗎?

那投給民進黨有比較好嗎?有照顧到勞工的生活嗎?
保全的工時有受到保障嗎?

恭喜民進黨網軍被民進黨跨越時空打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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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政院「薪資五萬九」說
青年道歉:是我拉低平均薪資!
2018/05/24 苦勞報導 張宗坤

行政院日前(5/14)召開低薪政策記者會,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在報告中指出「台灣勞工第一季平均薪資有59,852元」,此話一出造成社會譁然。今日(5/24)上午反教育商品化聯盟、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等青年團體來到行政院前,集體向行政院官員與社會大眾「道歉」,諷刺是青年的低薪拉低了平均薪資。他們也提出青年版的「改善低薪」措施,要與行政院圖利資方的假低薪解方打對台。
根據施俊吉的報告,台灣勞工第一季平均實質總薪資有59,852元,是18年來的新高;施俊吉也提到,目前薪資零成長的原因包含:全球化、過度教育、外勞增加、非薪資報酬提高等。
對於行政院提出的理由,青年團體痛批,首先薪資停滯與「過度教育」沒有關係,事實上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是因為青年希望未來的薪水不至於太低,學費因而是一種為了避免未來薪資降低的「防禦性支出」。
再者,移工拉低平均薪資其實反映了政府的不作為,導致移工的勞動條件惡化;最後,非薪資報酬其實就是雇主應該負擔的法定勞動成本,行政院就是在操弄統計數據,試圖讓大眾以為低薪根本不存在。反教盟成員謝毅弘諷刺,政府現在打算做的就是「佛系搶救低薪方案」,「不調漲基本月薪、不落實勞檢,又漠視貧富差距,緣份到了,月薪自然五萬九!」
今日青年團體除了向社會和政院「鞠躬道歉」表達不滿,也提出了他們認為有效的救低薪措施。高教工會青委會成員朱智德指出,要改善青年的低薪,就應該從學校裡打工的青年著手。日前教育部雖然承諾讓校內的兼任教學助理納入勞保,但這樣仍漏掉其他八成以上的兼任研究助理、附負擔獎助生的勞保權益,他認為應該為所有學生投保,才能幫學生拿回損失的勞保老年給付。
此外,陽明大學研究生蘇育萱則從個人的打工經驗出發,自陳從高中開始就打過十幾份工,到了大學更必須負擔學費和生活費,她認為政府應該將基本薪資配合過去的物價與經濟成長一次漲足,基本月薪調整到29,189元、基本時薪調整到186元。蘇育萱也批評,「民進黨從砍七天假開始就帶頭剝削勞工!」,只有薪資一次漲足才能夠真正保障打工族不再低薪。

二年施政爭議頻傳 胡幼偉:民進黨缺乏建設國家知識
2018-05-20 聯合報 記者周志豪╱即時報導

總統蔡英文今天就任滿二周年,各界紛紛檢討施政表現。馬政府時代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反諷,讓蔡英文當一下總統也好;不這樣搞一下,大家不會相信「民進黨真的不適合當台灣的執政黨」。
胡幼偉說,民進黨之所以不適合當台灣執政黨,理由有三:第一,民進黨這個黨對報復國民黨,比照顧台灣大多數人的共同利益興趣大得多;第二,民進黨這個黨太強調台灣意識,卻沒辦法把台灣放在全球架構中,朝佈局台灣的發展方向努力。
胡幼偉更直言,民進黨這個黨的人才太少,老中青三代都以整人為樂,對國家建設缺乏知識。

恭喜民進黨網軍被黃國昌跨越時空打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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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蔡總統的一封信
2018-05-19 時代力量黨主席 黃國昌

