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綱領不「綱領」
政策環評 只為核一延役

2011/02/25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樓乃潔

2009年6月9號,立法院通過《能源管理法》,加入了主管機關要提出「能源發展綱領」的規定,而經濟部能源局委託台灣綜合研究院研擬的「綱領」,目前正在環保署進行政策環評,2月24號,公聽會的延續會議結束之後,即將進入「專家會議」的階段。

這一份綱領只提出了未來10年,也就是到2020年,台灣能源發展的規劃,為什麼是10年?這裡面其實有一個「魔術數字」,在這個地方:

5475256005_dcfa348376_b.jpg
台灣核能發電裝置容量變化圖,取自「能源發展綱領」政策環評報告書,核一廠兩個機組除役時間的紅色色塊是本文所加。

2018年核一廠一號機、2019年二號機即將除役。

5475326109_365f0f44fb.jpg

「能源發展綱領」列出的兩個方案,差別在2020年的時候核一廠是否除役,如果除役的話,就增加燃煤發電來填補。其餘其他方式發電的裝置容量,都沒有任何的差別。,取自「能源發展綱領」政策環評報告書,黃色色塊是本文所加。

綱領總共只提出了兩個方案,一個是核一廠不除役(方案二),一個是核一廠按時除役(方案一),用燃煤裝置來填補「少」掉的發電量。所以,可以很簡單這麼看:與其說這是一個規劃未來能源政策方向的「上位」綱領,還不如說它只是一份「核一廠要不要按時除役」的評估報告。

在「綱領」裡,用了「能源energy」、「環境environment」和「經濟社會economic」三個(3E)評估指標,因為本來就只差在有沒有核一廠,所以算出來,在「能源」和「環境」上都只有微幅的差異,兩個方案互有領先。但是在「經濟社會」這一項,「方案二」卻大幅勝出。以至於在環評的報告裡,做出「方案二」,也就是核一廠不除役的建議。

5476008448_98247e1f4b_o.png
兩個方案的「3E」評比雷達圖。取自「能源發展綱領」政策環評報告書。

兩個方案的競爭上,為什麼會在「經濟社會」這一項有那麼決定性的差異呢?原因是在這個報告委託「全國意向顧問公司」的調查裡,從全國1,078份問卷裡,調查出來,「方案二」以70.9%的支持度,大勝了「方案一」的12.4%的支持度:

5475984018_31ac9342a3_o.png
「能源發展綱領」政策環評報告書中,兩方案「經濟社會」的評比,紅色框框為本文所加。

而這一份問卷,基於整個報告的預設,只有讓民眾在「(排碳量較高的)燃煤發電」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發展核能」兩者中做一個選擇。(問卷的題目放在文末,讓大家瞻仰一下台灣公共政策的品質)

5476079146_5fe57cd73e.jpg
環保團體批判能源局完全沒有把「提升能源效率」當作努力的目標。(攝影:孫窮理)

在24號的公聽會延續會議之前,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環保團體在環保署樓下召開記者會,強烈批判這個「綱領」是在為核電政策護航,作為一個「綱領」,它應該有的高度:對於「再生能源」利用的規劃、對能源使用效率的提升方案、利用「能源稅」等政策工具,達成節能減碳的效果…通通付之闕如。

綠盟洪申翰說,在這份報告裡,把未來能源效率的提升目標定在2%,但事實上,根據2002到2010的統計,台灣的能源效率提升率,已經達到1.93%,這表示經濟部根本沒有把進一步「提升能源效率」當作努力的目標;而報告中所假設的能源需求,煉油量增加45%、燃煤量增加20%,那是根本就把國光石化、六輕五期這些還沒有定案的開發案都算在裡面,所以這個「綱領」除了是在為核一廠護航之外,也是為了這些沒有定案的開發案護航。

洪申翰說,之前行政部門推動能源稅的立法,但是被行政院長吳敦義直接收回,而現在能源局的官員也不敢再把能源稅拿出來,這使得政府完全沒有任何政策工具來降低能源的需求。至於這個政策環評在之前各地的分區會議和「範疇界定」會議中,歡迎各界提出意見,各界也提出了許多意見,但是到現在為止,這些意見都沒有被納入,只是以高污染的核能、火力作思考。

綠盟並以經濟、自然資源狀況與台灣相進的愛爾蘭為例,指出,2020年愛爾蘭的最終能源需求增加2.8%,台灣卻要增加31%;對於「再生能源」的使用,愛爾蘭預計從2008年的6.5%要提升到2020年的36.4%,台灣卻只打算從2009年的3.5%提升到6%。在公聽會裡,與會的環團代表與學者持續提出世界各國「再生能源」快速發展的趨勢、並對「綱領」的調查方法提出諸多批判,而台電代表則發言捍衛核能發電的正當性。

目前台電公司要將核一廠兩部機阻延役20年,在2009年7月27號,向原能會提出核一廠執照更新申請,原能會正在審核中。原能會核能管制處副處長徐明德表示,雖然「能源發展綱領」政策環評正在環保署進行中,不過原能會「不管那一塊」,他們只針對核一廠運作的安全性進行評估,如果原能會覺得繼續運作的安全性沒有問題,是否要讓它繼續營運,是政府其他部門(經濟部)的事情,也就是說「政策環評」的結果,對核一廠延役,並沒有直接的效力。而同時,設廠在《環評法》立法之前的核一廠延役,也不需要經過環評,徐明德說,環保署也已經對此做過說明。

也就是說,這個「能源發展綱領」並沒有「綱領」的實質,它不具有「上位性」,也沒有拘束力;如果政策環評結果通過「方案二」,可以增加經濟部延役核一廠的正當性;而即使環評選擇了核一廠不延役的「方案一」,或者甚至提出「第三方案」出來,政府可以完全不加理會。

「能源發展綱領」政策環評報告的民眾問卷題目:

5476038460_8c24fd6f61_b.jpg

回應

活火山邊歷史強震海嘯時傳卻有兩顆核子反應爐炸彈!!
http://tw-buddha.com/forum3/index.php?showtopic=5338

裝置容量的數字與台電的年報有出入,若看年報的實際發電狀況,再生能源的比例就更低了。另一方面,燃煤和燃油與燃氣電廠的裝置容量看起來也不太對勁。而且這幾年燃油與天燃氣價格比較高時,燃煤電廠的實際發電量應該更大。

http://www.taipower.com.tw/TaipowerWeb//upload/files/32/TPC_2009_Annual_...

實際數據只有台電有吧!經濟部國營會那邊也是挺台電的,真實的數字也應該都隱藏起來。
經濟部和台電為了不同的目的,會拿出不同的數字,大玩數字遊戲。真實的狀況,只有台電內部的人能知道了。