明天,就是總統上任兩週年的日子了。回顧蔡政府這兩年的表現,有沒有堅持台灣價值、有沒有履行改革承諾時,浮現在我腦海的,不是各家民調的數字,而是2008年11月在自由廣場所看到蔡主席的身影。
當時,為了抗議馬政府踐踏人權所催生的野草莓學運,要求廢除集遊惡法。甫接任民進黨主席的蔡總統,親自來到自由廣場,為民進黨執政時未能廢除集遊惡法而道歉,並簽下人權永久保固書。相對於掌握了絕對的權力、卻展現了絕對的傲慢的馬英九,我看到了一位臨危受命的黨主席,沒有初生之犢的畏怯、沒有事不關己的推拖,能夠展現如此不凡的器度,令我由衷佩服。從那時開始,我決定要支持這樣一位政治人物。
野草莓運動沒有成功。但是,改革的火苗已經點燃,那群勇敢的年輕野草莓們也從未放棄。接下來數年,台灣興起一波又一波的公民運動,不僅深深衝擊整個社會,更孕育了許多為了實踐理想而選擇勇敢站出來的台灣新世代。無論是2012年的反媒體壟斷、2013年的軍中人權改革、還是2014年的太陽花運動,公民社會的奮起為這個國家蓄積了豐沛的改革能量。
民進黨乘載著社會的期待,作出了莊嚴的承諾。這股能量,也在2016年的選舉,促成了政黨輪替與完全執政。1月16日結果揭曉的那天晚上,台灣的天空充滿了歡喜、感動與希望。
兩年過去了,歡喜與希望卻逐漸轉變為困感與失望。面對守舊勢力的反撲,蔡總統並未堅守曾經高舉的價值、並未信守曾經許下的承諾。當婚姻平權面臨困難,我們沒有看到一位出面領導的總統,反而是隱身退縮,讓長期遭受不公平待遇的朋友們獨自面對撲天蓋地的惡意攻訐。誓言要完成的集遊修法,至今遙遙無期;反媒體壟斷的立法,到現在連草案都提不出來。
最令人遺憾的,是選前承諾和勞工站在一起,提出六大保證;選後卻強勢主導修惡勞基法,愈修愈倒退,責令長期飽受低薪資、長工時所苦的台灣勞工,自己去和慣老闆談判。這已不僅是未能堅持價值,更是背棄承諾。
更令人失望的是,即使面對無關價值衝突、不涉意識形態,是非十分清楚的改革議題,也還是沒看到蔡總統展現應有的魄力與行動。處理過程雷聲大雨點小,充滿各種計算後的包庇縱容。從兆豐案到慶富獵雷艦案,幾十億、幾百億的損失,憑什麼要納稅人買單?為何在馬政府享盡特權的徐旭東,到新政府還不斷關愛迴護?從體育改革到司法改革,人民都給了政府最大的支持,換來的卻是持續的黑箱操作與軟弱的改革腳步。說繳出的成績單一片空白或許太過,但令人失望透頂卻是不爭的事實。
處理這些是非分明的弊病,就是要掃除盤根錯結的守舊惡勢力,必須由具有改革魄力的人來貫徹目標。光是邱太三在法務部長的表現,就讓人搖頭嘆息,而行政院長賴清德卻還稱讚他稱職。我必須誠實告訴總統,護短成這樣,真的與人民距離太遙遠了。人民付託權力,就是要政府找能做事的人,而不是讓政黨搞派系平衡分贓。
最後,過去馬政府遭受最大的批評之一,就是紙上數字治國,與人民感受落差太大。我想提醒蔡總統,不要陷入相同的錯誤。
總統再三提及,台灣經濟數字與指標表現亮眼,未來看好。我也對政府致力產業昇級轉型,支持肯定。沒有人反對拚經濟,但關鍵的問題是,拚的是財團的經濟還是庶民的經濟?總統應該還沒忘記,去年年終談話時曾宣示,今年政府首要工作是解決青年低薪。經濟數字如果真的那麼好,為什麼我們的年輕人仍然陷在低薪過勞的泥沼?台灣社會的經濟分配出了什麼問題?曾經許諾的最低工資法,如今在哪裏?前幾天,行政院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喊出「實值總薪資近六萬,創下新高」,招致不少譏諷。用美化的數字,能解決問題嗎,年輕人就不再低薪資、長工時了嗎?與其操弄紙上數字,改由民眾面臨的現實出發,才可能進行有感的改革。
此時此刻,我們有失望,但沒有絕望。許多人民還是願意支持蔡總統領導國家、推動改革。誠懇盼望蔡總統能夠虛心回顧這一路是如何走來的,重拾初衷,再次堅持價值,落實改革承諾。「點亮台灣」這個任務,在不同的位置上,我們願意繼續與總統領導的團隊,一起努力。

勞基法 第 84-1 條 (完整規定)
http://jobmarket.tw/bbs/showthread.php?t=933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50-1條 (完整規定)
http://jobmarket.tw/bbs/showthread.php?t=934

勞基法 第 84-1 條 (完整規定)
http://jobmarket.tw/bbs/showthread.php?t=933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50-1條 (完整規定)
http://jobmarket.tw/bbs/showthread.php?t=934

簽84-1前先到勞動部官網提二問!
1. 一問勞動局, 資方所要求勞方延時之總時數有否符合勞基法規定延時上限?
2. 再問勞動局, 本法84-1明文前提,延時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勞動部及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如何證明承上的延時總時數 ”不會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例如不過勞,無職傷等,勞動部與各縣市主管機關審查延時與健康危害間之裁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